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品牌FUCT諧音似粗口 美國拒絕註冊商標 最高法院推翻決定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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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商標局(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以涉及不雅字詞為理由,拒絕洛杉磯設計師布魯內蒂(Erik Brunetti)以服裝品牌「FUCT」註冊為商標。最高法院周一(24日)裁定,禁止以「不道德」或「令人反感」的字詞或標誌登記為商標的法律,違反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判布魯內蒂勝訴。

全部9名法官均同意,禁止註冊「不道德」商標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言論自由,但其中3名法官則認為,應繼續禁止註冊「令人反感」商標。自由派法官卡根(Elena Kagan)寫道,世界上有很多不道德和令人反感的觀點,甚至比粗口還要多,商標法涵蓋以上內容,因此違反第一修正案。

布魯內蒂的律師薩默(John Sommer)形容,裁決當日是美國人美好的日子,並指美國最高法院令政府無權再定奪商業道德問題。專利商標局表示,正在審視裁決。美國司法部則不予置評。

布魯內蒂1991年創立街頭服飾品牌「FUCT」,並於2011年向專利商標局提出申請,將「FUCT」註冊為商標。惟當局回覆指,品牌名稱讀起來像粗口,認為布魯內蒂的產品包含性意象、厭女與暴力傾向,拒絕申請。布魯內蒂因此決定告上法院。

英國品牌French Connection縮寫「fcuk」也曾因拼寫方式近似粗口引起爭議,但美國當局卻批准「fcuk」和其他帶有粗口含意的字眼如「The F Word」及「F'd」註冊成商標。

(路透社/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