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肥仔」否認家暴大反轉? 法律專頁列3大破綻反駁

撰文:李昌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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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肥仔」曾達恩(Tommy)早年陷於出軌負面新聞而人氣急插水,移英後,又傳出他家暴妻子芊蕙子的消息。事件發酵一段時間後,他日前發布影片,針對過去一年關於家暴、出軌及撫養權等傳聞作出交代。他展示英國法庭判詞,解釋2025年的衝突僅屬雙方口角後的推撞,並非外界所指的「拳打腳踢」。不過,事件又大反轉,有法律Facebook專頁就法庭文件解釋,反駁「混血肥仔」的言論。

「混血肥仔」曾達恩拍片表示沒有家暴。(YT截圖)

破綻一:以為控罪不是「家暴」,就等於沒有家暴?

「混血肥仔」在影片中強調自己所犯的罪行並非家暴。專頁指出,這是一個極大的概念錯誤。根據法庭文件,他的控罪是assault with beating(毆打襲擊),在英國普通法中即為battery(毆打罪),正確的解釋是「intentional or reckless application of unlawful force to another person」(蓄意或魯莽地對他人施加非法武力)。

專頁解釋,在英國的刑事條例中,其實並沒有一條單一的罪名叫做domestic abuse(家庭暴力)。根據《Domestic Abuse Act 2021》(2021年家庭暴力法案),家暴可以由不同行為構成,包括身體或性虐待、暴力或威脅行為、控制或脅迫行為等。

法律上的重點在於,只要被告與受害人是personally connected(有個人聯繫),例如 married couple(已婚夫婦),上述的襲擊行為在定義上就絕對可以構成domestic abuse(家庭暴力)。因此,即使控罪書上沒有「家暴」這個字眼,也絕不代表他的行為不屬於家暴。

「混血肥仔」拍片解釋,但網民並不受落。(YT截圖)

破綻二:誤讀法庭文件,將「被告承認」當作「法官裁決」

針對「混血肥仔」在影片中展示的法庭判詞截圖,並聲稱法官接納他的說法,專頁同樣作出了反駁。

專頁分析指,這宗案件屬於summary offence(簡易程序罪行),案件在magistrates’ court(裁判法院)進行審理。從截圖來看,該文件更像是法官的紀錄,用以解釋判刑的考量。在文件中,法官寫道「He accepted that...」(他承認/接納...),專頁強調這裡的「He」是指被告(即混血肥仔),意思是「被告承認警方第一日拍攝的照片中顯示的傷痕,是由他『篤』受害人所造成」。

專頁直指,從截圖中根本看不到法官有作出任何 in favour(有利於)被告的facts finding(事實裁斷)。法官僅僅是記錄了被告的說法,並沒有對此作出評論,也沒有就事實作出判決。

混血肥仔在影片中身穿一件印有迪士尼動畫《反轉腦朋友》(Inside Out)角色——「阿燥」(Anger)圖案的 T 恤。(影片截圖)
丁丁指自己曾與混血肥仔互相了解,但最終並無發展。(YouTube@BBO | Black Box office)

破綻三:法官讚賞「品格良好」?實為標準法律程序

「混血肥仔」在片中還提到,因為自己在警署認罪,所以法官特別在判詞中指出他「品格良好」。專頁狠批這個說法是「大錯特錯」。

專頁解釋,這段所謂的讚賞,其實只是英國法庭上一般的standard Good Character Direction(標準的良好品格指引)。在多數情況下,「良好品格」只是一個事實問題:如果一個人沒有任何前科,按定義就會被視為具有「良好品格」。這並不代表他認罪就是個好人,更不是法官根據案情而得出的道德結論。這純粹是法庭的假設,認為沒有前科的人較為可信,作為判刑求情時的一個理據而已。

有FACEBOOK專頁「英國時事法律資訊 UK Daily」反駁有關「混血肥仔」辯解自己沒有家暴的言論。(Facebook截圖)
有FACEBOOK專頁「英國時事法律資訊 UK Daily」反駁有關「混血肥仔」辯解自己沒有家暴的言論。(Facebook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