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工傷|致命意外難避免?張欣宇促明晰權責:工程勿以人命為價

撰文:黃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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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2025年,已經發生至少三宗嚴重地盤工程意外,日前(1月24日)更有一名工人因而喪命。湊巧的是,立法會剛於1月23日通過由「香港新方向」新界北議員張欣宇提出、經七名議員修正的「加強規管建造工程安全」無約束力議案,促請特區政府改善工程規管制度,明確各個持份者的權責關係,從上而下和從頭到尾地強化安全意識。張欣宇引用從2014年至2024年每千名工人的工業意外致死率一直維持在0.18這個數字指出,「建造業並沒有變得更加安全」,但他相信所有致命意外都是可以避免的,而香港既應該、也有條件實現「工地零意外」。不過,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總結發言時重申,當局已經制定多方位措施提高工地安全,只是「意外永遠無法避免」;他又呼籲所有持份者共同努力改變職安健文化,包括希望前線工人形成好的習慣,例如「有時候看到不妥當的地方,就說『老闆我不做了,付錢我都不做了』。」

立法會議員議案系列

張欣宇認為所有工地上的致命意外都可以避免,而香港絕對應該、也有條件可以實現「建造工地零致命」。(資料圖片)

十年建造業沒有更安全
監管架構未能明晰權責

張欣宇在動議「加強規管建造工程安全」議員議案時指出,以每千人致命人數比例來看,建造業比消防員更加危險,前者的致命率是後者的三倍以上。他表示,政府重視有關問題,業界也努力推廣安全文化,但現實有些殘酷,例如在2014年至2024年這十年間,每千名工人的工業意外致命率一直維持在0.18,可見建造業並沒有變得更加安全。然而,若從第一性原則去分析,他認為所有致命意外都可以避免,「再做一次一定唔會死」,即是說建造業不應該如此危險,而香港既應該、也有條件實現「建造工地零致命」

現行監管框架主要涉及樓宇結構安全和操作層面安全,分別由屋宇署透過《建築物條例》和勞工處透過《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進行監管。「但是,對於一個建造工地的運作來講,其實遠遠不止結構安全和操作安全。」張欣宇藉此指出有關規管制度的不足之處:「建造工地本身的規劃、流程、管理等等,都和一個項目最終能否安全營造息息相關。但我們的監管體系,現時並未能有效覆蓋這一部分。

張欣宇續指,這個監管不足衍生兩個奇特現象。第一,現行法例需要負上刑事責任的管理人員,絕大多數都不需要全職在建造工地工作,反而真正需要全職負責現場運作的人士,在法例中卻沒有明確責任。第二,法例對總承建商的要求比較嚴格,以為提高罰則就可減少意外,但實際上從總承建商到分判商、從工作管理人員再到前線工友,中間可能相隔十多層架構,那些嚴格罰則猶如「隔山打牛」。張欣宇就此提出,有效的監管架構應該做到「權責清晰、責任到人」,即要明確工程中所有相關人員的責任,包括業主、承建商、分判商,特別是工地現場的管理人員,包括建造經理、地盤總管、管工等等。

2014年至2024年間,每千名工人的工業意外致命率一直維持在0.18。(資料圖片)

致死率不變VS意外率下降
政府重申已經做很多功夫

張欣宇的議案先後經過七名議員的修正。其中「經民聯」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把「改革建造工程的規管制度」修正為「進一步改善」;加上無黨籍謝偉銓,「實政圓桌」田北辰、「民建聯」劉國勳、「工聯會」梁子穎、經民聯盧偉國、無黨籍陳紹雄的各項修正,議案促請政府採取多項措施,包括善用創科提升工地安全、透過投標制度和合約條款鼓勵安全表現良好的公司、強制使用自動危險偵測裝側、善用建築信息模擬(BIM)技術、明確規範整個管理鏈中各個管理人員的責任及角色、研究立法推行「建築安全設計」。張欣宇總結時強調,強化安全意識和建立安全文化,「不是錦上添花,而是斷不可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和發展局副局長林智文代表政府出席會議。兩人在回應時,都用了不少篇幅重申當局已經制定多方位措施提高工地安全。對於張欣宇指出「過去十年每千名工人致死率維持不變(0.18),沒有更安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開場發言時則以「過去十年每千名工人意外率有所下降(由41.9至27.6),已經有改善」進行反駁。

至於促請當局「明晰權責」,孫玉菡和林智文在總結發言時均表示,現行職安健法例已經規定了不同持份者,例如承建商、分判商、合資格的人和工人,各自的法律責任;孫玉菡更認為,現行法例對於地盤經理、工程師、總管、管工的責任都很清晰。不過,《香港01》記者翻查相關條例,儘管《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8條列明僱員「任何工作中的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照顧在其工作地點並有可能因其在工作中的作為或不作為而受影響的人的安全及健康」,甚或《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6B列明僱員「在工作時均有責任為其本人及其他人(可能受到該受僱的人工作時的作為或不作為所影響者)的健康及安全,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但有關責任是否局長所說的「很清晰」,就見仁見智了。

孫玉菡認為,認為「意外永遠無法避免」,又呼籲所有持份者共同努力改變職安健文化,包括希望前線工人形成好的習慣,例如主動拒絕不妥當的工作。(資料圖片)

孫玉菡:意外永遠沒有辦法避免
張欣宇:沒有工程值以人命為價

另外,張欣宇深信建造工地的致命意外可以避免,但孫玉菡則認為,「意外是一個概念,永遠都沒辦法完全避免的」,只是意外發生後可能出現不同結果,「如果你不做安全措施,在發生意外時,結果就是你失去性命。」孫玉菡又強調,所有持份者都有責任共同努力改變職安健文化,包括希望前線工人不要為了趕工、貪方便而放鬆安全意識,反應形成好的習慣,「有時候看到不妥當的地方,就說『老闆我不做了,付錢我都不做了』。」他相信,如果大家都能養成這個習慣、不介意多說一句話,「可以救多幾條性命。」

經修正的議案獲得通過後,張欣宇分享了一段個人經歷。他大學修讀土木工程,畢業後首份工作就是在一個大型地盤工程當中負責前線運作。儘管負責範疇非常蚊型,但他壓力極大、非常擔心出現意外,即使放假也會不斷透過手機實時監察工地最新情況。「但在很多年之後,我突然回想,撇除個人的榮譽感和責任心,就算我當年少一點去監督工地,就算我當年沒有那麼著緊,如果工地真的發生了什麼意外,從法律上來說,會不會有機會拉我呢?」張欣宇意味深長地說,「隨着我經驗和知識的增長,我終於發現,其實並不會。」

最後,張欣宇計了這樣一條數:香港每年公私營工程總量大約是2,500億,但建造業每年大約發生20宗死亡意外;也就是說,平均每150億元工程,就有一位工人失去生命。張欣宇問:「如果一個非常重要的500億元項目,來到立法會審批,而如果撥款申請明確寫出:代價是3位工人的生命。大家會不會批准這個項目?」他相信議會一定不會批准,「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工程,值得以人命作為代價。所以,我們是時候,要作出改變了。

立法會議員可以透過不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辯論,對公眾關注事項表達意見,或籲請政府採取某些措施。不過,對於議員議案的實際作用,政界言人人殊。有人質疑改制後的議員議案變成「交功課」工具,不少辯論涉及國家大政方針但發言內容空泛;也有人認為癥結在於政府沒有予以重視、切實回應,只是行禮如儀重申已就某些問題做了大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