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漢拘留期死亡 警方指因心臟病突發 其妻:頭部、睪丸均流血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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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陝西富平縣一名身體狀況良好的男子在被拘於看守所期間突然死亡,當地警方指男子死於心臟病突發。惟死者的妻子稱屍體有多處傷痕,其中頭部和睪丸均有受創流血的跡象,她希望可以討回一個公道。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做進一步調查。

伍女士稱,丈夫死亡後,屍體有多處傷痕,其中頭部有銳器傷口血流不止、睪丸受傷滲血。(正觀新聞)

據死者的妻子伍女士介紹,丈夫伍先生今年45歲,二人育有兩個孩子。2018年伍先生曾因酒後打架被警方介入處理,「當年可能是因為找了熟人,賠償了4000元人民幣,在派出所一晚上就回來了。」原本以為事件已經得到解決的他們,卻於今年4月26日再次接到警方通知指,因2018年的打架事件要對伍先生進行5日拘留。

伍女士續稱,丈夫伍先生生前身體一直都很好,沒有疾病。但未料,4月28日上午10時許,即伍先生被拘的第2日,當地警方通知她,伍先生已於當日早上5時許因突發心臟疾病死亡。

伍女士發現,丈夫伍先生在死亡後,屍體有多處傷痕,其中頭部有銳器傷口血流不止、睪丸受傷滲血。因此,伍女士對丈夫死於突發心臟病表示懷疑,她希望相關部門可以查清丈夫真正的死因,「我想為他討個公道」。

伍女士說,5月1日,她還被人以「保護人身安全」帶至當地一間賓館,直至現在仍無法自由出入房間。

對此,陝西省富平縣警方回應指,死亡男子生前被處以行政拘留,是因在看守所內突發心髒病而死亡。目前,當地有關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中。至於伍女士是否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當地警方表示暫不清楚。

針對2018年的打架事件,3年後再執行行政拘留,有內地律師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關行為在六個月內未被警方發現,將不再予以處罰。若當時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亦不予處罰。律師稱,若當時已經進行賠償,且達成了調解,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不應當3年之後,再次被拘留。

(正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