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院裁定:「世越號」海難倖存者可獲賠約56萬元
撰文: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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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2014年4月16日發生「世越號」海難,304人死亡。水原地方法院周一(14日)裁定,政府和世越號營運商清海鎮海運公司(Chonghaejin Marine)有責任就事件向每位倖存者與其家屬賠償。
水原地方法院周一作出判決,政府與清海鎮船運公司需向20位倖存者,每人賠償8000萬韓圜(約56萬港元);76名倖存者家屬,每人獲賠400萬韓圜(約2.8萬港元)至3200萬韓圜(約22萬港元)不等。
法庭指事發時沒有告知倖存者需要安全地撤離,導致他們稍後嘗試這樣攸時,面對重大困難與感到恐慌。案中生還者仍患有創傷後遺症(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簡稱PTSD)、抑鬱及焦慮。法庭亦指出,國家沒能準確展開搜索、拯救以及向生還者提供適當的醫療、心理及社會救助,政府在此事上也有責任。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曾在2018年7月裁定國家及世越號營運商需向遇難者家庭支付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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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聯社/韓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