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周立波持槍藏毒案落幕 四罪名被撤銷僅交通違規遭罰238美元
內地名嘴周立波在美持槍涉毒一案,於當地時間6月4日在紐約州長島拿騷縣法院再次開庭。法官最終宣布,撤銷周立波的非法持槍、持毒等四項罪名,僅保留第五項控罪,即是因為「開車時使用手機」而交通違規,處罰周立波150美元(約1170港元),並要求他繳納其它相關費用,合共238美元(約1860港元)。
當天,周立波與妻子胡潔在律師團的陪同下一同進入法庭。
庭審中,檢方表示,針對周立波的四項指控,即二級非法持有武器罪、非法持有火器罪、四級非法持有武器罪、七級非法持有被控物品罪均不成立,撤銷相關罪名。與此同時,對於違反紐約州車輛和交通法的指控,周立波表示認罪,並不再上訴。周立波被罰款150美元(約1170港元),加上其它相關費用合共238美元(約1860港元)。
周立波:判決結果是「皆大歡喜」
庭審結束後,周立波接受傳媒採訪時表示,最終的判決結果是「皆大歡喜」,他接受法官對自己的交通處罰,並調侃稱:「這是史上最豪華的交通罰單,律師陣容是最強大的,費用也是最強大的。」胡潔則表示,他們計劃6月底返回中國。
周立波的辯護律師Stephen Scarling稱,他們對於法官的最終判決表示滿意,「周立波一開始就是無辜的,調查結果顯示警方搜出的槍支上沒有周立波的指紋和DNA。很高興法官撤銷了指控。」
警從周立波車上搜出槍支和毒品 先後11次開庭
早前報道,周立波2017年1月19日凌晨在當地駕車時被因行車不穩而被警方攔下,警方其後在車上搜出一把已上膛的手槍及兩袋毒品,周立波當場被捕。周立波其後被控非法持有武器、非法持有管制藥物甲基苯丙胺(冰毒)、駕駛時打電話等5項罪名,當中刑罰最重的非法持有武器控罪最高刑罰可面臨3年半到15年的刑期,不過周立波未有認罪。
案件其後先後在紐約州拿騷縣法院11次開庭,而周立波的辯護律師在第9次庭審中,對警方當時攔截和搜查周立波私人汽車的行為合法性提出質疑,並據此提出申請撤銷案件的動議。法院最終於當地時間5月24日的第10次庭審中,判定警方攔截周立波所駕駛車輛的行為合法,但之後的搜車行為不合法,因此從周立波車中搜出的槍支和毒品將不能作為定罪證據。當時已有律師認為,由於案件的主要證據被排除,故撤銷案件的可能性亦較大,這也意味着周立波很可能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