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隱性雙重國籍」掀爭議 政協謝偉銓:倘損國家願棄居英權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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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因應香港政治局勢,放寬BNO申請入籍資格,容許港人以「5+1」年期申請入籍,措施1月31日生效,引起中方強烈反彈。事件近日引起有關雙重國籍、政治效忠的爭議。
於香港政界,由於現行法例只訂明少數公職不得擁有外國國籍或居留權,政府亦不可能知悉擁有外國護照人士的完整名單,因此的確可能存在「隱性雙重國籍」的現象。於港區人大、政協層面,雙重國籍的情況也廣為人知,但查證十分困難。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很少國家會容忍自己的政權機關要職由外國國籍人士出任,隨著國家實力提升,香港逐漸涵接國家發展大局,雙重國籍的處理只是時間問題,認為第一步應先從全國人大代表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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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源流:中央寬鬆處理港人國籍問題

政治人物持外國護照/居留權,背後是政治效忠的爭議,這點無分政治派別。不過套用在香港,雖然《中國國籍法》不允許雙重國籍,但基於回歸前後不少港人都持有外國護照,基於平穩過渡原則,中央未有嚴格處理。

1996年人大常委會就港人國籍問題的解釋指出,凡在中國領土出生、具有中國血統人士都具有中國國籍,其持有的外國護照將被視為旅行證件供外出旅行繼續使用。換言之,中央採取「隻眼開隻眼閉」的處理手法,只要沒有申報外國國籍的港人,亦作中國公民看待。

現時法例只限少數重要公職 不得持外國居留權

現時《基本法》列明不能擁有外國居留權的公職,包括行政長官、行政會議成員、主要官員(第101條列明包括: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立法會主席、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至於立法會議員,第67條規定:「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國有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也可以當選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其所佔比例不得超過立法會全體議員的百分之二十。」《立法會條例》則訂明除12個指定功能界別,包括法律、會計、工程、建測、地產建造、旅遊、商界(第一)、工業界(第一)、金融、進出口及保險,其餘界別及地方選區候選人都不可擁有中國以外國家的居留權。

區議會方面,法例上則沒有訂明議員或主席不得擁有外國國籍或居留權。因此可能出現擁外國護照者擔任區議員,但如有意參選立法會,則需要放棄護照的情況,例如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原本持有美國護照,但去年6月因有意參選立法會「超級區議會」議席,宣布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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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庭曾棄英籍 梁君彥英籍問題曾惹風波

由於香港政府不可能得悉持有外國護照人士的名單,只能由個別人士自行公開,或是參選時自行放棄。在政界,目前已知曾經持有外國護照的人士,除上文提及的岑敖暉,還有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周庭原持有英國國籍,但由於有意參加2018年立法會補選,決定放棄(但最終都被DQ)。

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亦有部分不在「豁免名單」界別內的候選人,曾經放棄外國護照,例如參選港島區的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競逐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周博賢,也放棄加拿大護照參選。

翻查該年立法會選舉資料,多名獲豁免界別的候選人,都申報持有外國國籍或居留權,包括參選工程界的盧偉國(英國籍)、程明達(BNO)、陸宏廣(美國籍);參選會計界的梁繼昌(英國籍)、陳弘毅(澳洲籍);參選建測界的謝偉銓(居英權);參選商界(第一)的陳浩濂(加拿大籍)。

該屆循工業界(第一)自動當選的梁君彥,未有申報英國國籍,但他其後參選立法會主席,英國國籍成為重大爭議。於民主派迫問之下,梁君彥出示英國內政部證明他已放棄英國國籍的文件。但民主派繼續質疑其手續尚未完成,一度引發議會混亂。

最終原主持梁耀忠放棄主持選舉,梁君彥在爭議聲中照樣當選主席。議事規則委員會前年通過決議,日後立法會主席候選人須簽署有關國籍的法定聲明,申報沒有其他國籍,否則提名無效。

謝偉銓指願為國家放棄居英權 惟暫未看到有此需要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8月曾公開質疑,作為建制派的盧偉國、謝偉銓身為議員,擁有外國居留權,不夠「愛國」。盧偉國回應指,數年前已去信英國內政部退藉及退回護照,並已獲內政部確認,又指過去持英國護照只是方便往歐美公幹之用。謝偉銓則指,最重要係為香港做實事,不應單純以是否擁有外國國籍評論一個人。

身兼港區全國政協委員的謝偉銓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他的居英權源於九十年代初期,英國為爭奪人才,向部分港人提供居英權。他當時三十多歲、曾在英國生活,又在英資怡和集團工作,相信因此符合英方要求。

謝偉銓強調,多年來只視相關護照為旅遊證件,自身國籍仍為中國,投入政協工作時已申報居英權。他指,一旦居英權身份有礙其為中國、香港服務,就會放棄居英權。「始終中國和西方角力下,日後不知英國會否利用這個身份要求我做一些不利中國、香港的事,到時就需要放棄居英權,不過暫時未看到這個情況。」

全國人大代表中,現時中央對內地省市代表處理相對嚴格,一經公開揭發即「DQ」。(資料圖片)

內地執行較嚴 一經揭發大多「無得留低」

至於港區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則是一個更為複雜的狀況。內地沒有明文規定持外國護照者不得任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要核查實際上也相當困難。在過往,坊間都對全國人大、政協成員的國籍有不少揣測,但相關報道來源無從證實。

但現實執行上,近年人大代表或全國政協一經公開揭發持有外國護照,大多「無得留低」。於地方政協層面,由於有部分成員屬其他地方的華僑代表,因此現實上很難完全排除外國國籍。

在香港層面,情況又有不同。如上文所述,港人只要不申報及未被發現擁有外國國籍,一律視為中國公民。2016年底,有傳北京有意嚴格處理雙重國籍問題,於翌年換屆後不再容許持外國護照,一併影響港區代表,不過最終未有實行。

翻查過往報道,政商界盛傳現任港區人大代表黃友嘉持有美國護照。不過黃友嘉於2017年報名競逐連任時,未有正面回應相關問題,只強調自己是中國籍公民,符合人大代表條件。

劉兆佳相信,重要公職的雙重國籍問題遲早需要處理。(資料圖片)

劉兆佳:形勢已變 處理只是時間問題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回歸前北京為了穩定本地穩定精英人心,以靈活方式默認港人雙重國籍身份,只要不作申報,可獲寬鬆處理。「回歸初期擁有外國國籍的香港人不少,如果硬性規定他們不得擔任人大、政協,可能部分人不願意出任。」

不過他認為時至今日情況已有變,隨著內地愛國主義和民族主義抬頭、中國國際地位的提升、香港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默認雙重國籍以穩住精英階層的因素已逐漸減退。長遠而言,港人如要擔任公職,不論是本地立法會還是人大代表等,都需要和國籍掛勾。「不可能長期容忍雙重國籍的存在,這個問題遲早需要處理,最遲一定不會超過2047年。」

劉兆佳提到,國家發展過程中為了留住精英,或會一定程度上默許雙重國籍的存在,但當國家發展到一定地步,對制度有充足的自信,對主權重視程度提高,就會開始思考雙重國籍背後的政治效忠問題:「好比中美摩擦,一個人大代表具有中美雙重國籍,難保美方不會為難你。這個有可能升級為外交問題。」

他相信,全國人大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相信會是中央首要處理的目標,政協只是諮詢架構,未必是優先處理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