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甲一院舍質素參差 院舍券資助未有正視長者需要

撰文:投稿
出版:更新:
(李輝)在今年6月13日於《香港01》發表的文章,忽略了顧問報告的數據,事實是長者不接受政府推行院舍券。究其原因,院舍券的問題是政府將承擔院舍照顧服務的責任,推向質素參差的市場,更一直忽略長者的真正需要:「社區照顧為先,院舍服務為後」。
黃創筠/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長者社區照顧服務關注組」成員
(資料圖片)

【編按:早前香港安老服務協會主席李輝曾於本網撰寫〈為長者福祉推行照顧券不應再磋跎歲月〉一文,呼籲政府盡快推行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作者撰寫下文反駁。】

文:黃創筠

「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下稱「院舍券」)理應被撤回,這是長者一貫的想法。

2015年2月9日,政府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上,發表委託港大顧問團隊的《「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可行性研究》簡報(作者按:政府從未公開整份顧問報告,一直只發表簡報,亦從未就院舍券作公眾諮詢)。研究訪問了約950名在中央輪候冊的長者,當中只有34.4%願意考慮院舍券,更只有10.5%願意考慮使用院舍券並贊成經濟審查。因此,李主席在今年6月13日於《香港01》發表的文章,忽略了顧問報告的數據,事實是長者不接受政府推行院舍券。究其原因,院舍券的問題是政府將承擔院舍照顧服務的責任,推向質素參差的市場,更一直忽略長者的真正需要:「社區照顧為先,院舍服務為後」。

拒絕先撤回院舍券再作公眾諮詢 政府淩駕民間訴求

教人憤慨的是,超過200多位民間團體成員、社福業界持份者及長者,於今年4月20日與安老事務委員會、社會福利署、勞工及福利局及院舍券顧問團隊的代表會面後,政府仍不接納先撤回院舍券,再公眾諮詢的訴求。安老事務委員會竟在今年6月7日的會議上,通過整份院舍券顧問報告,後交由勞工及福利局決定執行時間表。政府當局更倉促將院舍券排入今年6月25日最後一次的福利事務委員會的議程中,難道這就是李主席在文中提及政府要有的「改革者的勇氣」?實非勇氣,是為凌駕長者及民間團體的訴求。

(鍾偉德攝)

李主席認為院舍券能夠提升長者住宿照顧服務質素,質疑勞福局為何還要花時間研究執行時間表。政府訂定院舍券面值12,134元,與市區的甲一級院舍的每月成本掛勾,及以甲一級院舍的空間和人手編制為最低資格,讓提供非資助宿位的院舍參加。遺憾是李主席誇獎了院舍券的功效,實際上難以提升服務質素。

通過經濟審查方獲資助 院舍券不包括日常生活開支

院舍券不是必然全額資助,而需長者經過經濟審查。個人入息(例如每月退休金、利息、股息等)不超過5,000元,及個人資產(例如現金、銀行存款、物業等)不超過43,500元,才被評為「共同付款層遞式制度」的0級別,獲院舍券全額資助。其餘超過上述限額的長者,將被劃分為1至7級別,分別需承擔1,213元至9,101元不等,政府則資助餘額。為何政府要推行一項連長者的退休金及儲蓄也不放過的政策?難道長者不需要資金處理身後事?

該筆資助亦不包括長者住院期間的日常生活開支,包括即棄用品(例如紙尿片)、特別膳食及復康消耗用品的費用。屬0級別的長者需再經社署評定,按不同程度需要提供「照顧補助金」,其餘1至7級別需自行支付日常生活開支。雖則港大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有超過七成長者屬0級別,但政府規定使用院舍券的長者不可同時領取綜援,即使仍可再經審查領取長者生活津貼。但該筆日常生活開支動輒數千元,補助金及長生津能否抵銷這筆開支成疑。餘下的1至7級別的長者,在缺乏經濟支援及不允許申請綜援的苦況下,絕對是百上加斤。在此情況下,如何有李主席在文中所指院舍券能提升長者住宿照顧服務質素可言?

現時法例要求的院舍的人均面積過低,有必要作出檢討。(黃寶瑩攝)

甲一級質素遠低於津助合約院舍 院舍券難以提升院舍服務

根據2014年10月審計署發表的《第六十三號報告書》顯示,現時甲一級院舍的人均面積是9.9平方米,雖則高於《安老院條例》下的《安老院規例》列明院舍最低人均面積的6.5平方米,也高於社署規定9.5平方米的要求,卻遠低於津助及合約院舍分別17.5及20.8平方米。院舍券的全額資助絕不能令機構提供高於甲一級院舍的人均面積,變相令其成為院舍券的最高指標。

同樣,在人手編制上,報告書揭示護士與長者的比例是2.6:100(換算後為1:38),雖則優於《安老院規例》的1:60,但遠差於社署規定甲一級院舍的2:40。當現時甲一級院舍承擔近12,000元的成本,也無法解決人手緊拙的問題,院舍券的12,134元亦難以將院舍的人手比例改善。當現時政府可以容忍甲一級院舍的人手比例不符社署規定,政府怎說服公眾實施院舍券後,機構在成本緊絀的情況下,仍可提升人手編制到高於甲一級院舍的標準?還是政府繼續視而不見,將長者推向質素不足以應付長者需要的甲一級院舍?

大概李主席也曾經從報章得知,2009年甲一級院舍上水古洞南方護老中心的一名護老主任因虐待長者被判刑;2015年有傳媒揭發長者因入住買位院舍後欠缺照料,以致後腦撞床板斃命;亦有長期病患長者因膳食極差,需要外出用膳,更遭一名醉酒的男職員毆打。在在揭示甲一級買位院舍因資源緊絀而屢出問題。政府本以甲一級院舍的空間及人手編制為最低要求,當機構收到面值12,134元的院舍券後,在顧及成本及利潤的情況下,機構只能以甲一級院舍為最高限度,正因為低成本不足以提升服務質素。如此,難道甲一級院舍就是李主席所言,院舍券能提升服務質素的目標?

自 1995 年實施「安老院舍實務守則」開始,已超過 20 年,這個監管制度一直沒有修改和檢討。(羅君豪攝)

修訂法例提升院舍質素 投放資源改善社區照顧服務

事實上,政府要處理長者的照顧服務,需多管齊下,修訂已有20年前的《安老院舍條例》及《安老院舍規例》,以更為長者設想的人道角度,提升院舍的最低人均面積及人手編制。因為各地法例規定的空間及人手編制已經優於香港,例如英國、日本等地的院舍最低人均面積都超過10平方米,鄰近台灣規定護士與長者的比例是1:20。香港不應再落後於改革,更不應由政府帶頭漠視長者的生活基本需要。

政府要落實「居家安老為本,院舍照顧為後援」,不僅需增加津助/合約院舍宿位,以應付每年超過三萬名輪候院舍的長者需要。政府也應推動資助院舍提供更多復康服務,降低長者因衰老而需入住院舍的可能;更應將為院舍券預留的8億元,轉用作現行恆常的社區照顧服務。從本關注組去年的研究中,以2015年年底數字粗略估算,只需4億4,800萬元,就足以支付一年全部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以及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的開支。

數據告訴李主席,即使輪候甲一級院舍只需9個月,長者寧可輪候36個月的津助/合約院舍,也不願入住質素參差的甲一級院舍。每年更有5,000名長者在輪候期間去世,但政府於2016-17年度新增的資助安老宿位只有998個,是三萬名輪候人數的三十分一,也是輪候期間長者去世數目的五分一。政府不去大幅增加資助宿位,卻去搞非長者所願的院舍券,套用李主席一文末的一句:「請問政府對得起這群昔日為香港繁榮作出過畢生努力的長者嗎?」

因此,政府須立即撤回院舍券,正確落實「社區照顧為先,院舍照顧為後」方針。

 

【編按:作者為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長者社區照顧服務關注組」成員。】

(本文為來稿,稿件可電郵至iwanttovoice@hk01.com;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