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落閘讓女被告秘道離開 沿途更獲警方護送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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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玉鳳乘坐警方私家車離開。(梁芷君攝)

涉毆港人母女的內地婦人今早(5月11日)獲准保釋候訊離開時間,法庭職員突以大樓閘門「緊急維修」為由,拉下由法院大堂通往停車場的大閘,期間被告與丈夫登上警方派出私家車,沿途在十多名便衣及軍裝等警務人員護送、交通警開路下離開,令前來聽審的公眾人士大為不滿,質疑內地人擁有特權。

暫准以5萬元現金等條件保釋外出的女被告黃玉鳳(27歲),其丈夫在散庭後於法庭外走廊等候時,遭一班特意前來聽審公眾人士以粗言辱罵,氣氛一度緊張,惟黃夫未有理會。

期間法庭職員突然聲稱,法院大樓的閘門需「緊急維修」,將大堂通往停車場的鐵閘拉下,阻止公眾人士進入停車場。被告期後經秘道直抵法院院停車場,登上政府私家車與丈夫一同離開法庭,沿途有十多名便衣及督察級的警務人員護送,交通警更開路。

前來聽審的巿民見狀,不滿被告涉毆傷港人卻獲優待,直言「香港人就拉佢返去,大陸人就放佢走」,一度指罵警員是「黑警」。

警︰經風險評估後 採取適當措施

警方晚上回覆查詢指,今早有市民在沙田裁判法院外進行公眾活動,為保障公眾安全和秩序,警方經風險評估後,採取適當的措施,包括設立公眾活動區,安排車輛接載該名女子經一般通道離開法院,以避免出現混亂情況,影響公共秩序。

司法機構深夜回覆查詢時指,法庭宣告將案件押後以後,法院大樓地下大堂聚集的人數愈來愈多。鑑於現場情況混亂,法庭職員認為有需要拉下通往停車場的鐵閘。 司法機構強調一般而言,不會為案件被告提供特別協助。而該案被告在完成保釋程序後離開法院的處理,據理解是由警方因應當時現場實際情況而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