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電動車到綠色建築——政策短視離地錯失減碳良機

撰文:劉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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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表明爭取於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但在實際執行方面卻未能大刀闊斧地改善能源結構。歸根究柢,問題源於當局政策規劃思維短視且離地,根本無法對症下藥。經濟誘因固然可以刺激企業或個人跟從政策措施高效減碳,但減少碳排放涉及公共利益,箇中措施的推廣及落實環節離不開政府支持及規管,政府從內部開始帶頭實行低碳政策,亦會為社會起到正面作用。然而,香港政府一味奉行盲從市場的新自由主義,沒有積極發揮宏觀調控功能,導致香港減碳步伐緩慢。

香港較早前便開始佈局減少碳排放的工作。環境局前副局長、香港科技大學環境及可持續發展部首席顧問陸恭蕙指出,政府在1997年決定不再興建新的煤電廠,令碳排放量明顯下降,對2014年實現碳達峰起到輔助作用,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然而,若要進一步深度減碳以達到碳中和,政府多年來的措施顯得保守又短視,不僅未能充分利用資源,也未能發揮監督作用,浪費不少機會。

充電樁短缺 窒礙電動車普及

香港的電動車普及化問題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環境局局長黃錦星7月19日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表示,政府推出20億元「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原本預計三年涵蓋約六萬個私人停車位,但目前已收到約10萬宗申請,涉及約440個屋苑,首批申請已進入招標階段。可見,市民具有相當數量的屋苑充電需求,而計劃中意圖涵蓋的私人停車位名額僅有申請數量的六成,香港長期面臨充電樁供不應求的問題,即便政府出台一系列措施鼓勵電動車普及化,但充電設施數量不足、分布不合理成為妨礙電動車普及的一大主因。作為香港第三大碳排放源,香港綠色交通一直未能得到有力推廣。

陸恭蕙指出,政府在1997年決定不再興建新的煤電廠,對2014年實現碳達峰起到輔助作用,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黃舒慧攝)

縱觀港府在新能源運輸方面的投入可謂相當小氣,在政策上又缺乏長遠規劃,未能真正解決實際問題。今年3月中旬才姍姍來遲的《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路線圖》)中,提到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寬減、較低牌照費、政府停車場免費充電服務及稅務優惠等政策,然而截至2020年底,全港電動車逾18,500輛,區區4,500個充電站遠遠不能為車主提供全面的配套設施服務,即便在《路線圖》的計劃中,政府展望2025年私人充電設施不少於15萬個,公共充電設施不少於5,000個,但車主須自行安裝充電器,反映政府做事只做一半。

至於一直令車主頭痛的充電問題,《路線圖》中則表示政府會撥款2.2億至2022年,在新建政府樓宇的30%停車位安裝中速充電器,香港新興科技教育協會創會會長洪文正曾在接受《香港01》採訪時指出,其屋苑停車場的月租車位並沒有充電設施,僅得鄰近商場的其他停車場有特定電動車牌子的時租充電位,如特意去政府停車場充電則太過麻煩,充電設施不足將成為一大阻力;當中還提到有新能源運輸基金來資助試驗及鼓勵應用綠色運輸技術,金額為11億元,只批出196個試驗項目。

2021/2022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中提到,截至去年底,新能源運輸基金已批出1.54億元,資助近200個適用於電動商用車、混合動力商用車及傳統巴士或渡輪的項目,亦預留8,000萬元,資助綠色專線小巴營運者,從2023年開始進行電動公共小巴試驗計劃,約運行40輛電動公共小巴及有關充電設施。然而,根據運輸署截至今年5月的統計資料,香港共有3,265輛綠色專線小巴領牌,相較於總數來講,40輛小巴參與試驗計劃遠遠無法改變現有運輸格局,更像是「為做而做」。

深圳的巴士和的士基本上都已換成了電動車,香港應努力追趕。(視覺中國)

香港理工大學可再生能源利用研究室主任楊洪興認為,在新能源運輸方面,香港應該向內地學習:「深圳現在幾乎所有的公共巴士和出租車都變成了電動車,香港也可將大部份交通運輸工具變成電動的。至於發電的問題,可以通過可再生能源、核能和一部份天然氣來解決,廢物處理也能發電。」

商廈耗能巨 乏措施對症下藥

然而,香港耗電量最大的還不是尚且方興未艾的綠色交通工具,而是建築物——佔全港耗電量約90%,排放60%溫室氣體,所以「綠色建築」是相當重要的減碳措施。一般而言,綠色建築是指在選址、規劃、設計、施工程序、運營管理和保養等整個建築物生命周期中盡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包括節能、節水及善用其他資源 ,亦會從運用可再生能源及環保建材等方面着手,減少碳足迹及碳排放、避免浪費、減少產生廢物及污染。

不少地方都有綠色建築認證系統,以相對中立的工具展示及比較建築物的環保表現,香港現時採用的系統為2010年推出的綠建環評(BEAM Plus),由香港綠色建築議會及建築環保評估協會共同商議得出。然而,綠建環評名冊及統計顯示,香港目前註冊或通過綠建環評不同等級考核的建築數量共有1,846幢,相對於全港建築物總體數量來說,只是九牛一毛,其中政府建築有247幢,商業大廈471幢,佔25.5%;住宅建築有649幢,佔比為35.2%。

啟德工業貿易大樓的垂直綠化,低層延至天台花園,從高空俯瞰有如一道「綠化綵帶」。(香港綠色建築議會)

根據《香港能源最終用途數據2020》在2018年的統計,67%電力用在商業方面,26%電力用於住宅,而電力的最終用途中,空調佔比最大,為32%。因此,商業建築物的能源減排,特別是空調節能尤其值得關注並解決,但從現實情況來看,作為能源消耗「大缺口」的商業大廈,其位於綠色建築之列的比例低於住宅,建築節能的現實成效與能源用途分配並未合理匹配,政府缺乏「對症下藥」的措施。

楊洪興指出,現時的各種空調節能技術回收期動輒七、八年,業主需增加投資改造設備,管理起來會更加麻煩,因此業主不願意主動做:「例如有空調系統如果紅外線探頭(檢測到)沒人移動,空調就會自動關掉,如今很多公共建築在沒人的情況下照樣送新風,這要消耗很多能量。」他認為,使用新技術仍然靠政府出台政策牽頭,否則難以帶動社會真正減少能源消耗量,「綠色建築標準參考了美國和英國的評估方法,也是比較先進的,可以說和它們處於同一個水平。(評估)靠自願加入,不是強迫的,所以它的比例很小。」

2015年,立法會議員廖長江質詢關於綠色建築的政策和措施時,黃錦星回應指,政府在8,000幢政府樓宇推動綠色建築,彼時有33幢政府建築物註冊了BEAM Plus。但現時的綠建環評項目名冊及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僅有91幢政府建築註冊了BEAM Plus,當中55幢建築獲得鉑金評級,可見政府並未銳意從內部開始改變,無法以身作則帶領社會前進。

成都新都區「垂直森林」屋苑:八棟高30層的綠色建築均被綠植所環繞,升入高空的樓宇每一層、四個方向都可見綠色。(資料圖片)

與此同時,政府沒有為未來新建綠色建築的數量定下目標,只是在2012年開始實施《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要求新建築物及進行主要裝修工程的現有建築物遵從主要屋宇裝備裝置的基本能源效益標準。至於利益誘因則是「虎頭蛇尾」,政府在2009年設立為期三年的「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用4.5億元的總額資助逾6,400幢大廈業主進行能源和二氧化碳排放綜合審計及能源效益工程。

計劃中受惠的建築物佔全港七分之一,獲批項目完成後,預計每年可節省約1.8億度電,相當於減少約每年12萬噸二氧化碳排放。計劃2012年如期完成後便沒有再繼續,而2018年,機電工程署又推出另一個版本的「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表示建築物能源表現只要超出法定最低要求,並取得BEAM Plus或其他認證便可申請加入此計劃。2018/2019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提及,企業購置合資格的建築物能源效益和可再生能源裝置,其資本開支可獲更優惠的稅務安排,由目前分五年扣除改為全數在一年內扣除。

兩個計劃對建築物的利好大不相同,前者是真金白銀的資助,使得受惠建築物二氧化碳排放銳減,後者則是小氣的「更優惠稅務安排」。香港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2018)至今已實施近三年,其登記名冊顯示,截至目前共有87個建築物成功登記,從結果來看,此三年與彼三年的計劃效益相去甚遠。

【編按】
本文原刊於第277期《香港01》周報(2021年8月9日出版),可點擊同期周報閱讀以下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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