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市民舉報廠長倒賣陳化糧 其弟遭廠長兒子開車撞死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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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雙鴨山市市民劉旭東,2017年向市糧食局執法大隊舉報稱,友誼縣豐源油脂廠倒運陳化水稻,此後他又在執法大隊隊長王浩要求下,派4名親弟到油脂廠監督糧食局執法。結果在舉報半小時後,劉旭東的弟弟劉振東被豐源油脂廠老闆王秉義兒子王鵬開車撞死,其餘3人受傷。王鵬此後被捕,並被以故意殺人罪起訴。
黑龍江省高院去年11月裁定,王鵬犯故意殺人罪的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一審死刑的判決,發回重審。雙鴨山市中院上週三(18日)開庭重審,王鵬否認故意殺人,並將其駕車撞人描述為驅散人群。據悉,法院宣布擇日宣判。

內地傳媒報道,劉旭東於2016年發現王秉義的公司、合興米業向豐源油脂廠倒賣糧食,於是開始跟拍監督。他多次拍攝到倒糧情況,直至2017年2月初,他以拍到的片段和照片為證,向雙鴨山市糧食局舉報合興米業倒賣超期儲存水稻,並將超期儲存水稻倒至豐源油脂公司院內。

王鵬駕車撞向劉振東等人,再撞毀路邊民房。(紅星新聞)

經警方調查,王秉義等人當晚乘坐私家車離開豐源油脂廠,劉振東等5人則不斷拍照及拍攝影片。王秉義與司機顧福森下車制止,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劉等人用鐮刀、鎬把毆打王秉義及其司機,王妻則致電兒子王鵬求救。

王鵬隨後駕車到油脂廠門口,開車撞向劉振東等人,並撞毀一間路邊民房,導致劉振東死亡、劉偉東重傷。同時,顧福森駕車撞向劉文東,隨後與王鵬持鎬把等工具與劉文東、劉曉東發生打鬥。案發1年後,雙鴨山市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王鵬公訴至法院。

雙鴨山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鵬死刑。(紅星新聞)

王鵬辯稱,自己無故意殺人,其辯護律師則指他是假象防衛,屬於過失犯罪;案發後,家屬積極賠償被害人29萬餘元,請求從輕處罰。雙鴨山市中級法院2018年11月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鵬死刑;王不服上訴,黑龍江省高院去年11月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案發至今將近4年,當初倒賣陳化糧舉報是否有被查實的情況令人關注。報道指,友誼縣糧食局在2017年4月,曾就劉旭東等人反映豐源油脂廠涉嫌糧食違法的調查情況,向雙鴨山市糧食局匯報,包括在油脂廠大門東側圓筒倉及平方倉內發現有水稻存放,圓筒倉東側有少量生霉變質水稻;經檢測,圓筒倉及平方倉內水稻為不宜儲存水稻。

友誼縣糧食局調查發現豐源油脂廠有不宜儲存水稻。(紅星新聞)

友誼縣糧食局的匯報提到,因該廠多年未經營,經公司董事會商定後,豐源油脂廠將閒置圓筒倉租給李永運使用,惟實際是該廠股東鄭賢一、韓國輝以李永運名義共同收購水稻。兩人其後承認在2016年3月至5月,在豐源油脂廠院內收購水稻1700餘噸,送糧人為農戶及糧食經紀人,但水稻去向及購買人身份信息無法確認。

被害人的代理律師指出,不宜儲存的水稻只能在政府監管下專項銷售和使用,公開市場上根本不能購得,友誼縣糧食局應對此調查。劉旭東表示,當初的舉報證據及跟拍倒糧片段,雙鴨山市糧食局至今未向他索要及調查核實。

(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