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選委宜棄「自我意志」,擁抱「選民意志」!

撰文: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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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首選戰的擂台上,幾無懸念,其中一方的選手乃林鄭月娥,她亦很可能戴上藍色拳套,代表藍營出戰;至於另一方呢?甚至有否第三方?不單尚未確立出賽人選,就連穿戴甚麼顏色也未有定論,包括有否足夠提名亦不確定。
箇中,好大程度上,就要視乎一眾泛民選委,到底傾向投選誰人入閘——這是黃營中人,例如長毛、以至胡國興?抑或其他人士,例如曾俊華?對於特首戰局,很可能產生決定性影響。

好大程度上,就要視乎一眾泛民選委,到底傾向投選誰人入閘——這是黃營中人,例如長毛、以至胡國興?(資料圖片)

「哪個選擇更好?」當然是一個重要問題;不過,更根本的問題,應為「何者切合民主?」的確,站在泛民角度上看,誰應出選、以至誰應勝選,誠宜交由選民決定。可以說,於此基礎上,泛民選委好應放棄「自由意志」或「自我意志」,他們只應擁抱「選民意志」,好像「投票機器」一般,選民支持甚麼便投選甚麼。

情況就似美國的選舉人票制度,選舉人一般都遵從當地選舉結果,視之為鐵律而非參考來投下選舉人票。在香港的選委會制度上,泛民選委亦應作為港人的選舉人,完完全全扮演代表民意的間選角色。

可是,眾所周知,一眾泛民選委很大可能將「自我意志」凌駕「選民意志」。基於本身利益考慮,由黃營之內協調一人出選,對於黃營發展是較為有利的,由「搶fo(focus)」爭取宣傳效果,到「搶$」增加捐款收入,黃營絕對有龐大的出選誘因。此所以,過去幾屆特首選舉,泛民都有派員參選——即使明知必敗無疑。

不過,今屆卻不一樣,黃營手握了300多張選委票,加上藍營之內出現分裂,故此,泛民絕對有望扮演「King-Maker」角色。為了民主、為了選民,泛民實宜充份發揮所握政治力量,尤其是按照主流民意來投下神聖一票,保送真正獲得港人支持的參選人順利入閘並勝出選舉。反過來說,難道浪費來之不易的造王權力,寧願明益自己友「搶fo」、「搶$」,不惜眼白白目送真正的民意所歸敗選,才是貫徹泛民口中的民主精神?

建議中的新雷動計劃,旨為泛民選委提供民投結果參考,某程度符合了以上民主原則。然而,眾所周知,細究類似民投的投票者,參與人數往往不足,投票率遠未達到所謂「公投」的50%門檻,更重要的是,參與者每每以黃營人士佔多,其他市民可能對此嗤之以鼻,所以,相關民投結果肯定不能反映「全民」民意,計劃註定淪為「圍威畏」的小圈子鬧劇,沒有甚麼代表性可言。

所以,回歸基本,由參考坊間各項民調,到自己進行無篩選的民調等,即使樣本數目反或更少,但卻可望網羅黃、綠、藍各營民意,才應作為泛民選委按民主原則來投票的依據。

戴耀廷公布「2017特首選舉民間全民投票」計劃,提倡以公民提名的形式產生「民間候選人」。(黃雲娜攝)

說到底,今次的特首選舉,乃是黃營千載難逢的機會,可望最大程度地將民意帶入選戰,並且影響最終結果。退一步言,為何來屆特首尚未一錘定音?為何不同人馬仍在積極部署?主因之一,正如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所言,特首條件有四: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港人擁護,對於前三者,中央固然心中有譜,但就最後一項,則仍端視選戰發展而定,尤其是所有參選人公布政綱後的民意走向,故此暫時無法說準。理論上言,泛民選委亦應有此考慮;畢竟,在中央強調民意的同時,難道非建制派卻予漠視?至於戰局未定的另一原因,亦可能在於無人能夠十拿九穩,在選委票源分散的情況下,沒有任何一位參選人百分百肯定當選。這便正正凸顯了,泛民絕對可以有所作為。當然,如果工商票歸位,特首誰屬就幾可塵埃落定;但當工商票發難,而泛民又不予配合,則任何一位林鄭挑戰者同樣沒有戲唱。

林鄭的對手是誰,甚至下屆特首是誰,黃營選委絕對擁有相當話事權。現在正是時候,由黃營可敬地將民主精神彰顯出來,而非可恥地作為投機政客了。

最後,必須補充一句:如果民意支持林鄭,又將如何?倘是,就不到泛民不口服心服了。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