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土地不容妥協 新西蘭最高法院駁回政府方案 阻建水庫換地

撰文:陳奕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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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蘭政府計劃在北島開發水庫,但最高法院在今個月駁回方案,指出選址既然具有保育價值,則不可用作開發之用。有學者指出,如果政府打算「霸王硬上弓」修例來推進方案,等同侮辱民主憲政。

在新西蘭北島,惠靈頓以北二百多公里,有一個名叫霍克斯灣(Hawke’s Bay)的地方。那裏有一個瓦希爾森林公園(Ruahine Forest Park),早已獲評為具有保育價值,生物多樣化。

  換地開發 政府保育局也支持

但霍克斯灣人同時面對一個問題,就是可用水不足。當地議會及發展公司數年前提出一個耗資9億美元的水利工程,包括在瓦希爾公園的部份位置興建儲水庫。他們提出用170公頃農地,交換22公頃公園保育土地。

即使有環保人士提出異議,但一方面發展商的環評報告認為影響有限,而且屬可以補償;另一邊廂保育局指出,換地可以為政府帶來更多具保育價值的土地,所以批准工程。事件鬧大,連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亦有關注。

森林公園環境優美,河流水清,具有保育價值。(Forest & Bird)

  法院否決方案 政府考慮「搬龍門」

當地環保組織森林與鳥保護協會提出司法覆核,經過兩年官司之後,今年去到新西蘭最高法院。今個月初,5名大法官以3比2裁定政府敗訴,包括首席大法官伊萊亞斯(Sian Elias)在內撰寫的判詞認為,除非一塊土地失去了生態價值,否則它的保育資格不會改變,即使換地可以為政府帶來更多保育土地,亦不構成放棄原因。

失去了這塊土地,意味水庫難成,整個工程亦面臨泡湯。目前已經投資二千萬美元,加上當地居民的確有可用水的需求,未知政府和發展商下一步打算如何。新西蘭總理英格里希(Bill English)在判決後表示,不排除會修改條例,令換地方案變得合法。

但為了工程需要而「搬龍門」,原本不合法的方法即使變得合法,也不代表合情、合理。前總理、法律專家帕默爾(Geoffrey Palmer)批評修例有「輸打贏要」之嫌,並形容當局根本無意保護環境。梅西大學的副教授切恩(Christine Cheyne)近日撰文表示,如果政府果真修例,代表它為了當前利益而犧牲將來,甚至批評這樣有如侮辱民主憲政。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