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說大眾傳播應當改變其支配性的態度?|雷蒙・威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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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哲學編按:大眾傳播(Mass Communication)在大部分語境下跟我們現在常用的「大眾傳媒」(Mass Media)相近。然而在威廉斯的年代,媒體的傳播方式遠比今日單向——因此大眾傳播更貼合當時實際情況。
字義上而言,大眾傳播強調製造信息的主動性,而大眾媒體則比較接近中立的平台與中介。此處編按希望幫助讀者理清歷史語境,以及思考與現今社會的關係。
* 本文出自雷蒙・威廉斯著,高曉玲譯,《文化與社會:1780-1950》,三輝圖書/商務印書館,2018年。
作者|雷蒙・威廉斯
譯者|高曉玲

少數人應該在利益之爭中通過利用多數人為自己牟利,這樣的理論會很容易遭到擯棄;少數人應該通過雇傭大量薪奴(wage-slaves)來為自己牟利,這樣的理論通常會遭到擯棄;少數人應該把人類知識的遺傳據為己有,而不讓多數人分享,這樣的理論會偶爾遭到擯棄。但是,(我們說)沒有人或者只有少數幾個壞人會支持此類理論。我們現在都是民主人士,此類事情簡直匪夷所思。而事實上,大眾傳播一直都服務於上述這些理論,在有些地方依舊如此。從根本上說,大眾傳播的整個理論都取決於少數人以某種方式對多數人進行的剝削。說到這一點,我們可並不都是民主人士了。

 

但是,「剝削」這個詞當然是帶有傾向性的。如果少數人是為了多數人的最終利益而教育他們,又該做何解釋呢?這種少數人到處都是,他們謀求用資本主義、共產主義、文化、避孕等美德來教育少數人。當然要把美好生活的消息、獲得美好生活的方式以及在此過程中需要避免的危險等等,傳遞給那些充滿偏見、卑躬屈膝、愚昧無知卻又大量增加的公眾,大眾傳播難道不是必要而且迫切的嗎?如果工人階級由於限制性做法使自己和其他人變得一貧如洗;如果農民由於由於墨守陳規而導致自己和他人忍饑挨餓;如果知識已經日益更新,而芸芸眾生仍然在無知中前行;如果家庭生育過多而養育不起,那麼是不是確有迫切需要告訴他們這一點?這難道不是為了他們好嗎?

 

雷蒙・威廉斯,英國馬克思主義文藝理論家

實際上,這種反對意見沒有提出任何實質性的東西。問題在於如何告訴他們,以及如果你處於這種情況,你希望別人如何告訴你。這不僅僅是禮貌或者禮貌是否上策的問題。實際上,這是你希望別人如何告訴你的問題:因為告知(telling)是生活的一個方面;獲知(learning)是經驗的一個成分。上述列舉的諸多傳輸失敗範例並非事出偶然,而是未能充分理解傳播含義的結果。這種失敗是自以為是地僅僅關心傳輸的結果。這種傳輸假定,已經找到了共同答案,只需加以應用即可。但是人只能通過經驗來學習,(你會說真該死,對吧?)而這個過程必然是一個不規則而且緩慢的過程。一個統治機構要是不耐煩的話,常常會通過各種各樣的壓力,強迫人們表現出一種表面上的妥協順從。表面上的順從有時會通過後續經驗強化為實質性的順從,這個事實對於任何支配性政策都是最厲害的誘惑——後來發生的事件會逐步把人們起初不願接受的事情變為現實。這或許是當代最為棘手的政治問題。但是,作為一個傳播問題,這一點只證明了我們先前所說的一點,只有經驗能教導人。在一個缺乏民主實踐經驗的社會裡,熱心改革的少數人常常會被迫利用這種機會。然而即使在此處也存在著巨大危險,學習的過程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有意識的學習需求,而這種需求是不容易強加於任何人的。

 

另一方面,有一點十分清楚,即使在當代民主共同體中,支配性的傳播態度仍然佔據主導地位。幾乎每一種領導人似乎都對多數人討論和下決定的過程不信任,而且感到深深的恐懼。在實踐中,此類過程常常被削弱為一種形式。在這件事情上,很明顯責任在於那種對多數人(似乎被看作大眾或者禮貌一點說公眾)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民主理論仍舊是理論,實踐上的懷疑論滋生出理論上的懷疑論。即使在我們這個社會,這一點也是變得越來越觸目驚心了。從絕大多數觀點來看,其後果都不能令人感到滿意。如果人們不能擁有法定的民主,他們將會以各種形式獲得非法定的民主,從武裝叛亂或騷動,到「非法定」罷工或限制勞動,以至最安靜卻又是最驚人的形式——普遍的含怒不發(sullenness)和興味索然。面臨著這樣的事實,你又可以用上「大眾」闡釋的另一部分:說這些充分證明大眾一無是處——他們會騷亂、會罷工、會失去興趣——這便是那些野蠻人、那些群氓的本質。相反,我認為我們文明的這些典型特徵不能用這種模式進行解釋;這些特徵恰恰是傳播基本失敗的症狀。我們可以這樣說,並且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解決的辦法在於教育專案的實施,在於資訊的提供或新型宣傳運動的開展。但是這仍然是在把傳播僅僅看作傳輸,或許是通過新的手段來恢復那長久以來的支配意圖。但是實際上,當一個集團認定自己的立場是正當而迫切的,認定為了人民自己的利益,迫切需要讓人民認識到這個立場時,就很難明白這一點。

 

Raymond Williams, Culture and Society: 1780-1950

然而,這些讓人不安的症狀恰恰是對支配性組織的一種反應。在叛亂中,在多數騷動及許多罷工中,這都是一個積極的反應:對不同答案的肯定。最終採取的答案將取決於力量的均衡。但是通常被採用的答案並沒有這樣清楚的構架:常常是以一種混亂含混的反應來對抗支配性習慣。我所說的「含怒不發」就是一個顯著例子。我想現在這是對支配性大眾傳播非常普遍的一種反應。當然,人們不會對報紙上讀到的東西照單全收,這也並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但是,具有判斷力的閱讀往往只占一小部分,而且通常都是訓練的結果;與此相對,多數人都持有一種不信任的態度,儘管在某些場合這種不信任能夠起到預防作用,但是如果成了一種普遍習慣,就變得有害了。惰性和冷漠往往是被統治者在對抗統治者時使用的相對比較安全的武器。一些統治機構會接受這種做法,因為至少這樣不會惹事。但是在我們這個社會裡,由於我們的生產方式的緣故,存在著大量的也是必要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努力,因此,任何普遍性的興趣缺失或者不信任情緒,都會造成災難性的後果。然而,要解決這個問題,依靠規勸(exhortation)是行不通的。需要依靠民主的實踐,只有這樣做才能使民主理論具有實質性內容。就傳播問題來說,要解決問題就必須對傳輸採取一種不同態度,以確保傳輸具有真正的多重來源,確保所有的來源都能夠通過共同管道得以傳播。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意識到,傳輸永遠是一種供應,而這個事實必須決定其傳輸的基調:它不是試圖支配,而是試圖傳播,試圖達到接收和回應的效果。主動的接收和鮮活的反應反過來又取決於一個有效的經驗共同體;當然,反應的品質取決於是否承認實際上的平等。多種多樣的不平等依舊在分割著我們的共同體,導致有效傳播變得困難甚至無法達成。除卻某些罕有的而且危險的危機時刻之外,我們缺乏一種真正共同擁有的經驗。很明顯,由於缺乏這種共同經驗,我們正在以各種方式付出代價。我們需要一種共同文化,不是為了一種抽象的東西,而是因為離開了這種共同文化,我們將無法生存下去。

 

我在提到「平等」問題時不無猶豫,因為這個詞的詞義現在普遍非常混亂。現代社會中,從理論上強調平等的做法,總體來說是一種對抗反應;與其說這是一個積極的目標,還不如說這是對不平等的抨擊,而後者所對應的是對平等主義觀念的強調。唯一重要或者說唯一可見的平等,是生命存在的平等。人類各個方面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值得歡迎的好事;因為這是任何豐富和複雜生活的根本所在。只有在否定了生命存在的根本平等時,不平等才是邪惡的。這樣的不平等無論是何種形式,實際上都在排斥其他人類,把其他人非人格化,貶低其他人的人格。這樣的做法很容易引發殘忍的、剝削和殘害人類能量的結構。群眾、支配性氛圍、對文化的排斥,就是它留在人性理論中的局部實證。

 

共同文化在任何層次上都算不上是一種平等文化,但是共同文化永遠都需要生命存在的平等,否則共同經驗將失去價值。對於參與任何文化活動的任何人,共同文化都不能加以絕對限制:所謂的機會均等就是這個意思。當然對機會均等的要求是因為想要和別人不平等,但是,這可以有多重含義。人們想要達到的不平等如果在實踐中否定了生命存在的基本平等,將與共同文化形成矛盾。此類不平等我們消受不起,必須繼續把它們界定為共同經驗之外的東西。但是還有很多不平等並不會對這種生命的平等構成傷害,而且有些不平等還是非常必要的,需要加以鼓勵。

 

但是有些活動的確比其他活動要好些,有人會這麼反駁。在實踐中,堅持平等可能會造成對價值的否定。我曾經比較仔細地考察過這種反駁的來由,因為它的確非常重要。難道老師不是要支配學生,他才會學習嗎?有些事實是對的,其他的事實是錯誤的:老師必須堅持兩者之間的區別,無論支配本身正確與否。我同意這種看法,但是多數好的教學事實上在傳輸一些已成定論且暫時必須用到的結論和評價的同時,也在傳輸給學生一些判斷的技能。這種傳輸既為人提供有待確認的說法,又提供做出決定的方式,是一般傳播的正當方法。一個兒童只有通過實踐才能真正學會這些技能;一位元老師只有在提供產品的同時意識到這個過程,才會是技巧高超的老師。對人類製造和從事的所有事物強調價值的區分,不是在強調生命存在的不平等,而是一個普遍的學習過程;的確,只有首先基本上承認生命存在的平等,才有可能進行這個學習過程。因為只有承認生命存在的平等,才能夠使這個學習過程擺脫出支配範疇。沒有人能夠提升他人的文化標準。最多能做到技巧傳遞,而技巧並非個人財產,而是整個人類的財產。在技巧傳遞的同時,人們能夠有機會接觸到人類所有的創作物和所從事的一切活動。要阻止一個正閱讀恐怖連環畫故事的孩子,或是阻止一個正閱讀漫畫小報的成年人,你不能靠下命令(除非你試圖用肢體暴力這種有失體面的方式)的方式,甚至不能靠論辯——告訴他讀這些東西只會有壞處——來阻止他們。你只能給他提供機會,讓他學習那些關於閱讀的普遍知識,讓他有機會接觸所有可能的讀物。最終,無論如何這是他自己的選擇,而這才是適當的方式。一個人對價值的關心,或者我們通常說的,對標準的關心,恰如其分地體現在構建經驗共同體的努力當中,我們的標準則有賴於這個共同體的構建。此外,如果他對價值的關心不局限於某種獨斷的教條,他會開放自己的思想,去學習其他價值,以形成一種新的共同經驗。拒絕上述任何一種做法,都是一種任性的怯懦。如果你不相信別人,不相信別人的共同努力,你對自己的信任恐怕也不過是一種扭曲的信任。

 

原載於微信公眾號:三輝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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