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 陳婉嫻稱沒有包容餘地 楊岳橋:難與左派暴徒相比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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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大年初二的旺角騷亂事件,陪審團裁定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煽惑暴動罪名不成立,但一項暴動罪成,法官今日會聽取求情。工聯會榮譽會長陳婉嫻於報章專欄撰文,評論有關事件。
陳婉嫻在文中指,見到很多文章以各種理由為梁天琦求情,但她認為,作為一個街頭運動發起人,本身是應該作好任何準備,形容「像那年初一凌晨的這一類,是確實會『搞出人命』的一類,就要作好更大的心理準備」;對於有人將旺角騷亂與六七暴動相比,陳婉嫻認為,當年是由於社會腐敗,「殖民地當權者的壓迫充斥著歧視、欺壓,前輩們的出發點是貧苦大眾的利益。我見不到今天這兩個字的背後意義,能跟那些年相比」。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1989年6月4日,當時自己正就讀小學二年級,鎮壓當晚與家人在家中看著電視新聞報道,家人都神情緊張且嚴肅,鴉雀無聲;到翌日上課,有同學帶黑紗上課,更有老師在課堂上聲淚俱下─雖然當時自己年紀尚小,但已知道「something happen」...(資料圖片/吳煒豪攝)

陳婉嫻在文中表示,看到一些文章,有人認為梁天琦不是殺人強姦,亦不是販毒走私,只是年輕人一腔熱血,而且主動回港投案,以各種的理由為他求情。但她認為,明白衝動是年輕人的特質,亦同意有人說「沒有年輕人的衝動,可能沒有今天的中國」這個論點。但陳婉嫻指出,衝動不能沒有節制,亦不能沒有原則。

她指出,若衝動是出於愛護國家,保護民族,對抗敵人的衝動,利益歸於人民,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相反,當衝動是針對自己民族、國家,又或是被有心人煽動、傷害人民,則「沒有包容的餘地」。她又表示,自己對「暴動」二字並非陌生,形容是「當時社會腐敗,殖民地當權者的壓迫充斥著歧視、欺壓,前輩們的出發點是貧苦大眾的利益」,卻見不到今天這兩個字的背後意義,難與當年同日而語,強調兩者本質絕對不同。

譚文豪指,以為陳婉嫻形容「社會腐敗、當權者的壓迫充斥着歧視欺壓、出發點是貧苦大眾的利益」是指現時的社會狀況。(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陳婉嫻的言論在網上引起迴響。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在facebook引述相關報道,反問「左派暴徒工聯會在六七暴動時搞出了幾多人命?點比?」;另一名公民黨議員譚文豪亦指,「放炸彈最有節制」?又引述陳稱「社會腐敗、當權者的壓迫充斥着歧視欺壓、出發點是貧苦大眾的利益」,以為對方是在指現時的社會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