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哲學會被判定為無用?哲學教育系列總序(上)

撰文:黃冠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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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開學文化出版社引進法國哲學百年老店──富杭出版社(Vrin)的《什麼是……?》哲學之道叢書。試圖以「一書一概念 理解當代思潮」的方式,引介法國哲學方法論的實際操作。首兩本出版的書為:《什麼是政治行動?》與《什麼是遊戲?》。(點擊連結瞭解更多)

 

「哲學之道」叢書由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冠閔老師擔任規劃。黃老師為叢書撰寫此文作為總序。

 

 

規劃哲學教育系列,一開始涉及台灣哲學教育的建構與診斷,但也涉及到這一個診斷如何看待哲學的領域。

 

相信很多人都問過:「哲學能做甚麼?」這句話的一個意思是:「哲學能夠在職業上符合哪種市場的要求?」很多哲學系的學生在剛要選擇以哲學為主修時,想必就問過、想過這一問題,在就讀的過程中、甚至畢業後,也必定一再地被問過這樣的問題。這些重複的經驗如果不是一種夢靨,至少也會讓哲學系的學生練就一套話術來回答。

 

至於我,坦白說,我始終沒有答案,到現在為止,仍然如此。

 

但是,我卻必須承認,這個問題有合法性,只不過,問題本身帶著歧義。

 

哲學的合法性

 

所謂有合法性是指,一種知識總是被要求處理一個特定的對象,而特定的對象也在世界上有它的位置。如果哲學是一種有特定對象的知識,那麼要求哲學知識能夠解決關於這類對象的問題,是理所當然的。事實上,哲學也的確有它處理的特定對象,但這類特定對象是否構成就業市場上所需要的特定領域,那就不一定。最常見的情況是,哲學在這類的就業市場上沒有一席之地。我們可以看到醫院需要醫師、護理師,股票市場需要分析師、營業員,法庭需要審判的法官、律師、書記官,修理水龍頭需要水電工,房屋裝修需要設計師、油漆工、木工等等,各行各業都符合一定的社會需求,也都有相關的專門知識以及技術人員。但是,除了教職、研究機構之外,我們幾乎看不到有其他需要哲學工作者的地方。這是在台灣幾十年來未曾改變的情況,未來也很難改變。

 

但是,我們這個社會不需要哲學嗎?不需要哲學家嗎?大概也未必盡然。

 

首先可以回到前述的問題:「哲學能做甚麼?哲學在就業市場上有沒有位置?」或許可以大膽地說:「沒有。」要駁斥這一個回答,很容易,只要有某個機構、公司(學校與研究機構暫時除外)刊登出需求來,立即可以駁倒前述的否定答案。我當然也可以繼續澄清前述問題的意義,不過,我可以暫且在此停住。如果,哪天有某家公司刊登廣告,公開徵求有哲學專長或專業的人進入其公司,這將是非常令人樂見的。

 

不過,我還是想從「沒有位置」這一個判斷開始。「哲學在就業市場上沒有位置」,並不表示「哲學沒有用」。很容易就可以引用莊子所說的「無用之用」來說哲學的「大用」;不過,老實說,這種哲學智慧並不是我在此脈絡所想談的重點。「哲學沒有位置」與「哲學位處邊緣」兩種說法有點類似;前者預設了某種秩序與定位,後者預設了某種中心。秩序、定位、中心的存在,很容易讓人有評價的判準,不論是價值觀或行為依據。但秩序、定位、中心也是特定歷史、社會、政治條件下的產物。除了順應既定的秩序來評價各種知識與行動以外,恐怕也必須想一想造就這類秩序的條件是甚麼?特定的歷史、社會、政治條件就意味著這些條件有可能會變動。一旦有變動,按照這些條件組合而成的某一種特定秩序也會跟著改變。

 

為甚麼哲學會被判定為無用?

 

在推想可能有改變的情況時,可以試著與時俱進地不斷調適,但也可以考慮這些特定條件本身究竟是否可以被一般化。以不斷調適的方式來肯定秩序、定位、中心的人,會繼續尋找順應的方式,思考一種秩序變成另一種秩序時,原來的中心是否被新的中心所取代;如果能確定出新的秩序面貌以及中心,那麼這種順應是可行的,否則,按照已經改變過的秩序框架來評價,代價可能是要面臨時空錯置的威脅。以一般化條件來思考的人會試著根據歷史、社會、政治條件的組合,先行分類,鬆脫原來的組合形態,試著推想有哪幾種可能的組合方式;這種設想角度的威脅是將設想者抽離出他或她自己身處的脈絡。

 

從秩序的條件設定來看,可以開始看到為甚麼哲學會被判定為無用,但反過來說,一旦理解到秩序、中心有它所賴以成立的條件時,卻不禁要問:「怎樣才能考慮到這些條件呢?誰會注意到這些條件呢?」一旦開始追問,哲學就啟動了。

 

事實上,這就是哲學的尷尬之處:哲學知識不是為了辯護在某種特定秩序下的用處而存在,它的存在是為了指出某種特定秩序存在的條件。哲學家的無用是因為哲學知識不能夠被簡單歸類到一個單純的位置,但是,由於哲學知識涉及到更為一般性的條件時,它與各種其他有用的知識都相關。

 

哲學的沒有位置其實是因為它與各式各樣的特定位置都有共通性。

 

以共通性為基準,則是考慮公民社會的一個前提。

 

台灣的公民社會

 

台灣作為地緣政治的一環,置身於國際政治的各種條件中。台灣的地理位置也深深帶有歷史條件的刻痕,不論是不同族群的共同生存或彼此鬥爭,經過殖民政治、威權政治、解除戒嚴,開始較完整的民主政治歷程。台灣也有移民社會的變動,人群的移入、移出衝擊著在地生活;經濟上則是藉著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進入世界體系中,使得勞動者成為資本市場的一環。無疑地,台灣在承受各種拉張的政治、經濟、歷史、社會條件時,逐漸地朝向公民社會發展。但是,台灣在努力建構出一個公民社會時,完成了哪些目標?公民社會是一個集體目標嗎?公民身分與公民意識是一現成的事實,還是一種……理想?

 

從歷史的發展來看,台灣經過了三次政黨輪替,民主經驗逐漸累積,但這還只是不到二十年間的事情。一個公民社會將希望有更多的經驗,有更長遠的前瞻。公民社會本身對自己來說,就是一種希望;但它也必須盡可能地釐清存在的條件。

 

以共通性為基準,就意味著,在我們這一公民社會中,必須思考到公民與公民之間維繫為一個社會群體的各種條件。同屬為公民,彼此的共通性必須與彼此的差異並存。在這種考慮下,社會分工是勞動方式與世界知識的差異,但並不是階級身分的鑄造。在公民所具有的勞動專業之外,還必須有屬於所有公民的共通知識基礎;我們所說的公民,包含著未來的公民。這樣的共通性必須延伸到未來,一個公民社會的成立也同時必須考慮到它的延續性,在時間中串接一些不同的傳統、創發新的傳統。這就必須考慮公民教育的必要。公民社會不是在一個政治或社會事件後驟然成形,也不可能由一、兩個人、少數一些人的宣告就得以成立。即使公民社會是個有意義的理想、甚至是被當作必須實現的目標,它都時時面臨解體的威脅,更何況我們還只是在初露雛形的階段。有共通性的公民意識容許公民所身處的共同體有各種變動,但是,每一種變動都牽連到批判、規範、調節的使用。公民教育必須教會已經成為公民的人或未來的公民在行動中理解自己所身處的社會,知識與行動中的批判功能、規範功能、調節功能缺一不可。

 

批判功能往往被當作哲學思考的首件要事,敏銳地看待推論的合理性(批判思考)、語言的權力運作(意識型態、意見灌輸),同時,也展現出一種積極的懷疑論。以追問合理基礎為核心的批判懷疑論,常常帶來自我拆解的危險與誤解;凡事懷疑的人被認為是難相處的、找麻煩的、憤世嫉俗的。這種誤解也會以為批判功能總是對立於規範功能。然而,一種批判性的閱讀、批判性的問答恰好是要為了規範的建立;或者說,批判功能不會只是單獨被使用,不論是對合理性的批判或對權力的批判,也都帶有規範的設想。規範功能並不是對教條的肯定,相反地,是在共通性的基礎上尋求可普遍化的準則。調節功能建立起各種聯繫關係,最尖銳的是衝突對立產生時的調節協調,一般地說,則是個人內部的調節(心理的、身分認同的、生命史的)、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調節(家庭的、同儕團體的、親密關係的)、個人與群體之間的調節、群體與群體之間的調節。

 

批判、規範、調節這三種功能是公民教育所必須注意的,卻也是哲學訓練所能夠提供協助的。配合著這樣的基本設想下,哲學在公民社會的存在條件中有它的發問位置,也有它提供公民自我理解的可能性。

 

然而,從實際的情況來看,哲學的角色在台灣往往被「是否有用」、「人人都有他的一套哲理」這類的問題所遮蔽,對於哲學是否屬於建構公民社會的思想條件,則較常被忽略。更常見的是,即使被判定為「無用」,但哲學還因為誤解、無知而披上神祕的面紗。於是可以見到一種兩極的發展:學院的專精研究有其蓬勃發展,入門趣談的普及讀物卻也不斷推陳出新。那麼,哲學究竟應該指屬於專業研究者的發言場域?還是可以用小故事、影片、套語來簡單概括的說話地方呢?是否,除了這兩類之外,還有別種可能性呢?從公民社會所要求的共通性出發,是否可以也重新讓哲學為我們指出某些別的可能性呢?

 

下文:我們這個社會有什麼樣的哲學?哲學教育系列總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