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碳九洩漏】涉事企業逼員工隱瞞洩漏量 69.1噸瞞報為6.97噸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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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淩晨,福建泉州泉港區的化工企業「東港石化公司」與油輪「天桐1號」輸送「碳九」(按:石油副產品,對人體有害,吸入肺內會引起致死性化學性肺炎)時,因軟管拉裂發生洩漏,嚴重污染附近水域及養殖漁排,並導致69人先後不適入院。
最新消息指,涉事企業存在違規作業,且在事件發生後要求員工隱瞞洩漏量,實際洩漏量達69.1噸,卻瞞報為6.97噸。該企業7名直接責任人員目前已被批捕。

涉事東港石油化工公司逼員工隱瞞事件。(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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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政府今日(25日)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泉港碳九洩漏事件處置和事故調查最新情況。

通報稱,經調查組調查,泉港裂解碳九洩漏事故涉事企業安全生產隱患嚴重,洩漏事件發生時存在違規作業。一來未按照《油船油碼頭安全作業規程》操作,現場值守巡查不到位;二來東港石化公司沒有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對處於故障狀態的吊機沒有及時修復;三來故意將軟管破裂報告成法蘭墊片老化、破損。調查組認定,泉港化學品洩漏事故主要是企業生產管理責任不落實引發的。

7名直接責任人員被批捕

通報又指,發生洩漏事件後,東港石化公司即召開中層以上幹部會議,要求對洩漏量進行嚴格保密、統一口徑,以逃避刑事處罰。調查組進駐後,東港石化公司法人代表黃某仁再次召開會議,要求涉事人員堅稱洩漏量為6.97噸,並串通「天桐1號」油輪船長黃某傑統一口徑。經調查,東港石化公司對外報告洩漏量為6.97噸,但卻通過精心掩蓋、移花接木的方式漏報62.1噸,即實際洩漏量達到69.1噸。

公安機關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東港石化公司包括法人代表黃某仁在內的6名企業人員和「天桐1號」油輪包括值班水手長葉某彪在內的4名操作人員,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已批捕黃某仁等7名直接責任人員。

多名官員被停職免職

當地多名官員亦被問責。經泉州市委研究,責令臨時主持泉港區委工作的區委副書記、區長顏朝暉作深刻檢查,待進一步查清責任後再作處理;給予泉港區委常委陳相成免職處理,建議按法律規定免去其副區長的職務;責令泉港區給予區交通局局長朱輝陽、區安監局臨時負責局務工作的主任科員劉建康停職檢查處理。

此外,湄洲灣港口管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長陳文雄和肖厝港務管理站站長李慶社已被責令停職檢查;肖厝港務管理站副站長連建興已被免職處理。鑑於泉州市交通運輸委對轄區內船舶運輸安全工作也負有監管職責,泉州市委還決定,給予臨時主持泉州市交通運輸委工作的黨組成員吳福榮誡勉。

通報續指,事件導致合共69名接觸刺激性氣體後出現頭暈、噁心、嘔吐、咽部不適症狀的群眾到醫院接受治療,其中11人一度需要留院觀察,但目前所有患者已經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