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欠環保視野 垃圾治理政策落後守舊

撰文:劉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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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於8月26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港府官員早在2005年便提出垃圾徵費的想法,糾纏十六年之久終推出法例。垃圾徵費被公認為是垃圾治理的「火車頭」條例,可鼓勵市民將可回收垃圾分類、促進源頭減廢,進而提高垃圾回收率,並達致長遠環保效益,不少國家或地區早於香港多年推出,並已因地制宜探索出全面的環保政策。反觀香港,不僅遲遲推出垃圾徵費,在減廢、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的政策及基礎設施上,亦遠遠落後國際社會。不成氣候的垃圾治理政策,暴露了港府欠缺可持續發展的環保視野。

政府官僚主義

根據新通過的條例內容,市民需用指定垃圾袋包妥家居廢物或貼上指定標籤後,才能棄置家居廢物,指定垃圾袋收費每公升0.11元。三人家庭若每天使用10公升或15公升的指定垃圾袋,每月須付33或51元。針對此細則,環保團體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朱漢強接受《香港01》採訪時批評,垃圾收費相對居民整體收入而言並不算高,恐怕難以產生太大的阻嚇作用,致環保效果大打折扣。朱漢強指出,香港政府主要效仿台北制定使用不同規格的垃圾袋以收集家居廢物,收費標準也與台北接近,然而香港家庭月入中位數高於台北市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此收費標準對香港市民不足以形成強有力的經濟誘因。

綠惜地球朱漢強批垃圾徵費標準使環保效果大打折扣。(資料圖片/吳鍾坤攝)

儘管垃圾徵費條例在多年的討論中歷盡波折,成果卻並非思慮周全。表面上,政府似意圖改善城市廢物治理,卻暴露出官僚主義、不專業的作風,難免削弱民間對政府的信任。例如,民間多次強烈反對焚化爐,認為焚化垃圾產生的二噁英影響生活質素,而不少國家早已運用先進焚化爐排放控制技術以避免污染物,但遺憾的是,政府不僅未正視本港廢物處理技術落後的事實,亦沒有和民間理性溝通,只是一味退縮。

除此之外,自由黨立法會飲食界議員張宇人因擔心垃圾徵費條例引起民意反彈,在立法會討論中多次發表反對意見,在其《2016-2020立法會議員工作報告》中,亦明言反對垃圾徵費。張宇人近日接受《香港01》訪問時,重申飲食業為求生計必須滿足食客要求供應食品,難以主動減少廚餘,卻要為食客產生的廚餘買單,增加額外負擔,十分不公平。他還強調,業界完全可以自主將廚餘及其他廢物分類回收,無需以徵費作為經濟誘因;而大多數市民不會因少量垃圾丟棄費用改變生活習慣,質疑垃圾徵費並不能解決問題。

張宇人認為政府應為飲食業豁免垃圾徵費,並將廚餘及其他廢物分開回收,達致雙贏。(歐嘉樂攝)

垃圾徵費條例是為踐行「污染者自付原則」,即便徵費措施未必短期造成有力影響,但先行推出再逐步修正,總好過止步不前;而僅僅靠宣傳教育促使市民自覺,則是本末倒置。都市固體廢物由家居廢物和工商業廢物組成,後者不會因市民良好的環保意識而改變,更遑論回收、循環等政策都需提早規劃藍圖,形成系統的政策及設施。

框架難成氣候

港府向來缺乏可持續發展的環保視野,未搭建完整的廢物治理框架,導致香港廢物治理體系不成氣候。

從前端來看,生產者責任制漏洞百出。基於「污染者自付」及「共同承擔環保責任」的環保原則,建立生產者責任制可使商界與市民共同分擔回收循環處理廢物的責任。目前香港政府僅實施四個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分別涉及塑膠購物袋、廢電器、玻璃樽及膠樽。但細看不難發現,現行的計劃缺乏懲罰機制及強有力的經濟誘因,推行時間更是短促——除卻膠袋收費計劃始於2009年以外,其餘計劃均在2018年後才全面實施,遠未深入滲透公眾生活習慣。

從中端來看,香港垃圾分類形同虛設。政府在《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35》中提到,「綠在區區」社區回收網絡支持大眾實踐廢物源頭分類及回收,回收點分為大、中及小三個規模層次,覆蓋全港各區,但回收網絡由非政府機構運作,即政府未能進行有效管理及營運,導致現有分類設施更像是在教育公眾培養環保意識,並非真正督促市民培養垃圾分類習慣。家居廢物方面,雖然截至2020年初全港已設有1.8萬個三色回收桶以供分類,但家居廢物分類全靠市民自覺,三色桶淪為「面子工程」;至於工商業廢物,則需複雜技術加以細緻管理,而目前香港措施未能涵蓋成份繁雜的廢物種類,甚至未做到將廚餘與其他工商業廢物分開。

從後端來看,香港廢物回收高度依賴出口與本地堆填。據政府統計,本港2019年共403.6萬公噸廢物棄於堆填區,144萬公噸可循環再造物料出口至外地,僅20萬公噸物料在本地循環再造。然而,內地政府表明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與此同時,泰國和印尼等國家自2018年起已限制回收物的進口,香港垃圾出口受到很大打擊,另有專家預計本港現時使用的三個堆填區將在2030年飽和,而目前尚未有投入使用的固廢焚化爐。在窮途末路下,香港如何避免變成「垃圾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