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戰.博評】林鄭的「商議式」公眾諮詢

撰文:She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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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公眾參與而得出的政策不能落實,還把自己形容為組織公眾參與的專家,真會笑大人個口;或者以為舉辦了諮詢會、將文件放上網,何時走進示威者之中講幾句,然後「意見接受一切照舊」。不如慳返啖氣,由得中策組(Central Policy Unit)繼續做中央民調組(Central Polling Unit)好了。
Sheeta
通過公眾參與而得出的政策不能落實,還要到處說自己是組織公眾參與的專家,真會笑大人個口。(資料圖片)

林鄭交表參選那天早上,我打開收音機,正好她談到她改組中央政策組的政網,將其變成一個負責組織公眾參與、統籌跨局、跨部門政策制定的部門。陳志雲問她是否向主張「商議式民主」的佔中抄橋時,她笑指「係都係佢哋(佔中)抄我啦!」,侃侃而談她在鼓勵公眾參與方面的經驗,指新加坡政府也曾邀請她講課,談論公眾參與方面的議題。

我不太明白,何解到新加坡講公眾參與,對林鄭來說是一個值得驕傲的地方。畢竟這是一個連本地人自己也未必想政府做公眾諮詢的社會。我來到新加坡的第一個文化衝擊,是本地同事跟我談及新加坡最近的發展。他認為其中一個問題是現屆政府太想取得公眾支持。「這個先問問公眾,那個又要做諮詢大會,總有不同反對聲音,不如政府決定了不就好了?」根據我不太科學的觀察,這種對政府莫名的信任是本地主流,堅信只要你甘願讓政府管,它就會給你美好的生活。香港也有不少人覺得協調各種意見非常花時間,但如果你問香港人認為要不要做諮詢,我相信大部分仍會堅定地回答:要!

先要搞清楚,公眾諮詢(public consultation)是公眾參與(public engagement)的一部分。前者由政府向市民徵詢意見,必先有一個方案然後才能做諮詢;後者是更廣泛意義上地,讓市民成為決策機制的一部分,中文「參與」看似由公眾主動加入決策過程,但如果看英文詞義,則是由政府主動 engage 公眾,除了做諮詢,還包括其他元素,如及時公布資訊和決策過程、建立官民之間的直接溝通、以及進行有助估量公眾需要的社科研究(不是指中策組最愛做的民調)等。當中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這個「公眾」是誰?每個政策涉及的人都不同,到底誰有權,或比其他人更有權在這個政策上發言?都是公共行政和社會學家經常爭論的問題。

林鄭交表參選那天早上,我打開收音機,正好她談到她改組中央政策組的政網,將其變成一個負責組織公眾參與、統籌跨局、跨部門政策制定的部門。(資料圖片)

與香港同為前英國殖民地,進行公眾諮詢是新加坡政府一貫行政程序的一部分,但真正受到重視是2012年現任執政黨在選舉中支持度創新低後的事。新加坡學者陳思賢就曾指出,會「說」公眾參與跟會「做」公眾參與是兩回事。新加坡政府經常只會會見個別的利益團體,認為政府拒絕進行真正讓公眾參與政策討論的原因,而且辯稱這些會面並不是「諮詢」。在於「真.公眾參與」太易出事——公眾可能提出太超前的想法,上級官員和其他利益團體出於現實原因,未必能回應或接受。前線官員需要考慮建議的實用性,以及公眾參與會否拖慢進度,間接影響官員會在年底前有沒有政績可以寫入年報。

林鄭所指的「到新加坡講課」,我找到的其中一個例子。2014年,她受邀出席新加坡政府部門舉辦的世界城市峰會,分享組織公眾參與的經驗。在一份相關刊物中,林鄭當時引述的例子包括海濱事務委員會所倡議的海濱管理局,認為是海濱事務委員會內,各界委員達成共識,是一個「負責組織公眾參與、統籌跨局、跨部門政策制定的」小組的成果。

然後,今年一月的施政報告公布,海濱管理局因條件尚未成熟,暫不成立,改為撥款5億港元成立海濱辦事處。啊,明晒!

看到陳思賢所指的「說」和「做」的分別了嗎?公眾參與從來都是公共政策推行過程中的燙手山芋,沒有哪個國家敢說自己已經掌握箇中竅妙,即使是民主國家的公眾參與方針也經常飽受批評。組織公眾參與只是一個過程、一個工具,將部分決策權交到公眾手上才是真正的目的,先決條件是政府官員有意從善如流。

林鄭其實沒有答錯,她沒有抄佔中,公眾參與的理論並不是商議式民主,而是參與式民主,某程度上後者比前者更花時間和資源,對官員和民眾的要求也更高。她聽到上帝感召,承諾不跟進宗教事務委員會成立一事,是接納民意的第一步,願她一旦當選,能繼續保持這個態度。否則,通過公眾參與而得出的政策不能落實,還把自己形容為組織公眾參與的專家,真會笑大人個口;或者以為舉辦了諮詢會、將文件放上網,何時走進示威者之中講幾句,然後「意見接受一切照舊」。不如慳返啖氣,由得中策組(Central Policy Unit)繼續做中央民調組(Central Polling Unit)好了。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