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博評】綠置居不是公屋 「置業」主導何以「安居」?

撰文:陶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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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剛發表了首份《施政報告》,房屋政策成為焦點所在。除了中產市民關心的「港人首置上車盤」外,更多市民關心的是「綠置居」。林鄭一句「以更多的『綠置居』取代出租公屋」,只是進一步鞏固過去新自由主義的「大市場、小政府」思維,並非什麼「施政新風格」。以「置業為主導」亦即時引來一眾公屋輪候冊基層家庭的憂慮,擔心輪候時間更長;林鄭的「輪候家庭也有能力買樓」一說,更突顯她「何不食肉糜」的離地官僚心態。

施政報告中提出「房屋並不是簡單的商品,而適切的居所是市民對政府應有的期望」,但以「置業為主導」的房屋施政方針,卻反證特區政府繼續將「安居」與「置業」混淆,將市民希望解決的住屋問題,進一步推上「炒賣」的列車上,亦同時進一步淡化特區政府在房屋政策上的領導角色,任由市場自由放任操作,普羅市民任人魚肉。林鄭亦無可能會忘記過去董建華年代所提倡的「八萬五」置業主導房屋政策,最終將幾多市民推向「負資產」的深淵,要經歷近十年才能跳出。今天連輪候公屋中的市民也被捆綁上此高鐵火車頭上,市況轉差時,傷亡可能比九七金融風暴時更慘重。

林鄭多次提及「綠置居」不會影響公屋輪候冊輪候時間。但翻查 2013 年《審計署署長報告書》,房委會指一般翻新單位需時平均約為 44 天。林鄭只是取巧地只計算翻新的時間,而未有計算因上手租戶需預留時間遷出、房屋署職員需時視察、行政手續上處理空置單位、翻新、再重新編配等時間。審計署亦曾視察 5 個空置單位的翻新期,由租戶遷出單位至翻新完成的時間實際上介乎 5 個月至超 過 3 年。部分翻新工程被指因「涉及大規模的結構維修、嚴重滲水維修工程和在空置單位樓上進行天台工程等,都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完工」。而根據房委會的數字計算,近年公屋輪候冊人士獲編配的公屋單位數目已不斷下跌。每年平均編配予輪候冊人士的公屋單位數目由 2006/07 至 2010/11 年度的 18,623 個,下跌至 2011/12 至 2015/16 年度的 17,264 個,只佔整體編配單位約六成,其餘約四成新落成及翻新的公屋單位會編配予因清拆、調遷、體恤安置等原公屋居民。

林鄭表示「綠置居」不會影響公屋輪候冊輪候時間。(資料圖片)

此外,林鄭亦辯稱「綠置居」更可讓申請者有更多的單位選址供其選擇。想必「好打得」的尊貴特首,未曾親自填寫過公屋申請表。根據房委會的公屋申請表【第五部分:選擇地區】,申請人只可以選擇一個地區,包括新界、擴展市區、離島、市區等。當大家以為好像林鄭所言你可任選一個區域,那真是「少年你太天真了」!細看「市區」一欄中註明:「只有符合 (1)『高齡單身人士』、(2)『共享頤年』或 (3)『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並選擇居於同一單位,方可選擇 『市區』;非上述計劃申請人如選擇 『市區』,其申請表將會被退回。」三者的共通點之一,就是你的申請表當中,必須有 55 歲或以上的長者直系親屬一同申請,才可揀選「市區」,其餘非長者單身人士、一般核心家庭等一律不可揀選此項,那根本就是只可選回原本已揀選的區域,不會因此而可選擇其他區,尤其市區的單位。

整體而言,林鄭大力推出「綠置居」將佔用公屋用地,對公屋輪候家庭絕無好處,土地只會買少見少。輪候時間過去已由三年上樓(實情其實是三年可有第一次揀樓機會,但不一定可有適合單位上樓)變成現在平均需時 4.7 年,相信往後只會有增無減。林鄭應同時繼續發展出租公屋,以加快消化輪候冊為目標,雙軌並行,才能讓基層市民有多個選擇。完善住屋階梯,不一定要迫人坐上置業的高鐵上,要讓人可按自身的負擔能力揀選,才是政府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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