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47人認罪意向一覽︱還柙至今一年半 13名前議員9人擬認罪

撰文: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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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因參與前年「35+初選」,去年2月底被警方以《港區國安法》正式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須即時還柙,其中13人先後獲准保釋,其餘至今被還押達一年半、或另因其他案件服刑。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日(18日)據高院裁決,批准由被告何桂藍、袁嘉蔚、劉頴匡及吳政亨提出的解除報道限制申請。47名被告的答辯意向得以公開報道,案中29名被告早前在交付程序中已表明認罪,包括戴耀廷、黃之鋒,以及毛孟靜、區諾軒、譚文豪、胡志偉、楊岳橋等多名前立法會議員。其餘18人,包括林卓廷、黃碧雲、梁國雄等表示不認罪。

鄒幸彤覆核勝訴 連帶初選案報道解禁

鄒幸彤求撤傳媒報道限制被拒 質疑裁判官並無酙情權 求法庭覆核

初選案經多次提訊,但傳媒受制於《裁判官條例》第87A條,一直未能報道整個交付程序,當中包括被告的答辯意向。今次有份申請解除限制報道「交付程序」的何桂藍,之前也曾申請解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報道「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遭法官杜麗冰以「保護法庭程序公正」為由拒絕放寬,但不少被告都表明願意放棄相關保障。

今次「交付程序」報道解禁,源於羅德泉曾在「支聯會案」中,拒絕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的解除禁令申請。鄒幸彤其後提出司法覆核,獲高院裁定勝訴,裁決指羅官越權,表明當有被告要求取消報道限制時,裁判官便要解除,並無酌情權。初選案因而成為繼支聯會案後,第二宗獲解除報道限制的國安案件,同時令各被告的認罪意向公開。

47人認罪意向一覽

29人表明認罪:

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

18人表明不認罪: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伍健偉

去年初大搜捕逾50人 47人遭起訴違《國安法》

警方去年一月採取大規模上門拘捕行動,逾50名民主派被捕,國安處指他們參與2020年7月舉行的「35+初選」或提出「攬炒十步曲」,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試圖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經過逾30小時扣查後,眾人陸續獲准保釋,並須交出旅遊證件。

去年2月28日,除了民主動力司庫關尚義、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鄺俊宇、參與衞生服務界初選的劉凱文、袁偉傑、李國麟、李芝融,以及參與九龍西初選的安德里未被起訴。其餘47人遭警方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正式起訴,翌日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展開一連四日「馬拉松式」聆訊,期間至少8名被告不適須送院。

最終,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宣布,當中15人,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譚文豪、施德來、張可森、伍健偉、郭家麒、呂智恆、林景楠、柯耀林及李予信獲准保釋,不過律政司隨即上訴,保釋問題上不斷拉鋸。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示,初選案相關訴訟毋須設陪審團。(資料圖片)

律政司指示審訊不設陪審團

去年5月,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同年7月8日首次提訊日,到今年7月完成所有被告的交付程序。由於高等法院沒有刑期上限,意味著各人可直接被判《國安法》下的最高刑罰——終身監禁。辯方當時已詢問蘇惠德,案件是否公開審訊及設有陪審團等,蘇惠德僅稱可寫信向控方索取資料。

歷經6次提訊日,今年7月所有被告完成交付高院的程序,最新進展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上周六(13日)通知初選案被告,以「涉外因素」、須保障陪審員人身安全為由,行使《港區國安法》權力,指示初選案相關訴訟毋須設陪審團,而由三名指定法官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