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劉聲明】劉鑾雄甘比結為夫妻 一紙婚書對財產分配有何影響?

撰文:香港01記者
出版:更新:

富豪劉鑾雄跟女朋友甘比的財產分配,成為城中熱話。今日出現突破發展,劉鑾雄跟甘比登記結婚。
究竟,一紙婚書對財產分配有何影響?

劉鑾雄及甘比註冊正式結為夫婦。(東星網)

無遺囑:分配財產配偶優先

在遺產訴訟中,配偶、女朋友、配偶子女、女朋友的子女,地位有何分別?曾處理遺產訴訟的律師表示,四個單位的法律地位不同,分配遺產的先後次序也有別。如果去世者沒有立遺囑,配偶優先,其次是配偶子女、女朋友的子女。至於女朋友?他指女朋友沒有法律地位,「可以一毫子都冇」。

不過,若有立遺囑,就會以遺囑為主,「若果遺囑講明子女冇得分,咁有法律地位都冇用。」

根據第10A章 《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 第21條 在無遺囑而去世的情況下獲得授予的優先次序,若計及去世者的父母、兄弟姐妹,優先次序如下:

1 配偶
2 子女(婚生及非婚生)
3 父母
4 兄弟姐妹

有遺囑:遺囑內容仍可被挑戰

不過,即使已訂立遺囑,仍會引發爭產訴訟。根據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的社區法網指出,就算立遺囑者的意願已清楚列明在遺囑上,仍可能引發爭議。

舉例,如有人不滿意在遺囑中所分得的遺產,可以提出死者在立遺囑時神智不清,或死者在立遺囑時遭第三者不當的影響等理由,而質疑遺囑無效。

立遺囑也未必能杜絕爭產訴訟(資料圖片)

私生子女:不獲分配財產仍可申請資助

若某人立遺囑將所有財產都留給其婚生子女,而不提供任何財產予私生子女及妻子。妻子及私生子女仍可以根據《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提出訴訟要求分得部分遺產。香港法律賦予所有人可自由決定如何分配遺產的同時,亦照顧到死者配偶及受養的人經濟需要。

私生子女母親:可申請資助

法律界人士稱,非婚生子女法律上同樣享受作為子女的基本權利,因此即使其母親並無與父親結婚,子女的母親法律上有權向法庭申請「資助」(allowance),「非婚生子女的媽媽仍然是母親,要照顧小朋友成長,因此可向法庭申請allowance,不過份數一定無太太咁大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