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聞有傷害誰嗎?

撰文:黃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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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前,我們還在討論社交媒體上的回音室效應(Echo Chamber Effect),擔心用家在社交媒體上只與想法相近的人交流,以致在各種議題落得偏頗結論的收場。今時今日,原來這個回音室已經搖身一變成為一間錯覺屋(Ames Room)。而這錯覺屋更利用人性助長了各式各樣假信息、假新聞,透過廣泛流傳,扭曲人們對現實的看法。當然,假信息與假新聞並不是什麼新鮮事;自從新聞傳媒行業的出現,大抵就已經有人制作和散佈。既然存在已久,我們是否對近日社交媒體上假新聞的現象有點過於小題大造呢?

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格(AP圖片)

與過去的假新聞不同的地方是,社交媒體流傳的大多從用家透過不同數位平台分享開去。畢竟透過數位平台這扇窗,假新聞能接觸的人數比以往要多更多,傳播速度亦比以往要快。同時,網絡世界作為開放平台,制作和散佈假新聞的成本當然遠比傳統方式要低得多。

誰毀掉百科全書

社交媒體的假新聞和傳統假新聞的差異並不單只是於「量」的分別;這種「量」更可以直接影響到認識系統(epistemic system)的質素。試想像如果我們不斷在載滿真確知識的百科全書加插虛假資料,終有一天這類假資料就會把百科全書毀掉;因為當中的虛假資料會混淆讀者,令我們再不能分辨哪一條資訊才是有效。若我們和一些社會知識論學者一樣相信,認識系統的目的是求真,那社交媒體上的假新聞將為我們社會的認識系統帶來實質的傷害。

如果假新聞真的帶來傷害,那誰要為這現象負責?首先,我們可以把責任指向制作假新聞的造謠者;畢竟若不是他們就不會對我們的認識系統帶來負面影響。同時,我們亦可從造謠者的行為動機批判他們,尤其是當他們為著個人利益而制作假新聞,因而污染了屬於公眾的認識系統,並間接對公眾造成傷害。另一方面,我們可以把責任指向社交媒體。作為分享資訊的平台,大部分社交媒體未有篩走平台上的假新聞,以減低對社會的壞影響。

誰為假新聞負責

但以上對社交媒體的批評涉及兩個問題。第一個是關於「自由」的問題。作為私人企業,社交媒體應否有權力去審查「假」言論?要知道,社交媒體主要是透過群眾舉證或是電腦程式去找出問題信息。但這兩個方式均不能保證平台只除去假新聞。例如,電腦程式要如何分辨玩味政治諷刺和假新聞?又例如,社交媒體怎能夠確定群眾舉證孰對孰錯?

第二,問題關係到社交媒體用家的責任;社交媒體會因應用家個人偏好而向他們發放特定資訊並吸引他們與朋友分享。換句話說,假新聞之所以被廣泛傳閱,是因為它們說出用家希望聽到的事情。於這個意義之下,假新聞的出現不過是回音室效應的邏輯推演:我們不單想聽相同的意見,我們更加只想聽見喜歡聽的事。

因此,社交媒體上的假新聞現象亦涉及個人責任問題。我們的知識信念和行動是息息相關;亦由於我們的行動是基於我們擁有的知識和信念,錯誤的想法可以導致錯誤的行為。例如,我們錯誤地相信某一個政治人物是個理想人選,因而投票令他當選,最終為社會帶來災難;又或者是,我們錯誤地相信某種食物可以預防癌症等疾病而選擇進食,結果損害了身體健康。正因為錯誤的信念可以對自己或社會做成傷害,我們更應該要對自己的知識信念負上責任。

誰負認識責任

美國哲學家Hilary Kornblith說過:「當我們在問某人的信念是否能證立(justify),我們其實在問,這個信念是否源自一些合乎認識責任的行為。」根據這種責任論(responsibilism),我們有責任盡力印證消息的真偽;換言之,用家未有印證社交媒體上的假新聞就相信並將之傳閱,不單是令自己和朋友接觸假資料,更代表這些用家是不負認識責任的人。而沒有認識責任的人不單在知識層面有所欠缺。

如上文所說,因為知識和行動的緊密關係,這種認識上的缺失是可以帶來現實的傷害。因此,下一次想在社交媒體分享消息時請先停一停、想一想,先試著印證那信息是否屬實。這不但讓你成為有認識責任的人,亦讓我們的認識系統變得更為有效。

(作者是恒生管理學院社會科學系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