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威並施】名稱不正確的郊野公園邊陲土地

撰文:胡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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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正則言不順,前特首梁振英提出「郊野公園邊陲土地」這個詞匯,引起很大的爭議。一提到「郊野公園」這四個字,便會馬上引起社會很大的反應,認為會把郊野公園拿走,那麼,設計「郊野公園邊陲土地」這個詞的時候,背後的目標和目的是什麼呢?令人覺得其目的是為了把郊野公園非郊野化,全部土地拿出來做地產項目做豪宅。

過往二十五年,當香港政府說土地問題,很多時候並沒有交代清楚政府擁有多少土地?有什麼類型的土地。其實梁振英提出利用郊野公園邊陲土地解決香港房屋問題,這個說法動機良好。可惜看看政府的紀錄,每逢有關「郊野」兩個字,例如近年來基本上所有大型的所謂鄉郊用地,都會變成過萬呎的豪宅,有多少用來興建公屋居屋?似乎數量不多。所以當政府說用「郊野公園邊陲土地」這八個字的時候,便會令大家覺得這又是一個政府用藉口把土地變成豪宅的陰謀。

要破解這個陰謀論,我覺得不應該再用「郊野公園邊陲土地」這八個字,而應該明白說政府目前的土地資源有多少,即要有「土地資源大數據」。郊野公園邊陲土地指的不是邊陲,劉炳章先生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解釋得很清楚,他支持的郊野公園邊陲土地是指那些附近已經有基本交通建設的土地,土地擁有權也是在政府手上,能較快地推動興建房屋。這個說法十分正確。

所以,正確的做法是政府要列出一個全香港的土地清單,什麼土地是交通便捷及符合劉炳章先生提出的條件。並應該將土地分級,列明哪些適合興建房屋,哪些政府已經可以直接操控?要有時間表,要有系統地做一個土地大數據。

一說郊野公園邊陲土地,涉及的範圍太過龐大,而且會引起公眾疑慮,以為會把土地蠶食,所以郊野公園邊陲土地的稱法應該放棄,可以改稱為「政府可用作興建房屋的土地」。這些土地有一些可能在郊野公園邊陲位置,有一些可能在市區裏面,有一些可能是在其他適當的地方。

香港的房屋觀念經常以服務中環、金鐘、灣仔等核心地帶,要有港鐵網絡,才是房屋資源。但是若果香港要推動農業發展,有一些綠色生活模式,郊野公園是可以開發的,像日本、台灣一樣,建立有一個模式去做。

以上的做法數量不能太少,如果只是杯水車薪,當然不能解決目前二十多萬戶輪候公屋的情況。所以第一個任務是尋找土地興建中轉屋;第二,像劉炳章先生建議,列出一系列符合三個條件——交通、土地擁有權和基建配套的土地清單。2018年的「土地大辯論」只是「地產大辯論」,是用地產的角度去討論土地問題,今天應該用土地資源的角度討論土地問題。

政府要做出一個土地大數據,交代例如有一些團體研究的棕地問題。土地資源的問題是否由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統領?設定土地大數據。土地註冊處是否有足夠能力去執行?還是規劃署?地政總署?土地註冊處和地政總署是否應該合併?甚至應該和規劃署三合為一,才能真正有系統的資源去規劃土地。現在規劃還規劃,地契的使用功能由地政總署決定,只會讓現在這種「甩頭甩骨」式的討論沒有結果。

我相信梁振英當年提出郊里公園邊陲土地的目的是拋磚引玉,希望引起大家更加珍惜土地資源,背後的目的是解決房屋問題。借用鄧小平那句話,不管黑貓白貓,能捉到老鼠就是好貓,能夠解決土地問題就是好貓。放下「郊野公園邊陲土地」這個包袱,改以「政府可用作興建房屋的土地」為定位,那麼包含的土地發展模式可能會更多,而且不會讓一些人有機會轉移視線,引導市民錯誤認為政府準備把郊野公園變成豪宅樂園。

胡恩威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江蘇省政協委員、進念.二十面體聯合藝術總監暨行政總裁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