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惡不作惡(一):倫理學的目光轉移丨曾瑞明

撰文:曾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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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讀倫理學,不知為何總愛走上問「善是什麼」的路。不是這問題不重要,而是我們在倫理生活最不解、最震撼、最動情的,卻往往是在錯(wrong)、壞(bad)和惡(evil)的漩渦中。倫理學家John Kekes也指出道德正是有迫近善(good-approximating)和避開惡(evil-avoiding)的兩個層面。不過,大倫理學家似乎對惡不願多花筆墨,羅爾斯的《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只提了「惡人」(evil man)一次,西季維克的《倫理學方法》(The Methods of Ethics)在索引也沒有惡一詞。

 

惡其實是什麼?有些人把惡就看為是非常非常的錯,或者非常非常的壞,不過,三者在概念上其實有沒有不同?

 

惡的不同派別

 

這當中已有極深刻的討論。有一派認為應放棄使用「惡」這個詞,他們被稱為「惡的懷疑者」(Evil-skeptics)。他們不是懷疑道德,只是他們認為使用「惡」這個詞很麻煩,首先在很多民間傳說,那些「惡」魔如吸血鬼、女巫,都有超自然和神秘的力量。但在這個「科學—世俗」的世界裡,「惡」如有這種含義就不合時宜了。

 

另外,「惡」往往並不是一個好的解釋。林過雲奪四命,是香港最轟動的連環殺手。如果問為什麼這樣做?「因為他是惡人!」你會質疑這解釋了什麼。最要命的是,如果他天生是惡人,我們還可以作什麼道德譴責和批評呢?但「惡」卻又是一個最嚴重的道德讉責!

 

一些人則認為「惡」這概念該保留的,他們稱為惡的復興者(Evil-Revivalism)(只是「惡」這概念,不是惡本身!)他們也不會接受「惡」背後的形上學或者超自然理論,而且他們更願意將惡限制在最卑劣的行動、性格和事件。當中並不只是量的問題,而是質的問題。「食飯唔俾錢」是錯的,但弄出大飢荒來則不可只是錯,而是大惡了。「惡」近乎人們不能想像,但卻是人做出來的行為。對,只有人才能行惡。美國女哲學家蘇珊‧尼曼(Susan Neiman)也指出,惡「損害了我們對世界的信任。」如果一個人一時意氣,殺死一個人,這當然是錯的行為;但如果處心積慮,連環殺人,對死者性侵犯,這時候,我們會選擇用「惡」來形容這個人。

 

「惡」往往並不是一個好的解釋。林過雲奪四命,是香港最轟動的連環殺手。如果問為什麼這樣做?「因為他是惡人!」你會質疑這解釋了什麼。最要命的是,如果他天生是惡人,我們還可以作什麼道德譴責和批評呢?但「惡」卻又是一個最嚴重的道德讉責!(VCG 圖片)

現實中的惡

 

翻查資料,最「厲害」的殺手,是哥倫比亞的Luis Garavito,估計在他手中172–300 受害者,當中有男孩、街童。但如果跟史太林和希特勒的屠殺相比,就可算是小巫見大巫了。史大林在1937年至1938年為了鞏固政治權力,進行政治清洗。東正教徒、僧侶飽受其害,約有100000神父、僧侶和尼姑被殺。近四十萬的「富農」也被清算。

 

希特拉呢?他屠殺的層面相當廣泛,猶太人(590萬)、蘇聯戰俘(300萬)、波蘭人(200萬)、殘障人仕(約150萬)、羅姆人(約150000)、同性戀者(15000),耶和華見證人(5000)。看到這些數字,我們很難輕輕的說希特拉 “has done something wrong”。做得出種事,絕對是邪惡至極吧。

 

20世紀的殘酷可說是觸目驚心,二戰死了近6千萬人,毛時期死了4千萬,一戰1500萬,韓戰2500萬。我們不容易說這世紀有道德進步,反而用「邪惡世紀」形容似乎更適合。

 

大家還記得「邪惡軸心」(Axis of evil)一詞嗎?美國前總統。布殊於2002年1月在國情咨文中用上這個詞,意指「贊助恐怖主義的政權」,包括伊朗、伊拉克和朝鮮。這樣說很危險,敵人就是邪惡,我就是正義的。事實上,可能自己才是殺人如麻的魔頭。

 

惡有大有小

 

不過,這也反映了,要稱得上邪惡,當得有巨大權力。孟子也說過「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對惡的分析和了解,當然也不能越過對權力佈置的考量。但是,我們也宜預設一個講理的空間,不會陷入相對主義那種你說自己是善就是善,你說人家是惡就是惡的那種危險中。

 

另一方面,惡又不一定是那些結果死傷枕藉的,惡也不只在恐怖電影如吸血或者英雄片出現。有時候,一些雲淡風輕的行為,也可以是惡。在日本電影《愚行錄》中的男女,就只是利用身邊人來換取自己的利益,比如將美麗的窮同學介紹給身邊的富家子弟,可說是沒違法,沒殺人,沒放火。但其實是將同學推向那些不會放棄階級觀念,但美女也絕不會拒絕的公子哥兒的床上。如此其實足以毁壞人的一生,卻還衣冠楚楚,什麼都沒有發生那樣子——這也難以不能說不是惡啊。

 

孟子也說過「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對惡的分析和了解,當然也不能越過對權力佈置的考量。但是,我們也宜預設一個講理的空間,不會陷入相對主義那種你說自己是善就是善,你說人家是惡就是惡的那種危險中。(VCG 圖片)

什麼是惡?

 

說到這裏,看官可能會問,這又是惡,那又是惡,哪麼如何定義惡?「你不問我還知道,一問就糊塗了。」為何會這樣?部份原因當然是哲學問題太複雜,另一個原因是我們對惡的了解不夠深刻。

 

澳洲哲學家Luke Russell 在其Evil一書,整理了一些有關邪惡的直覺︰

 

(1)      說一行為是邪惡的,只是表達對某行為有很強的道德譴責。

(2)      邪惡的行為是道德上錯的。

(3)      作惡的人可責備的,也應對行為負責。

(4)      邪惡的為是極端的,永不會只是微不足道的。

(5)      邪惡是不可被理解的。

(6)      邪惡的行為可以是平凡的。

(7)      邪惡的行為有心理上的特點。

(8)      邪惡的行為與普通的錯有質的分別。

 

Russell這些直覺並不對,但卻是我們上佳的討論起點,因為他們都是討論惡的學者會提到的觀點。你能看出這些直覺有什麼問題嗎?它們是否融貫一致?

 

早前的特首選舉,香港也有選 ‘lesser evil’ 的說法,一個人稱得上 ‘evil’,其實是不選得,是我們用詞刻意誇張,還是我們未懂正確使用「惡」這個字?怎樣才稱得上邪惡?罪、錯跟惡有什麼不同?邪惡的行為跟邪惡的人可不可以區分?惡人和平凡人有沒有不同,有什麼不同?這世間為何要有惡,惡是百害而無一利的嗎?人是性善,還是性惡,還是都由環境、制度塑造?

 

這一年,一起在我《01哲學》的專欄,對惡加深了解吧,為的不是作惡,是對倫理學作更深的反思,對人類作透澈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