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下失業者無家者趨增 何時「告別劏房」、「告別街頭」?

撰文:01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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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冬至期間康文署人員聯同數十名警員到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驅趕在該處露宿的無家者,並把無家者的家當丟掉。十多位無家者入稟索償,審裁官日前裁定無家者一方勝訟。在歷時近兩年的索賠過程中,有兩人離世、三人失聯;社協幹事吳衛東表示,是次裁決的「象徵意義」十分重要,他希望事件能促成港府設立無家者友善政策,保障弱勢群體的權益。

對露宿者而言,床鋪、棉被、衣物已經是最重要的家當,但充滿回憶的相片與紀念品更是無價。

有瓦遮頭是人的基本需要,社會應反思為何在富裕城市,仍有無數基層棲息劏房、屈居籠床、甚至露宿街頭。只要多了解無家者的背景,也知道單靠清場、驅趕不會令無家者「有家」,更不會令露宿者「消失」,他們只會從城市的某處遷徙到另一處角落。

根據去年7月民間進行的無家者調查,全港估計有1,532名無家者,當中有983人為露宿者。按社署的年度調查,已登記的無家者人數由2015/16年度的896人增加六成至2019/20年度的1,423人。失業、租金高、鄰舍相處等問題是受訪者成為無家者的主因。當中約兩成受訪者露宿少於三個月,三成露宿三至二十年。約半數受訪者是首次露宿,四成露宿不只一次。事實上,不少無家者依賴拾荒和重用舊物為生,部份患有健康或精神病患,但未獲適當治理。

民間組織擔憂當局的驅趕政策令無家者退縮至大厦樓梯、隱閉後巷及邊遠地區,令服務機構更難發現及接觸,未能提供適切和合時的服務。多個民間團體近年倡議香港參考台灣、日本和英國等地,落實制訂協助無家者的法例,又或仿效紐約市政府成立專責部門處理無家者事宜。政府應在制度層面解決問題,助無家者個人改變,例如協助提升其生活及就業技能。驅趕並非良策,社會保障、就業支援、可負擔住房都是政府應提供的後盾。

在富裕城市,仍有無數基層棲息劏房、屈居籠床、甚至露宿街頭。

詳細內容請閱讀第311期《香港01》電子周報(2022年4月4日)《清走無家者家當 清不走無家困局按此試閱電子周報,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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