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展鵬遭前業主出示證據反擊 出示租約證明兩年內不可退租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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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展鵬日前出示證據否認有欠租。

日前有報道指陳展鵬被前業主指控欠租兼毀約,展鵬亦即時拿出證據作出澄清,以為事件已經告一段落?今日又有報道指該業主出示了相關的單據等證明文件,暗示展鵬對傳媒講大話。對於展鵬表示:「份租約係話一年內搬走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畀返一個月租金就可以。」,業主就否認租約上有咁樣寫,且出示了有關的租約,租約第一項寫明:「由2017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規定租客在租用期內不得退租,否則按照所餘租期之時間賠償租金。」

展鵬話要交畀律師處理。

業主又話展鵬並沒有畀過錢出來更換該單位的煤氣爐,質疑:「陳生幾時有俾過錢呢?」強調是業主自己畀錢的,還提供了有關的付款單據。對方還指展鵬是個對數目好清晰的人,就連整窗簾路軌的$88都要業主支付。最後業主自言原本也不想搵傳媒報道,不過因為展鵬斷晒他們的聯繫,封鎖晒,根本無辦法找到展鵬去協商。

展鵬一樣有唔少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