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往來 港府允外傭申請延長逗留期限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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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在全球廣泛蔓延,政府宣佈會彈性考慮外籍家庭傭工以訪客身份延長在香港逗留期限的申請,以便外傭在香港尋覓新僱主,以及應對因原居地疫情影響引起的國際航空交通限制。

俗稱「武漢肺炎」的新型冠狀病毒蔓延至世界各地,至今未有受控跡象,港府今日(21日)宣佈,如外傭現行合約於今年7月31日或之前屆滿或終止,入境事務處會彈性考慮外傭以訪客身份延長在香港逗留期限的申請,以便他/她們可以在香港尋覓新僱主。

入境處續指,如外傭受原居地疫情影響,或因疫情引起的國際航空交通限制而未能返回原居地,有關外傭可向入境處申請,以訪客身份延長在香港的逗留期限最多一個月。鑑於疫情引起的特殊情況,入境處會因應個案的個別情況酌情處理申請。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現行制度下,外傭在合約屆滿後跟相同的僱主續約,或將會與新僱主開展新合約,可在其僱主或新僱主同意下,向入境處申請延後返回原居地度假,有關延後以由現時合約完結後起計不超過一年為限;「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如外傭未能在延長逗留期限內返回原居地度假,可向入境處申請再度延長逗留期限;入境處會按個別情況酌情批准外傭再度延後返回原居地度假,以六個月爲限。僱主應安排外傭在已延長的逗留期限內返回原居地度假,及安排外傭在返回香港時使用有效期與獲批延長的逗留期限相同的入境簽證進入香港以完成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