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旺角衝突】當高牆與雞蛋變成高牆與磚頭

撰文:黃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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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牆與雞蛋之前,我支持雞蛋;但初二晚,在高牆之前的,不是雞蛋,是磚頭,而且是會縱火和襲擊記者的磚頭……正在竊竊私笑的某些人,也請收起你的洋洋得意。局勢發展下去,必更難管治,那不過是反映政府極度無能。如此施政若不幸能過渡至連任,只會出現累鬥累的結果。
黃潔慧
騷亂發生後,多名警員及示威者受傷。(陳焯煇攝)

今晚我無心情看煙花。如果要我講支持示威者,即使可能賺多好多likes、多好多fans,我覺得對不起自己。

 

我覺得對不起自己曾經是記者。不問立場、只問道理,是我一直做人方向。是,你可能討厭警察,覺得梁振英政府可惡,但如果我之前這麼多月,一直指摘梁政府混淆視聽、轉移視線,我現在也須清楚講明,因為警察什麼什麼,及梁政府有多不得人心,又或制度如何不該,就要同情示威者,要為犯事示威者講說話,那等於說,因為制度和梁振英,就足夠justify 縱火?Justify 阻消防救火?Justify 將火種,放於一輛路邊的士旁(而那的士老早被人扑爆玻璃),沒想過的士可以爆炸?!並同時 justify 襲擊記者、用已爛玻璃樽向攝記手掌插下去?

 

法治是反對以暴易暴 

 

如果我仍然說「咁都係因為乜乜乜」,是對不起傳媒專業。迫人至走投無路,對方可能會被迫殺人,即使情有可憫,沒可能說殺人無罪甚至無錯,沒可能以「都係被迫啫」去開脫,上到法庭,一樣要判監。這就是法治。而法治,是反對以暴易暴。

 

有人說,官迫民反;有人說,示威者有數不完的正義理由,但我都沒可能容忍自己轉移自己視線,用遠因分析、用抽離評論,卻避開一個淌血事實:就算制度暴力說得過去,初二旺角衝突,只不過是一場以暴易暴。在高牆與雞蛋之前,我支持雞蛋;但初二晚,在高牆之前的,不是雞蛋,是磚頭,而且是會縱火和襲擊記者的磚頭!如果要我不見眼前犯法(不少人更是蒙面犯法),只談遠因及表達同情,那是否跟梁振英及部分高官的手法一樣,迴避問題了?

【旺角黑夜:圖輯】香港怎樣走到這一步?

 

有示威者不滿部份傳媒的立場,在場出手阻止記者拍攝。(陳焯煇攝)

當開槍成為焦點 當雞蛋變磚頭 

 

兩下槍聲,擾亂了幾多焦點。網上輿論偏向指控警員沒有跟條例去示警,甚至有人說,在場示威者只不過是扔扔木板。是心盲,所以眼盲了?電視畫面,是wide shot,不是平時被詬病只見少少的close up。畫面清楚見到,示威者隨手撿起什麼便扔,那塊被說成無什殺傷力的木板,正確說法,是一塊幾呎乘幾呎的井字型木條(s),還有金屬製垃圾桶、鐵馬、路障等;以寡敵眾的警員即使仆倒了,一眾示威者繼續攻擊、迫前、來勢洶洶。就是這一時刻,警員向天開槍。

 

我不容許自己轉移視線去幫示威者開脫,但亦不容許自己轉移視線去幫開槍警員開脫:那兩槍,如果是射中人,那怕只是流彈,那警員肯定是死定了。看那警員發茅的眼神,當時一定相當慌張,他有否違反指引開槍,應追究到底。但那兩槍也不能洗擦另一已發生事實:即使警員伏地了,示威者無收手,繼續飛出大木板,甚至再次「兜背脊」打中已受傷無力動彈的警員;這是不同電視台都拍得的畫面,若仍幫施襲者說話,那跟之前佔中時只幫警察說話的人,有甚麼分別?因人廢事實,因為覺得受害者不是自己人,便把錯事輕輕帶過、轉移視線,總之,結論是千錯萬錯,是社會、是制度的錯。如果建制用「和諧」和「廢青」做萬能key,「制度的錯」什麼時候也成了萬能key?

體諒示威 也有底線

 

以前,有電視台是是但但,惹來公眾反彈,以這種假持平為誡;近年卻矯枉過正,用公道思考,都怕動輒跌入所謂「各打五十」的陷阱,變成另類自我審查,彷彿兩邊都不幫,就一定是無承擔。但要求評論偏幫一邊、非黑即白,才是要求評論不負責任。換個角度問:其中一個畫面,一個倒地警員繼續被圍毆,在場幾名記者看不過眼,出手擋,出口喝止;若你在場,看着值得體諒的示威者圍毆,會當如何?你會認為那幾位護警的記者是算多事了、做錯了嗎?若說你選擇挺身,那是否表示你心底明白,就算對示威者體諒,也應有底線?

 

這是道極難回答的問題──若你本來是同情示威者、痛恨政府的。若非這場是警民衝突,若非示威者出師以撐新春小販為名,或許,答案會簡單得多。但因為心底覺得警員及政府抵死,一時間要反對示威者,便於心不忍起來,不想踩多腳。但這只是迴避了衝突核心,大家分明清楚,這種勇武是會加劇下去的。【旺角黑夜過程:四個關鍵轉捩點 撐小販變衝突引爆騷亂】

 

警若犯例 罪加一等

 

有人說,你只說警員被人毆,你怎麼就不提示威者被打至頭破血流?我見過,我真係見過,電視有畫面,有人被擊至一地血,動魄驚心,有傳媒片段甚至指警員有份圍毆記者。請認認真真找出這些問題警員出來,若指控屬實,罪加一等。我亦不知道初二晚的示威者,有幾多勇武,有幾多屬殃及池魚和平派,我更加不敢把所有示威者,都歸類為同一種本土派。但正如當日佔中時,我不能接受挑釁在前,警員就自以為有理使暴;今日,我既不能忍受警員過分使武,但同樣不可能對示威者的手段,視若無睹。

 

惡性循環 香港何去何從?

 

說衝突是幫小販,並不全面。看事態發展,示威者針對的,分明是警察;是次衝突,應界定為反警權騷亂。那肯定是前鷹派一哥種下的禍,肯定是梁振英好鬥兼一意孤行的果,肯定是政改失敗遺下的不平息風波。警員那兩槍,也肯定改寫了日後警民衝突的格局,示威者用武只會升級,警隊對付亦必然升級。惡性循環,我實在看不到如何逆轉。所以,正在竊竊私笑的某些人,也請收起你的洋洋得意。局勢發展下去,必更難管治,那不過是反映政府極度無能。如此施政若不幸能過渡至連任,只會出現累鬥累的結果。

 

所以我無心情看煙花。建制與民間示威對立,已至此地步,身處輿情中間,若再不以事論事,因情廢事實,否則就是非我族類,我實在不知道這種盲目,為我所緊張的香港,指示了什麼出路。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