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當了36年官的林鄭月娥,與35年前的一位講師

撰文:鍾劍華
出版:更新:

林太向一位背景不明的乞丐施捨了500大元,雖然不能否認林太可能只是出於善心,但卻充分反映她對自己作為高層政治人物及官員的行為,一舉一動都可能對制度的公信力構成影響,
她似乎對這一點完全缺乏應有的警覺性。這件事也令我想起了另一個人。

林鄭解釋,施予行乞婦因為「善心行先」,希望老婦在年三十晚好過一點。(梁鵬威攝)

1981-82學年,在中文大學二年級的時候,有一科叫做「社會福利的哲學」(Philosophy of Social Welfare)。其中有一次,負責的講師談到幫助窮人及社會福利的關係。三十多年了,他的說法我現在仍然依稀記得。

從小到大,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及社會常識都要求我們要對貧窮的人有善心。小時家境雖然也不好,但在街上見到乞丐,如果情況許可,家人都會給我一個零錢去作施捨,特別是給那些老弱傷殘的乞討者。報讀社工的很多同學,初心就是想去做幫人的事。偏偏那位講師卻跟我們說以後「不要再輕率向乞討者施捨」了。因此,我對他的那個說法特別有印象。

他提出這個說法,即時令我及不少同學感到十分意外及大惑不解,衝擊了我們不少人一向抱持的價值觀念。那位講師也就他的說法作出了演繹。他大概是這樣說的,首先,香港自從1971年已經推行了社會保障制度(公共援助),社會上最貧窮而不能自助的人,理論上都可以透過這個制度得到幫助。公共援助的意義就是確認了社會及政府有責任幫助那些社會上最貧窮的人,因此,那些最貧窮的人士根本沒有需要乞討。再者,他說他知道有一些乞討的人,其實本身就是公共援助的受助人。換言之,他們在領取社會救濟的同時,透過乞討可以取得一些無需申報的收入,破壞了制度的公正性(先不論當時的公共援助金額是不是足以糊口)。最後,他說在現代社會,社會福利之成為制度,就是確認了有些人要得到社會整體的幫助。如果有人乞討而不轉向這個機制,其實也對制度的健全發展沒有幫助。記得大概就是基於這幾個理由吧,那位講師認為我們如果要做善事,可以先向慈善機構捐錢,而且應該盡量避免對背景不明的乞討者施惠。他認為,如果確認有人真的有需要,也可以考慮去幫助他們申請公共援助。這一套說法,當時也有些同學是覺得難以完全同意的。

林鄭月娥向這一位她不知背景的乞丐施捨了五百大元,令我聯想起那一位講師。

大家還記得2015年12月22日當政府開展了「全民退休保障」諮詢工作之後兩日,林鄭月娥在12月24日的電台節目中公開反面,批評那一位曾經是由她自己親自邀請出山,對全民退保作專家研究,但得出與政府觀點不同結論,因而被林鄭月娥形容為「不懂得公共財政」、又不知道「政府的政策唔會咁樣做」的周永新教授嗎?

寫到這裡,可能你們已經猜到了,我上面談到的那位講師,就是後來的周永新教授。

港大榮休教授周永新表示,早前受政府委託撰寫退保報告時,亦曾受壓要求修改內容。(資料圖片)

這一兩年,林太表現出來的官威越來越重,態度越來越傲慢,自我感覺也似乎越來越好,好到有點離地。雖然也不能否認,林太這一次可能真的只是出於「善心」,但她真的應該停下來想一想,自己好好反省一下。

到了今時今日,在香港生活的任何人,只要稍有點 common sense,都會意識到無論是對在街頭乞討的人作施捨,或是對在鬧市中攔截途人呼籲捐款的做法,都應該加倍小心謹慎。那位講師當天的說法,放之於今天的社會,顯然就更加有現實的意義了。今次這件事也說明了,不時以自己擅長搞政策自居,又以當了36年官而自我感覺良好的林太,對制度的意識及警覺性,有時真是輕率而薄弱得令人感到意外。35年前的一位大學講師都能夠意識到的問題,林太她到了今天原來還是懵然不知。

因此,真的搞不清楚,一年多前林太公開批評周永新教授時的那種傲慢與狂妄, 除了是官威之外,還有什麼基礎。

周永新教授35年前還是一位小講師時所説的那一番話,看來對林鄭月娥還是十分有教育意義的。

 

【編按: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原文刊於作者Facebook。】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