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會建屋】梁君彥父子疑擁會籍及職務 被促申報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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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決定就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作為建屋用地進行諮詢,預料日後有關議題或會在立法會討論,惟墮入高球會關係網的代議士愈揭愈多。《香港01》翻查傳媒報道和香港高爾夫球會網頁發現,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疑擁有高球會會籍,其兒子、經民聯青年事務委員會主席梁宏正更為球會常務委員會的建築小組召集人,令人關注梁君彥日後處理有關議題時,或涉「雙重」利益衝突。
表明反對高球場建屋的梁宏正表示,父親會自行處理其工作,他不能評論。立法會秘書處回覆查詢指,若主席認為不能執行主席職務,可由立法會代理主席主持會議。
民主黨尹兆堅認為,梁君彥應以身作則,主動申報,並避免主持相關議題的會議。
記者嘗試聯絡梁君彥查詢,惟電話未能接通。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子梁宏正為球會常務委員會的建築小組召集人。(經民聯fb圖片)

社會近期就應否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作為建屋用地意見分歧,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決定展開諮詢;立法會作為本港最重要民意機關,對有關議題具有相當影響力。

《香港01》查看香港高爾夫球會網頁發現,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兒子、經民聯青年事務委員會主席梁宏正在球會擔任要職,是常務委員會轄下的建築小組召集人。

梁宏正:憂拆高球場損香港國際形象

梁宏正接受查詢時證實在香港高爾夫球會擔任該職,自己亦經常使用球會設施。他表明反對高球場建屋,指香港是國際城市,多個國際城市包括台北、新加坡等,擁有的高球場數目都較香港多,倘把高球場建屋,或會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和競爭力,以及香港高爾夫球運動的發展。

被問到怕不怕外界質疑其父梁君彥有角色衝突,他表示父親會自行處理其工作,他不能夠評論。

至於梁君彥本人,亦疑擁有粉嶺高球會會籍。翻查剪報,在2013年,當時還當選立法會主席的梁向傳媒表示,反對清拆球場建屋,質疑「係咪樣樣嘢都要起晒樓?」又指高球並非甚麼有錢人玩意,非會員平日花費二千元已可租場打十八個洞。

記者致電梁君彥手機查詢,惟未能接通。

尹兆堅提高球場  梁君彥即避席

翻查資料,上周三(31日)的立法會大會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曾提出口頭質詢,談及包括粉嶺高爾夫球場在內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詢問政府會否將該些用地收回建房屋。梁君彥在質詢開始後40秒、當尹兆堅提及「粉嶺高爾夫球場」一詞時,他即離開主席台,將會議交由代主席李慧琼主持,惟他未有作任何申報。

香港高爾夫球會於1889年成立,歷史悠久,現時會員可透過會籍,享用深水灣高爾夫球場和粉嶺高爾夫球場的設施,包括高球所、會所、餐廳、網球場。

尹兆堅認為,梁君彥作為立法會主席,應以身作則,主動申報,又擔心日後審議有關議題時,若梁君彥仍主席會議,或會出現瓜田李下的情況,因此強烈要求梁君彥不要主持相關會議,以示公平。

被問到梁君彥上周三離席的做法,尹兆堅指梁君彥應離席前先申報,「就咁走開咗,唔知乜意思,咁樣唔代表係避席。」

對於梁君彥須否就高球會籍作申報,立法會秘書處回覆查詢表示,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議員不得就其有直接或間接金錢利益的事宜動議任何議案或修正案,或就該事宜發言,除非該議員披露有關利益的性質;而根據第84條,議員不得就其有直接金錢利益的任何議題表決。《議事規則》第83(5)條訂明立法會議員須予登記的個人利益8個類別,當中並不包括私人會所會籍。

回覆又指,《議事規則》第3(2)條亦訂明,若主席認為不能執行主席職務,由立法會代理主席主持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