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割貴州千年「神樹」古楠木牟利 犯罪團夥獲刑 當地成功救治修復

撰文:范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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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樹名木如何保護?近日,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縣人民法院的一份判決書,記錄了一宗典型案件。犯罪團夥多次盜割千年古楠木販賣牟利形成黑色產業鏈,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至四年不等,並處罰金及沒收所得財產。當地在案件發生後,對受損古木進行救治修復,取得良好成效,千年古樹如今再度煥發生機。

據《紅星新聞》報道,經查,陸某州、張某富等人於2021年冬季,在貴州省黔東南州劍河等縣盜割金絲楠木樹蔸出賣,再轉售廣西福建等地,共將楠木板200余塊、2.2893立方米,售給羅某正、楊某永等人,牟利414700元,形成盜割、運輸、收售、轉賣黑色產業鏈,導致楠木毀損20余株,其中7株死亡,其中包括有2600年樹齡,被當地民眾奉為「神樹」的古楠木王。

野生閩楠,俗稱金絲楠木,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樹蔸是樹木生長的要害部位。經鑒定考證,被盜割的「古楠木王」樹高24米,胸圍4.85米,生長發芽於春秋時期,在貴州省內也屬罕見,堪稱古樹名木中的珍寶。

被盜割的古楠木。(紅星新聞)

2022年12月,劍河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定陸某州等人的行為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同時破壞生態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訴請判令陸某州等15人連帶承擔其非法采伐、毀壞、收購楠木造成的生態功能損失費981456.13元,楠木修復救治費用293890元、鑒定費95000元,並按份承擔懲罰性賠償金152235元。2023年4月12日,雷山縣法院「雙碳」巡回法庭宣判支持劍河縣檢察院全部民事訴訟請求,判處十一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個月至四年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至六萬元。截至年5月10日,雷山法院已執行到位各項賠償金額20余萬元,並查封、凍結、扣押陸某州等人財產價值100萬余元。

對於遭受嚴重損害的古楠木,當地多部門配合開展救治修復工作,對受損樹幹進行清創、消毒、填充、修補、加固和輸營養液,目前已完成修復救治,2023年5月31日經林業部門組織專業人員驗收合格,千年「古楠木王」長勢良好,再次煥發生機。

為了避免類似情況發生,當地在6月5日「世界環境日」當天,於「白巖屋腳」山場掛牌設立了貴州省首個古大珍稀樹木保護警示教育基地,並聘請2名古大珍稀樹木「益心為公」志願者和1名「古楠木王」特聘護林員。針對相關職能部門保護不力的問題,檢察機關建議促進健全古樹名木管護機制,對破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違法行為及管護主體責任進行全鏈條監督,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