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纏十六年終有寸進:遲來的垃圾徵費條例

撰文:劉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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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纏十六年,《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終於今年8月底在立法會三讀通過。去年6月,立法會垃圾收費條例草案委員會原本已經終止審議工作,《草案》可謂險些「胎死腹中」,直到後來立法會延任一年、加上特區政府讓步提出折衷方案,才得以「起死回生」。當局沾沾自喜地認為垃圾徵費「標誌着香港減廢新里程」,但無論是具體時間表還是階段性目標,統統仍然未有定案;更荒謬的是,其守舊固化的城市廢物治理思維早已落後國際社會一大截。綜觀這姍姍來遲的條例,究竟暴露了特區政府怎樣的問題?

《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終於今年8月底在立法會三讀通過。(資料圖片)

收費便宜,環保效果大打折扣

早在2005年,時任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的廖秀冬提出,通過徵收都市固體廢物費用,鼓勵市民將可回收垃圾分類,並考慮於2007年立法推行垃圾徵費這一概念。然而,經過多次公眾諮詢及試行,政府方在2017年付諸實行,於2018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可惜,歷盡波折、醞釀多年的垃圾徵費條例,並非思慮周全,更像是在難產中勉強推出。環保團體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朱漢強接受《香港01》採訪時就批評,條例中的收費細則並未結合實際情況,難以形成真正經濟誘因,將使得環保效果大打折扣。

根據新通過的條例內容,政府將按兩種模式徵收都市固體廢物:一種是按袋收費,即市民在棄置垃圾前必須用指定垃圾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此方法適用於大部份住宅樓宇、村屋、地舖和公共機構處所等,指定垃圾袋收費每公升0.11元,若三人家庭每天使用一個最常用的10公升或15公升的指定垃圾袋,每月須付33或51元,綜援家庭每人每月有10元資助;另一種方式則是按重量收費,按重量計算的入閘費會在廢物轉運站及堆填區收取,主要適用於工商業處所棄置的廢物,四個市區/新界西北廢物轉運站收費為每公噸395港元,其他廢物轉運站及堆填區則收取每公噸365港元。

「垃圾收費可提高公眾環保意識,使他們逐漸減少使用過度包裝的商品,從而促進源頭減廢,但目前定價較便宜,沒有去到督促減廢的地步,環保效果大打折扣。」朱漢強指出,現時垃圾收費相對居民整體收入而言並不算高,恐怕難以產生太大的阻嚇作用。香港政府主要效仿台北制定使用不同規格的垃圾袋以收集家居廢物,從收費標準來看,台北約為每公升垃圾0.1港元,與香港接近;然而根據2020年兩地政府的統計,台北市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為33158港元,低於香港家庭的月入中位數34500港元,因此垃圾徵費條例對台北市民的影響更顯著,相比之下,0.11港元的徵費則對於香港市民「不痛不癢」。

對於政府意圖在18個月準備期內免費派發垃圾袋助市民適應,朱漢強亦批評,「十幾年前就在說要落實(垃圾徵費),如今還要至少18個月的準備期,又多了18個月的時間才能達到減廢目標,少了一個經濟方法制約公眾丟棄廢物。」另外,政府亦稱會根據社會需要適當延長準備期,但朱漢強認為,香港廢物治理問題嚴重,後端處理一味依賴堆填,而土地空間有限,形容政府是「一次又一次跪低」。

官僚主義,欠缺專業化、現代化

有論者認為,如果政府不通過垃圾收費條例,則難以徹底改變整個垃圾治理市場。然而,也不少環保團體及人士表示,在垃圾治理措施制定的道路上,香港政府暴露出官僚主義、有失專業化的問題,致政策推動進程無比緩慢。

例如,今年初公布的《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35》摘要中提到,中期目標是把都市固體廢物的人均棄置量逐步減少40%至45%,同時提升回收率至55%左右;長期目標則是發展足夠的轉廢為能設施,長遠擺脫依賴堆填區,但缺乏詳盡且全面的長遠計劃。文件還提到,政府致力於為回收業界提供多方支援,包括於2015年推出10億元的回收基金,為回收業界提供資助。根據資料,六年來基金批出六億元以資助業界,並未被充分利用。

看上去,政府似乎意圖改善垃圾治理與資源循環,政策細節卻與現實情況脫節,顯得十分不專業。難免讓人懷疑,行政隊伍內對政策有決定權的人員中,沒有真正懂得廢物治理的環境專家。但是都市固體廢物恰恰需要長期治理、對症下藥、決斷乾脆,否則不僅影響政策制定效果,長此以往,亦會削弱民間對政府的信任。

業界利益VS全港利益

垃圾收費條例的反對聲音不單來自社會,還有擔心條例引起民意反彈的立法會議員。香港已然面臨「垃圾圍城」危機,而作為立法會議員,在支持與反對之間自然面對不少掙扎——既要顧及業界利益,又不能忘記公共責任中的環保倫理。過往立法會討論垃圾徵費及法案委員會紀錄顯示,自由黨立法會飲食界議員張宇人發言次數最多,多數發表反對意見,在其《2016-2020立法會議員工作報告》中,亦明言反對垃圾徵費,但他個人明明非常支持環保。

張宇人認為政府應為飲食業豁免垃圾徵費,並將廚餘及其他廢物分開回收,達致雙贏。(歐嘉樂攝)

例如以往立法會討論垃圾徵費條例時,張宇人都會批評環境局局長沒有佩戴手巾——他說這是環保入場券。張宇人日前接受《香港01》訪問時,亦一如既往拿出衣兜中的手巾,強調自己隨身攜帶,又認為環保應該由個人做起。在半個小時的訪問內,他主要重申飲食業對於垃圾徵費的看法,認為食肆為求生計必須滿足食客要求供應食品,所以難以主動減少廚餘;而廚餘廢物由食客產生,卻要由食肆來埋單,恐怕會造成額外負擔。他強調,業界完全可以自覺增強環保意識,所以政府應為業界豁免徵費,並將廚餘及其他廢物分開回收,達致雙贏;至於能夠輕鬆支付垃圾丟棄費用的市民,則不會因條例而改變生活習慣,「(但)政府的思維是徵費便可以解決一切,那如果我給得起這筆錢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分類呢?」

根據政府的說法,垃圾徵費條例是為踐行「污染者自付原則」,引導市民回收垃圾,減少棄置廢物,不僅牽涉到垃圾分類,更是整個廢物治理系統的「火車頭」。即使徵費措施未必真正影響全港市民,但先行推出再逐步修正,比多年來止步不前更好;再者,如缺乏這一關鍵經濟誘因,僅僅靠宣傳教育促使市民自覺,則是本末倒置。良好的環保意識固然有助減少製造垃圾,但城市固體廢物由家居廢物和工商業廢物組成,而後者不會因市民生活習慣而改變,更遑論回收、循環等政策都需要提早規劃藍圖,形成系統的政策及設施。

談及本港現有廚餘廠的興建成本及處理效益,張宇人批評政府故步自封,在高成本的招標後引進陳舊技術,造成資源浪費,而內地類似的廚餘廠技術成本則低廉很多。而當記者問到,議員反對垃圾徵費條例的話如何推進垃圾治理時,他反問「我不是政府,我建議他就會做嗎?」

儘管垃圾徵費條例終究通過,但廢物治理之路仍漫長,面對反對及質疑的聲音,政府若像以前那般左顧右盼,那麼香港這個人口稠密、經濟活躍、消費水平高的國際化都市,將難以擺脫「垃圾圍城」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