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機關報《法制日報》更名為《法治日報》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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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日是內地報紙《法制日報》創報四十週年。當日,經中央政法委員會、司法部同意,並報國家新聞出版署批准,《法制日報》更名為《法治日報》。

《法制日報》是中央政法委機關報,是按照時任中央政法領導小組組長彭真「政法戰線要辦一張報紙」的指示,於1980年8月1日創辦,當時報名是《中國法制報》。1988年1月1日,經時任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喬石批准,《中國法制報》更名為《法制日報》。

《法治日報》1日發文指,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央明確提出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把全面依法治國確立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依法治國重大問題並作出決定;十九大描繪了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宏偉藍圖;2018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憲法修正案,將憲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修改為「健全社會主義法治」。《法制日報》稱,為使報名更加準確體現中央精神,鮮明體現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的特色和優勢,在創刊40周年之際,《法制日報》更名為《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表示,將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全力服務全面依法治國大局,全力服務政法工作大局,為建設平安中國、法治中國營造良好輿論環境,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更大貢獻。

法治和法制雖然僅僅一字之差,但意思相差甚遠。法治(rule of law),是與人治相反之概念,一般認為,其指以民意授權為前提和基礎立法,以嚴格依法管治國家為核心,以制約權力為關鍵的社會管理機制、社會活動方式和社會秩序狀態;法制常被解為rule by law,即用法律統治社會,更多強調各項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