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實施之後 說好的「新時代女性」來了嗎?

撰文:李照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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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是女子走進一個家,還是女子撐起一頭家,抑或得依附一個家?反正女性權利和家庭構造息息相關。一場令人無法「自由行」的新冠疫情,令2020年成為大家重思「家」的一年,長期回到家裏的特殊日子,亦無可避免催生了家庭以至社會觀念與女性角色的新調整。不少女性議題走進輿論視野:話題節目《乘風破浪的姐姐》、《三十而已》等表面上展現成熟女性的新時代自強,由外國引入中國的#MeToo運動亦燃起了幾個短暫火頭。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華社)

踏入2021,內地正式實施《民法典》,從法律層面試圖對家庭糾紛中的弱者提出明確保障,圍繞家庭暴力、家務勞動補償等案例成為新聞焦點(有關條文其實沒說明是專門針對女性,譬如家暴也可發生於男性身上)。加上離婚冷靜期、生育扶持政策等,最終影響到中國總體人口發展的危與機。這是時代女性的際遇,同時是中國的機遇。離「女性能頂半邊天」的口號式文宣已遠,今天社會上女性面對的複雜處境遠超家庭範圍,而是涉及職場、平權、生育權、不婚權、單身經濟等多向性。由是否生第二胎,到二胎將要跟誰姓,再而是財產分配以至更前衛的「同婚」(同性婚姻)可能性,在流傳多年的「新時代女性」標籤下,姐姐妹妹何時才真正站起來,仍是一條須透過制度改變與觀念演進而達成的未竟之路。

內地去年疫情稍穩後,第一個引伸出來的家庭話題是:怎麼人們就爭着排隊趕離婚了?似乎長期在一起不出門,男女關係非但沒有增進,反而是矛盾激化(所以現在得引進離婚冷靜期)。當然,那些疫後離婚數字的增長,實是包含了之前民政停擺不能處理的積存申請數據,可真正的反思仍然要正視。

中國的家庭觀念與女性角色在重塑,聯繫到女性在當中的角色轉變和權利保護,在2020至2021年的大轉折時刻,新實行的《民法典》和在家生活新常態—這兩項和家庭生活密切相關的事件,把女性的處境及所面對的挑戰再帶到輿論焦點......(節錄)

李照興
長駐京滬的知名文化人

上文節錄自第259期《香港01》周報(2021年4月6日)《《民法典》實施之後 說好的「新時代女性」來了嗎?》。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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