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學州事件|懷疑自殺另有隱情?劉學州收養家庭盼徹查警方受理

撰文:蔡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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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022)年1月,河北邢台17歲(有一說15歲)少年劉學州在三亞吞藥自殺身亡,他在遺書中自述成長經歷,包括被親生父母賣掉、遭遇校園霸凌、男老師猥褻,又提到後來尋親成功卻被親生父母誣指他要求買樓,被網上暴力。

劉學州收養方屬懷疑其去世另有隱情,2月23日,劉學州死亡涉及多人涉嫌刑事犯罪案已被三亞市公安局受案,要求三亞警方對劉學州死亡進行全面調查。此外,對於劉學州被遺棄拐賣案件,山西大同市警方也正在調查中。

1月24日凌晨12時2分,劉學州在微博發布遺書,內容講述自己被親生父母賣掉,4歲時養父母在爆炸中雙亡,被校園霸凌、男老師猥褻的成長歷程,他提到自己出生3個月就被親生父母賣掉,尋親成功卻被親生父母誣指他要求買樓。他決定以遺棄罪和拐賣兒童罪起訴親生父母,而後他遭遇網暴,因此選擇結束自己的一生。

2月8日,劉學州收養方的親屬委託北京市一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維權。授權委託書顯示,劉學州被網暴致死案、被拐賣案以及被猥褻案,特別授權周兆成有權提起民事或侵權以及刑事自訴等訴訟。2月16日,內地影音平台抖音用戶發布短片,短片中有一張顯示1月11日的聊天記錄的截圖,聊天記錄稱「我害怕我再被他們害了 」「你記住,我不會自殺」「如果我出事了,一定是有人殺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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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學州的收養家庭舅媽柴女士證實,該聊天記錄的頭像就是劉學州的微信頭像。柴女士表示,看到這條視頻,家人懷疑劉學州的去世另有隱情。17日,劉學州收養家庭向三亞公安局提交報案材料,希望能對劉學州死因展開全面調查,同時對於涉嫌針對劉學州的多人多起刑事犯罪給予刑事立案追責。23日三亞公安局已經受案。此外,針對劉學州被遺棄拐賣案件,山西大同警方也正在調查中。

其中,對劉學州網絡暴力的網民究竟能否得到法律制裁備受外界關注。2月14日,周兆成律師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了《關於請求最高檢就未成年人劉學州被網暴致死案依法提起公益訴訟建議書》,盼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就此案指派有關部門提起刑事公訴以及民事公益訴訟,以維護被害人劉學州的合法權益。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已簽收此建議書,並轉到相關職能部門辦理中。

周兆成律師指出,劉學州已經被網絡暴力逼迫死亡,無法向司法機關提出控告。劉學州在遺書中希望加害者得到懲罰,但其養父母早已離世,親生父母則與劉學州被網暴致死案存在利益衝突甚至涉嫌犯罪,無法履行控告責任。

儘管劉學州養家親屬已經委託律師,但是,該案如果按照刑事自訴程序自行取證困難重重,只有司法機關依法啟動公訴程序,才能及時有效追訴犯罪、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

周兆成提到,劉學州留下的遺書裡充斥著對網絡暴力的控訴,但在劉學州死亡當日,一些網暴劉學州的自媒體帳號卻偷偷刪除網暴視頻,企圖銷毀、毀滅網暴證據,逃避法律制裁。

周兆成表示,劉學州去世時年僅15歲,劉學州被網暴致死案是當前「網絡暴力」侵權案件的典型案例,呼籲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就劉學州被網暴致死案依法提起公益訴訟,全面啟動打擊「網絡暴力」侵權或違法犯罪行為。

《觀察者網》訪問北京百瑞(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石雲昆律師認為,包括網暴語言的截圖、網暴人員帳號和錄音影片等都可以作為被網暴的證據。

石雲昆介紹,凡是通過網路被實施侮辱、誹謗的行為,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澎湃新聞》則提到中國雖有「誹謗罪」,但是這原則上是一個自訴罪名,「哪怕轉入公訴程序,也很難認定在網暴中誰是主要責任人」。

過去內地少有網友因為網暴導致當事人自殺而受到刑事責任追究。去年四川德陽法院宣判「2018年年女醫生遭網絡暴力自殺」案件,案中3名被告則是以「侮辱罪」獲刑,是少數網絡暴力者受到刑事處罰的案例。法院認為,3人煽動網絡暴力致被害人身亡,情節嚴重,分別判處他們一年半、一年緩刑兩年、半年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