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頌德被女助理鄭嘉欣盜取逾248萬元 法官今裁定被告7項罪名成立

撰文:黃梓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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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創作人雷頌德的女助理鄭嘉欣(36歲),被控涉以工作之名,盜取雷頌德逾248萬元,部份用途用作婚宴酒席費用和蜜月開支,雷頌德在逾19個月後才發現。案件今月月初在區域法院開審,女助理否認6項偷竊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

雷頌德稱他的財務事宜都交女被告鄭嘉欣處理,他很小過問。(張浩維攝)

案件於今日續審,法官李慶年被告謊話連篇,當時女助理月薪只有1.3萬元,積蓄只有數萬元,按她所說,單在2012年上半年,她每月便要為公司墊支逾9萬元,而辯方聲稱有流水簿紀錄每一條款項,但李官指其流水簿解釋屬子虛烏有,辯方並未以此盤問雷頌德,案發時被告亦從未用來以示清白,李官指被告未獲授權下將資金轉移,不誠實地佔用雷及其公司資金,故裁定被告全部7項控罪罪名成立。

案件押後至後天早上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案件編號:DCCC 623/2019

雷頌德是著名音樂人,並曾與多個歌手合作。(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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