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評議會風波 校方如何帶領學生及學生組織重回正軌?

撰文:戴小橦
出版:更新: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上周三(7月7日)通過「感激」七一刺警案行凶者梁健輝「為港犧牲」動議引發軒然大波,事後評議會緊急撤回議案,學生會亦公開致歉並辭職,校方則宣布不再承認港大學生會在校內角色,並將嚴肅查辦事件。這結果雖不讓人意外,但也引起外界爭議——首先,事件突顯學生道德觀念出現重大偏差,應該嚴厲懲處,還是循循善誘?其次,學生組織向來代表學生參與校務管治,如今雖然犯下大錯,但應否「一刀切」地否定其官方地位?新思維副主席黃俊瑯擔心,如果貿然開除學生學籍或取消學生組織的學校地位,只會深化撕裂,故希望校方主動重建互信,加之教育引導,方能帶領學生重回正軌。

港大學生會幹事在周五(7月9日)凌晨記者會上,就哀悼事件鞠躬致歉。(李澤彤攝)

就中年男子梁健輝於7月1日企圖刺殺警員後自戕身亡一事,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上周三通過名為「評議會對梁健輝先生逝世深表悲痛; 向他的家人和朋友表示同情和慰問; 感激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議案,引起外界譁然。儘管的確有不少人同情死者,但大家未至於顛倒是非,即不會肯定任何施擊及自殺行為,但本港最高學府子弟卻反道而行。

翌日,港大最高管治機構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接受傳媒訪問時,批評有關動議「不道德」及「不能接受」,又指歡迎國安部門跟進,並會考慮將涉事學生「踢出校」。評議會旋即於7月9日凌晨撤回議案,學生會幹事會亦即時辭職並致歉。但風波一發不可收拾,教育局、保安局及身兼港大校監的特首林鄭月娥相繼強烈譴責評議會公然美化暴力的行為是非不分,而港大校方更公開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作為獨立註冊社團現有校內角色,並將按程序嚴肅調查事件,也會對涉事學生作進一步處理,同時勒令學生會七日內遷離學生會綜合大樓。直到7月14日,警方國安處正式就事件到港大蒐證,三小時後帶走多箱證物。

這結果雖不讓人意外,但也引起外界爭議。首先,事件突顯學生道德觀念出現重大偏差,但以「傳道、授業、解惑」為己任的校方,到底應該嚴厲懲處,還是循循善誘?其次,學生組織向來得以代表學生參與校務管治,如今又應否「一刀切」地否定其官方地位?更重要的是,對整個社會而言,港大學生會縱使有着嚴重過失,如今總算懸崖勒馬,面對這些迷途羔羊,我們應該扮演什麼角色——是一板一眼地讓其付出慘痛代價,還是懲前毖後、給其新生?

黃俊瑯擔心,如果貿然開除學生學籍或取消學生組織的學校地位,只會深化撕裂。(盧翊銘攝)

對於學生,嚴厲懲處還是循循善誘?

有論者認為,港大學生行為等同道德淪喪,根本不再具備繼續成為天子門生的資格,理應開除學籍。但有更多聲音指出,近年社會陷入政治燥熱,人生閱歷尚淺的大學生們,往往基於滿腔熱誠而劍走偏鋒,不幸成為政治鬥爭操作的「馬前卒」,而涉事的評議會及學生會成員目前已經公開道歉,並且表明今後會謹言慎行,不妨給予他們改過機會。

「學生會歸根結柢都是在校園內,在校園裏發生的事更應該用校園的方法處理。」曾任理工大學學生會主席的新思維副主席黃俊瑯相信,港大學生會能夠頂着來自社會各界的批評和壓力面對錯誤、真誠道歉,相信他們已經得到教訓;再者,「從教育的原則來看,應該秉持有教無類、知錯能改的原則,當校方發現學生會與社會價值觀有出入,應該着手研究如何帶領他們參與更多公民教育工作,藉以在實踐中對他們進行正面引導。」

黃俊瑯亦擔心,近年社會撕裂嚴重,尤其青年群體與權力機關互信薄弱,倘若貿貿然嚴懲學生,恐怕再次引發他們走向極端,所以「希望可以給他們一個機會,幫助他們樹立正確價值觀,紓緩現下的繃緊狀態」。在他看來,當下的香港比任何時候都需要重建互信,而最重要的就是要給予年輕人希望、幫助年輕人回歸理性,而不是變相促使他們走向理想的反面。

當然,「給予希望」並不代表「姑息學生」,如果有人違反法律,也只能按照司法程序處理,但對於沒有觸及法紀的,則毋須施以最重處分,而應以批評及教育雙軌並行。

港大學生會不時走在社運衝突最前線。(資料圖片)

對於組織,個案處理還是「一刀切」DQ?

事件引發的另一大震盪,是歷史悠久的港大學生會突然遭校方否定其校內角色及官方地位。

香港大學生一般有五件必做的事:上莊、住HALL、拍拖、讀書、做兼職。其中「上莊」是指擔任學生組織幹事,而這些學生組織通常獲得校方賦予一定地位。港大學生會早在1921年成立,是本地歷史最為悠久的大學學生組織;至1949年,向香港警務處註冊為獨立社團組織。儘管港大學生會是脫離校方管治的獨立組織,但校方一向承認其官方地位,並在最高管治機構港大校委會轄下的多個事務委員會設有學生會委任的代表成員。另外,港大學生會採取分權制衡,由另一民選的學生組織評議會進行監察。其他大學相繼仿效這套組織架構。

港大學生會資源豐厚,主要負責會務、校務及外務三項工作,分別代表學生福利活動、以師生並治為目標參與校政決策、關注社會事務及參與社會運動。學生關心學校和香港事務本是好事,但近年社會高度政治化,港大學生會也都走在衝突最前線,甚至多次捲入「港獨」風波,例如曾於2014年發表《香港民族論》;另一方面,學生會參與校政期間,例如2015年港大副校任命事件,當時以港大學生會會長身份出任港大校委的馮敬恩曾經多次衝擊會議,引起肢體衝突。如今港大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角色,意味學生會只是一個獨立的校外組織,或將失去所有校委會下設的學生會議席,亦即沒有權利再過問校務管治。

對此,黃俊瑯認為,在《港區國安法》通過之後,已對大專學生組織產生足夠震攝作用,例如近年大學生「上莊」誘因減退、學生組織對社會影響力亦減弱,所以不需要完全取締學生會組織。他又表示,「上莊」對於學生在個人能力培養及參與社會發展方面,都是很好的鍛鍊;而儘管近年的確有些學生組織走向極端,但也不能抹殺其他組織在學生事務及校園管治等領域所發揮的服務及監察作用,所以更加不應貿然進行「一刀切」,而是引導他們因應專業領域理性參與社會討論,「例如高等教育政策,從而為大專學生爭取更多福利。」

「上莊」時雄心勃勃,道歉時迷茫徬徨,彷彿陷入了畸形的歷史怪圈,也適用於香港的社會現實。大學生的道德觀念出現偏差,除了基於近年的政治躁動,也少不了被身份認同、本土意識、前途迷茫等問題所纏繞而激發的極端思想。但是,一味譴責年輕人的話,根本無助修補早已破裂的互信。黃俊瑯呼籲,包括港大在內的所有大學管理層及學生組織,都應加強聯繫及溝通,而「要讓學生組織重回正軌,校方必先要重建互信的橋樑,解決實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