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應向台、滬、韓、星借鑑什麼?
「亞洲四小龍」曾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創下輝煌的經濟成就,然而繁榮富裕的經濟增長、高速建設的城市化生活背後,卻伴隨着數量驚人的固體廢物,潛藏着日益惡化的環境污染。韓國、新加坡及台灣分別於1995年、1996年及2000年實行垃圾徵費,在「火車頭」條例實施後,已發展出具當地特色、全面而成熟的環保政策。前文中探討了香港多年來效率低下、不成體系的廢物治理制度,那麼如今才跨過起跑線的香港,應借鑑怎樣的經驗及思維?
首爾:多管齊下長效治理
韓國的垃圾管理系統走在亞洲前列,其中以首爾市成效最為突出。首爾1995年便實行VBWF(按量垃圾徵費制度),規定當地市政部門有責任收集、回收並處理家居及工商業固體廢物,居民或工商企業必須購買指定的垃圾袋。而早在此之前,韓國便已限制餐廳和食堂使用即棄的餐具及塑料桌布等用具,且不允許免費派發即棄商品,邁入源頭減廢的階段。反觀香港,則沒有減塑政策。面對議員就減塑問題的質詢及環保團體不計其數的倡議,港府永遠在與零售業界及餐飲業界「商討」,並作出「考慮」,唯恐損害業界經濟利益,寧願損害環保效益而未見實際行動。
首爾廢物利用措施推行時間表:
1990年 放置分類回收桶
1995年 按照體積進行垃圾徵費
1998年 回收再用廚餘
2003年 引進延伸生產者責任制(EPR)
2005年 禁止廚餘直接堆填、只允許回收
2009年 分拆小家電用以回收
目前,首爾營運四個焚化爐作資源回收,並與其他城市共享一個垃圾填埋場,而垃圾填埋所產生的氣體則被用作發電,充分實現資源循環利用。由此可見,韓國不僅早早訂立垃圾徵費政策,更緊隨其後,在幾年時間內出台配套措施,改變整個廢物處理模式、公眾對廢物的感知及生活習慣。廢物管理是一環扣一環,而香港政府不僅要看到韓國廢物管理的成效,更要摒棄見步行步、講多過做的作風,學習韓國多管齊下的施政思維。
台灣:全面細緻,專業治理
在廢物治理方面,台灣亦是亞洲的佼佼者。香港浸會大學嘉漢林業珠三角環境應用研究中心主任黃煥忠指出,曾幾何時,台灣的廢物治理工作做得遠遠不如香港,但因台灣政府早早出台垃圾徵費政策,隨後又制定複雜且行之有效的廢物管理制度,台灣逐漸趕超香港。
比起香港全靠市民自覺分類、無人監管的垃圾回收做法,台灣有專門清潔隊負責向居民回收並清除垃圾事宜,更加高效細緻。按照規定,住戶必須向官方購買指定的垃圾袋裝載垃圾。政府會派出兩種回收車向住戶收集廢物,一種是播放古典音樂的黃色垃圾車,每周數次到住宅區收集垃圾,回收人們用官方垃圾袋所裝載的一般廢物,住戶可通過移動應用程式跟蹤卡車並收到附近有垃圾車的提醒;另一種則是白色的資源回收車,用以回收生熟廚餘、塑料、廢紙等其他可回收資源。
不僅如此,根據台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定,製造商必須向台灣環境保護署支付回收其產品的成本及銷售回收資源所產生收入之間的差額,而這些費用將納入回收基金,以資助持牌企業做垃圾回收。自1997年起,台灣環保署便推動「資源回收四合一計劃」,計劃對象包括政府、製造商、消費者和持牌回收企業。在計劃下,居民將廢物分類收集,民眾或社區自發成立回收組織,將可回收資源與一般垃圾妥善分類,再經由回收點、地方清潔隊或民間回收商分開收集,利用基金補助地方清潔隊及回收企業。
儘管台灣的廢物管理制度較為複雜,但政府設計的制度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在垃圾治理中的角色,既能將環境成本分攤給社會各界,減少公共財政壓力,亦能體現出公平公正、不單向某一個群體傾斜的原則。
新加坡:回收方式專業化 廢物處理資源化
新加坡地少人多,與香港情況十分相似,但遠遠比香港重視固體廢物的回收利用,在全國實行可回收物收集計劃。根據規定,三家獲國家環境局頒發牌照的廢物管理企業,分別負責為全國不同區域的居民提供廢物收集及回收服務,包括現金換垃圾、上門收集等。在新加坡的廢物系統中,廢物被分類為紙張、塑膠、玻璃及金屬,另外,樹葉、樹枝等園林廢物亦會被單獨收集,在垃圾分類及回收處理方面,新加坡做得非常細緻,而非香港這般,將廢物「囫圇吞棗」地用三色桶分類。
以新加坡為鑑,做好垃圾分類後,焚化則會更加順利。新加坡自上世紀七十年代後期便開始啟用焚化廠,通過焚化減少90%的垃圾體積,再將3%不可焚化及不可回收的垃圾用作填埋,大大減少環境負擔。不僅如此,焚化爐的灰燼亦會被回收,且不計算在廢物回收統計內,當年回收的40.6萬噸木材及園藝廢物會被送至生物發電廠或能源廠等用作燃料。
根據新加坡國家環境局統計,2020年新加坡共產生約588萬噸固體廢物,其中304萬噸被回收利用,在新冠疫情下,2020年產生的餐廚垃圾減少11%,回收率達19%。
黃煥忠指出,僅靠食環署做廢物回收是杯水車薪,政府應該將部份權力和責任讓渡於市場,將廢物處理環節開放給市場,同時監督他們的設施與操作方式,幫助廢物處理公司提高生存能力,給予回收商充分的經濟動力做垃圾收集,從而建立一個妥善的「公司型垃圾回收系統」。
上海:施政效率高,經歷「陣痛」
2019年7月,上海開始實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條例》),被稱為「世上最嚴」垃圾分類舉措。一方面,垃圾分類方式十分嚴謹,根據規定,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為四大類,分別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和乾垃圾,由於乾濕垃圾難以明確界定,令民眾無所適從,但仍然必須按照規例處理;另一方面,懲罰方式十分嚴厲,個人混投行為將處以50至200元人民幣罰款,而單位未按照規定分類投放的行為最高可處5萬元罰款;生活垃圾收運及處置單位如不遵守相應規範,分別最高可處以10萬及5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會吊銷單位經營服務許可證。另外,《條例》中還專門提出「促進源頭減量」,明確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旅館經營單位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儘管民眾對《條例》怨聲載道,但政府仍然堅持強制實施,上海市民必須將垃圾分類進行到底,事實證明,「陣痛」後的環保成效甚佳。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上海居住區、單位垃圾分類達標率均達到95%,平均每天的可回收物回收量同比增長近六成,可回收物日均回收量為6,375噸,同比增長57.5%;有害垃圾日均回收運量為2.57噸,同比增長三倍多;濕垃圾日均收運量為9,504噸,同比增長27.5%;乾垃圾處置量日均約1.42萬噸,同比減少20%。
香港特區政府萬萬不可因推出垃圾徵費條例而沾沾自喜,而是要學習長效、系統、全面的廢物治理思維,思考下一步如何配合條例,多管齊下地治理廢物,既不能無為而治,亦不能過度干預,思考如何做到長效的廢物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