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橫洲發展計劃 突顯安置及賠償政策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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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的 8 萬幾票,除了文宣做到好,不少年輕人和社運人士支持外,在商台質詢民建聯梁志祥關於橫洲綠化帶發展計劃一事的片段應記一功。
大眾聚焦在朱凱廸和公屋單位數目之餘,也應從中了解是什麼一回事,橫洲村民有什麼訴求,政府各個部門的立場又是如何,以及社會未來應該怎樣解決這些矛盾。

新界不少棕地現淪為發展電子廢料回收場和貨櫃場。(資料圖片)

文:Susan Wong@鄉講經濟學

筆者和研究團隊認為,問題很大程度源於政府現時安置及賠償政策不公。政府需要毀掉別人家園來興建公屋,卻沒有好好安置村民,迫村民走上抗爭的絕路。

橫洲建屋 技術上可行卻被延後

眾所周知,房屋署在 2013 年建議用橫洲 34 公頃棕地(已受破壞的土地,如停車場、貨櫃場)興建 17,000 個公屋單位。直至今年 3 月,發展局和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仍表示,「就元朗橫洲用地發展,房屋署與創新科技署合作,於 2012 年委聘顧問進行研究,探討將該大約 33 公頃用地作公營房屋發展及元朗工業邨擴展的可行性。結果顯示有關用地用作興建公營房屋及元朗工業邨擴展技術上可行,不會對當區產生不可接受的負面影響。」從工程學和政府官員遣詞用字上,可解讀為技術上,包括交通,並無不可接受的負面影響。

但正如朱凱廸所言,因為屏山鄉事委員會及其他鄉事勢力反對,政府修訂原本的計劃,計劃首先發展南面部分用地。房屋署於 2014 年 6 月向區議會諮詢時,建議發展旁邊佔地 5.6 公頃的土地,興建 4000 個公屋單位,地點為三條非原居民村(鳳池村、永寧村及楊屋新村)的綠化地帶。

因此在上述的同一份文件,政府為改變計劃,提出「全面發展該用地,需要作出多項配套,包括改善現有道路,以及妥善處理現時該處土地上的現有寮屋、臨時構築物、棕地作業等。經考慮整體發展優次,包括清理現有寮屋、臨時構築物、棕地作業等工作需時,房委會現階段計劃首先發展南面部分用地,預計可以提供為約 4,000 個公營房屋單位。」

單位減少是一個情況,政府總算白紙黑字的承諾,「預計整個橫洲發展項目的規劃可以提供約 17,000 個公營房屋單位」,只是像普選一樣沒有時間表。令人感慨和驚訝的是,發展局或房屋署一直沒有諮詢當地居民意見,直至土木工程拓展署於 2015 年 10 月因應公屋發展而興建道路刊憲,居民才知道橫洲綠化地發展計劃,家園即將被政府徵收。此時,居民才紛紛遞交反對信,土木工程署才在今年 1 月開始正式諮詢村民。

房屋署於 2014 年 6 月向區議會諮詢時轉向旁邊佔地 5.6 公頃土地,興建 4000 個公屋單位,地點為三條非原居民村(鳳池村、永寧村及楊屋新村)的綠化地帶。(元朗區議會文件)

安置賠償政策不足 無助解決市民住屋問題

值得大家思考的是,政府為了解決香港的房屋問題,興建公屋,卻毀掉少數村民的家園。犧牲一小部分人的利益,成就社會整體更大的利益。這個做法值得商榷。

在土地和房屋供應的硬指標下,政府部門不自覺地將村民與公屋輪候冊上的市民放在對立面——只要村民犧牲小我,就會令更多人可以上樓。這樣對新界村民是十分不公道。

更諷刺的是,由於 3 條非原居民村的村民,多數都是住在寮屋,政府按現行安置賠償政策,受影響村民若要申請公屋,需要通過資產入息審查。若果是寮屋屋主,又符合一定資格,最高可獲賠償 60 萬元。居於寮屋的人一定不是大富大貴,他們的居住環境雖然不是十分好,但至少總有一個容身之所。但是,不論是有一定積蓄的老人家或是有穩定工作收入的村民,他們也根本不能通過資產入息審查。他們既沒能力買樓,又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最後只能搬到居住環境更差的劏房。

另一批獲得賠償的村民也不見得很好,在同區用 60 萬元大約可以買到三分之一個細單位,「上車」是絕不可能的事。為了讓現時住劏房的人可以加快上公屋,卻逼走村民去租劏房,在情在理實在說不過去,而且自相矛盾。

在鄉紳勢力強大的地方,非原居民求救無援,只能找來有豐富抗爭經驗的朱凱廸幫忙,與他們一起抗爭到底。如果政府不想事情發展成為翻版「菜園村事件」,或是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政府應立即對事件作出適當的回應。

各個政府部門裏的工程師、規劃測量師和房屋署主任,努力多管齊下覓地,加快興建公屋,解決香港急在眉睫的房屋問題實屬難得。但與此同時,政府也應在短期內,在安置賠償方面採取彈性措施,考慮讓受影響的居民可以上公屋,或以綠表購買居屋,減低收地時的阻力。

政府在安置賠償應採取彈性措施,考慮讓受影響的居民可以上公屋,或以綠表購買居屋,減低收地時的阻力。(李孫彤攝)

重新檢視安置賠償機制 絕不應造成對立局面

長遠來說,政府應重新檢視安置賠償機制,制定一個合情合理的方案。如果這些賠償安置的問題未能得到妥善解決,類似的收地事件只會不斷重演,抗爭會更加激烈,最後可能因快得慢,一事無成。

除此之外,政府高層也可以與各大發展商研究,除了捐出土地興建青年宿舍,也不妨考慮學習外國,與社企和非政府組織合作,興建只供特定受影響人士租用的低成本房屋,作為另類選擇。

回顧近年全球各地已發展國家的房屋供應情況,從日本到英國,政府都花大量的時間,雲集經濟師、工程師、銀行家和民間團體,共同制訂房屋政策,解決市民住屋問題。

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應該連結各方有心有資源的團體、地區組織和專業人士去解決房屋問題,絕不應該製造市民對立的議題,把公屋單位作為政治籌碼,讓一眾有心服務市民的公務員和業界專業人士變成磨心。既然主要官員定期出訪新加坡、德國、加拿大,就好好把別國發展公營和私營房屋的發展,拿來好好學習和研究,這樣才是真正為人民服務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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