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柏芝激動反擊被指票房失利 反問控方大律師:傳媒你親戚嚟?
張柏芝近日被前經理人余毓興及其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指她收取逾4,000萬元預支片酬後,未有履行多部電影及經理人合約,遭索償至少1,276萬港元以及要求交代相關收入帳目。案件日前在高等法院開審,雙方就合約性質、金錢往來以及合作關係展開激烈攻防。案件今日續審,張柏芝早上約9:05抵達高等法院。
庭上,原訢人代表大律師繼續盤問張柏芝,就張柏芝於2012年5月16日簽的兩部電影合約內容提到當中有276萬酬勞,問張柏芝有否收過,張栢芝表示:「我無收過,呢個係無爭議嘅。」大律師指Emily的email指該份合約是與老闆即余毓興 (Samuel) 簽所以不要抽佣金,要搵錢,張柏芝表示要問負責幫她處理合約的Emily,她不知道Emily同Samson (余毓明)之間的溝通,Emily給她簽她便簽名。大律師再問張柏芝是否要搵錢?張柏芝表示:「由我出道到依家都唔係白做,我係要搵錢,我每一日都需要搵錢。」她不同意大律師指她需要資金周轉的提問。張柏芝強調她沒有收過276萬:「我無收過,無電影咁做咩收錢。」大律師指該合約表示3日內無論有無拍電影都要給276萬予新亞洲,張柏芝說:「你假設我收咗?我係無收過呢個錢。」
大律師指另一份合約指4部電影有4千萬預付訂金,張柏芝已拍了一部《危險關係》,剩3部,另加278萬那兩部共有5部電影未拍,對此張柏芝表示:「唔同意。」又說:「唔係我嘅email我要答好難,我唔知佢哋有咩溝通,唔通佢哋話有9部我又要答你?」大律師問張柏芝2013年欠Samuel幾部電影?張柏芝說:「我無爭佢,無存在過。」她不同意大律師指她有收過276萬,表示:「我無爭過電影,無收過錢,唔同意你呢個講法。」大律師指2012年6月有一張寫給新亞洲的276萬元支票兌現了,問張柏芝說:「咁你無收過,就應該係畀咗新亞洲,如果唔係就係畀咗你本人。」張柏芝說:「我從來唔接觸呢啲有關數字嘅嘢,你要問返Emily,呢啲係佢嘅業務,佢睇完就會畀我簽。」大律師問她是否從Samuel收了276萬而沒有經新亞洲?張柏芝說:「唔同意」。此時法官問她是否無拍過那兩部電影,張栢芝說:「係,無拍過,因為無存在過,我一路以嚟堅持係劇本導演男主角女主角燈光服裝所有嘢都要齊備,一部電影係由好多嘢組成,缺一不可,十劃都未有一撇唔可以話我拒拍。」
大律師問張柏芝知否她有一部電影拍完之後票房失利?張柏芝即反問:「咩叫拍完之後票房失利?我唔理解,原因係咩?咩叫唔好?唔好嘅定義係咩?」大律師解釋是傳媒報道她票房失利,張柏芝即語帶激動反擊說:「傳媒大眾話唔好我就要話唔好?我阿媽覺得好好喎,傳媒你親戚嚟?法庭唔係講真定假?點解要講傳媒話好唔好而唔係問我話好唔好?」她又表示不同意Samuel有跟她溝通要拍什麼電影,並叫大律師:「唔好攞Emily account嘅email嚟問我,你要問返Emily。」大律師問是否2013年的電影合約要一直延期,張柏芝表示:「你要問Emily。」她又表示不是沒有與Samuel聯絡:「係佢人間消失。」
大律師提到上星期五張柏芝講過自己要簽好多名,問張柏芝由1998年出道至今有無超過成千個簽名?張柏芝說:「唔記得。」大律師指張柏芝曾說她有10個簽名不一樣,對此張柏芝說:「我好多簽名唔一樣,電影合約娛樂圈工作一個簽名,粉絲簽名一個簽名,我啲仔嘅學校簽名又唔一樣,我同唔同嘅粉絲簽嘅名都會唔一樣,咁多簽名自己簽唔返一模一樣。」大律師再問她是否曾在簽名時中途停頓,張柏芝說:「如果係Emily隊畀我簽名期間我個仔叫我,係會停嘅。真係唔記得,咁多簽名。」大律師問張柏芝有否參加《女神的新衣》這個節目,張柏芝說:「無參加過呢個節目,亦令我損失700萬人民幣,主辦方無追究我,有追究有人嘅責任,同埋好想我一齊去追究。」大律師最後問她Samuel無欺凌過她,無欺詐過她,張柏芝均表示:「唔同意。」
審訊期間,張柏芝並沒有像昨日般情緒激動,間中她會不太理解大律師的提問,而需要法官出手為她講解清楚提問內容。原訴人大律師盤問完張柏芝後,便到張柏芝代表律師的復問環節,當中提到276萬的兩部電影,張柏芝表示:「無收過Samuel畀嘅電影劇本。」之後法官表示張柏芝已作供完畢可以離開,張柏芝即表現得好開心,並站起來向法官躹躬表示感謝。她於10:55離開法庭,在步出高院時,記得問她作供完心情可會輕鬆些,她便點點頭,隨即登車離開,並拉埋窗簾。
案件編號:HCA 12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