全國政協前僑委會主任孫懷山受審 被控受賄4000萬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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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9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全國政協原常委、港澳台僑委員會原主任孫懷山受賄一案。
官媒《人民日報》報導,去年3月被證實「落馬」的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港澳台僑委員會主任孫懷山,周三(9日)在內蒙受審。消息指,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孫懷山,指其於1994年至2016年,利用擔任共青團中央辦公廳主任、全國政協副秘書長、常委、中共中央委員會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獲取土地使用權、企業經營、項目審批、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0年至2016年,孫懷山直接或通過其家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975萬餘元。」
又指在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孫懷山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孫懷山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據稱,全國與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三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6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