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要求學生一人一iPad被鬧爆 東華:如冇機校方會提供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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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於Facebook大埔群組張貼圖片,指有小學要一人一iPad,對家長構成經濟負擔。

有網民在Facebook大埔群組上載照片,指東華三院鄧肇堅小學日前發出通告,稱校方為推行「電子學習」,學生須自攜平板電腦上課,更稱僅接受iPad mini 4、iPad Air 2、9.7吋及12.9吋iPad Pro或更新型號、不支援Android系統,容量亦不可少於32GB。該名網民稱,親友兩名女兒分別就讀該校小一及小二,「邊有咁多錢買ipad?」

帖文上載後引起網民迴響,有人留言質疑「點解要指定貴嘢?」、「屋企冇錢點算?」、「點解唔係學校提供?」有聲稱在學校從事資訊科技工作的網民表示,iPad控制系統較佳,可防止學生「打機」,加上有數據顯示電腦互動教學可吸引小朋友學習,認為校方要求買iPad並非毫無道理。《香港01》記者曾致電校方查詢,職員表示由辦學團體東華回應。

東華:供應商經家教會甄選

學校辦學團體東華三院發言人回覆《香港01》稱,該校已推行電子教學試行計劃達2年,學習效果良好,而所需的平板電腦亦一直由校方提供,但由於學校平板電腦有限,未能將計劃擴展至所有課堂。

發言人表示,為提升學生的學習體驗,校方建議家長讓學生自備平板電腦,並經家教會進行甄選,選出一家供應商於買書日到校進行展銷,方便家長了解產品及選購。校方亦同時增購平板電腦,並一如既往為未有攜帶平板電腦的學生提供上課器材,讓其參與電子學習。

一切源於教育局「BYOD」?

教育局於2014年5月公佈第4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諮詢文件,由2015/16學年起,撥款3,500萬,先在一百所學校鋪設Wi-Fi無線上網,之後再進一步於全港公營中小學鋪設Wi-Fi,每間學校亦會獲教育局資助十萬元購買平板電腦,長遠目標為BYOD(Bring Your Own Device,自攜裝置)。

據教育局網頁指,不少學校已開始推行BYOD,當中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早在2012年開始於小二及小四推行此計劃,香港真光中學亦於2014年起在中一級推行,並於2015/16學年,擴展至中一至中三級。

據了解,校方邀請PCCW提供折扣優惠買機,以下則為蘋果網上正價:

iPad Air 2  64GB  $3,888
iPad mini 4 64GB  $3,888

至於較新款的9.7英吋及12.9英吋版本iPad Pro,當然更加昂貴。

iPad Pro 9.7吋    32GB $4,688
iPad Pro 12.9吋   32GB $6,088

資料來源:蘋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