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情說性】少婦嘆太早結婚產子 直認「出軌」 但不會離婚  

撰文:張碧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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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上婚戒的一刻,除了無名指被小金剛圈緊緊牢住外,同時亦象徵了,將自己和另一半置身於四面高牆內。在這高牆內,只可以容納兩個人,因為愛情理應是排他的,即使感情已經淡而無味,其中一方一旦對牆外的人心動,不論是肉體上也好,或僅僅是思想上也好,都會遭冠上「出軌」之名。思想出軌,換句話說,其實是同時愛上兩個人。

Alvina(化名)要求僅以文字作為今次訪問的溝通媒介,相比面對面訪談,或許文字來得間接。她的感受,各位讀者可以自行想像、詮釋。她在whatsapp上曾經提過一句:「這些始終唔係咩好事。」「這些」,她後來解釋為「對婚姻不忠」,直接承認她同時愛上兩個人:一個是丈夫,一個是同事。「我一直都認為同時愛上兩個人或更多,其實是普遍的事,只是大家不會直接承認,或者很多已婚的人不會再想愛情而已。對我來說,一夫一妻制是人類訂定的制度,不是一個must,只是現時社會的玩法如此,一般人難以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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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的感覺份外純真

Alvina在中學年代已經邂逅現時的丈夫,二人未婚前已經進入愛情長跑,但因為突如其來的小生命,打亂了她的人生計劃。還未來得及好好認識這個世界和自己,她霎時成為妻子和母親,被迫安定下來。曾經,她深深感到被家庭責任捆縛手腳的納悶,久久不散,猶如在胸口壓上大石。她解釋,當時組織家庭的過程,好比一場夢,「唔知做緊乜」,暗示著迷惘、震撼、無所適從。從來不懂照顧人的Alvina,由小朋友出生一刻,更要肩負為人母親的龐大責任,頓時更覺手足無措。

小朋友出生後,她轉換了工作環境。尚在適應新工作、新身分、新責任之際,她偶然發現自己愛上恍如冰山的男同事。Alvina說,入職多時,其實一直沒有對男同事有太大感覺。直到一次,她感到有點不適,恰巧在辦公室遇上他,閒談間提及自己的身體狀況,他聽到後,貫徹冷淡作風,沒有多加理會。過了一會兒,他竟然送上某個窩心的舉動,「他平日對人冷淡非常,彷彿不想跟人有任何瓜葛,我沒想過原來他有聽進別人的說話,還會關心人,就這樣,我突然對他有感覺。」窩心的舉動是什麼?她選擇留白,而她與丈夫之間的愛情,早已昇華至感情,對彼此熟悉不過,心跳的感覺早已變得陌生,但在此刻,隨著同事的舉動,靜止很久的心,再次砰砰躍動。

當下,尷尬的感覺掩蓋心動,她沒有接受他的好意。但隨後的日子,Alvina對他的感覺愈來愈強烈。或者是她放大了男方的一舉一動,或者是他記性好,或者是他為免雙方日後見面會因為欠缺話題而尷尬,她發現,對方似乎特別留意她的一言一語,然後在言談間流露這份着緊。加上他凝望她的眼神,帶點迴避、閃縮,要「warm up」幾句才能回復平日口吻。即使雙方的認識僅僅是公事上及「不著邊際的閒談吹水」,她也覺得,這份青澀的「那些年」的感覺,份外純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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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來是回報的方法

不過,當滿腦子思緒受男同事佔據時,她提到,回家後面對丈夫會覺得內疚萬分,連潛意識都彷彿暗示她「做錯了」,特別是面對丈夫的關懷、體貼時,有時更會顯得心不在焉。「曾經,我有想過為什麼我不能對丈夫從一而終,這個問題沒有人可以回答我,但我仍然愛我丈夫,跟他在一起,聊天玩樂的時候,他帶給我的快樂無人能及,只是缺乏讓我心跳的感覺,無論如何亦不會再有,我們已經不需要再猜想對方是否喜歡自己,還怎會有當初心跳加速的感覺呢?但我與丈夫之間,取而代之,是一種互相信賴的感覺。」

丈夫與同事,一邊是感情,另一邊是愛情。應該要選擇愛她的人,還是她愛的人?應該努力盡好為人母、人妻的責任,抑或任性一次,順從感覺向男方示好?應該繼續過著現時安穩的生活,還是把握當下,離開曾經令她萬分無奈的家庭責任?前者講求堅持,後者講求勇氣。最後,她還是選擇前者。「我不會離婚,我已是有夫之婦,而且有小朋友,就算我離婚,亦不能回復未婚時的身分,我曾經反問自己想以單親媽媽、離婚女人身分,再次進入男女感情圈,再跟後生女競爭一番嗎?答案是,我不想。而且,他已有女朋友,我難以想像,假若我們走在一起,我跟他如何向他人交代。」

再者,她知道丈夫與小朋友對她深厚的愛,前者牽涉承諾,後者牽涉親情,自覺不可以因為一時自私,而傷害他們。留下來,是她回報的方法。「我曾有離婚的念頭,但現在這種感覺已經消失了。這幾年,先生陪著我總算一步一步完成原來的計劃,我十分感激他。而他為了我而轉換另一份工作,並肩負很多照顧小朋友的責任,他付出很多,我亦要對他公平,而且他對我好的程度,世上無人能及。我跟他在一起,有很安心、互相信賴的感覺。雖然小朋友知道我不懂照顧他,但他眼神流露出對我的愛,我從沒有在世上另一個人眼裏看到,包括我丈夫,他是世界上最需要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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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空一切可以很自由

所以,對男同事剛萌芽的好感,必須好好埋藏在心,即使萬分不捨,她亦決意在這感情漩渦中抽身,刻意斷絕所有與他的聯絡。她說,這些聯絡已經失去意義,她不想再猜測男方對自己的心意,亦不願意再見到任何關於他的一切。調職,可以讓她切斷一切感受。人非草木,她形容此刻心情為「捨不得」、「少少遺憾」,會因為他而「心痛」。記者曾經一度悲劇作家上身,問她一句:「這種心痛是令人窒息的痛嗎?」,「又無窒息如此誇張,以前未婚時都經歷過失戀,這份痛連失戀的十分之一也沒有,但總之有捨不得的感覺。」如果可以早點遇上他,結果會不一樣嗎?Alvina反問:「但要多『早』才是『早』?即使我們早點遇上,我們仍有年紀差別及其他難題,而且他一早已有女朋友。」在現階段,這是一段注定不會開花結果的感情。

很多人認為,愛情理應是排他的,不可能同時愛上兩個人。不過,Alvina不同意。她認為,每個人與他人的互動都不同,帶來的感覺亦不一樣。心動一刻的激情已經是愛上,不需要再劃分究竟是好感、喜歡,還是愛,三者其實都是愛。如果伴隨愛情而來的,是無私付出和責任,那麼,愛情到底是自由,還是不自由呢?

「如果只是停留在個人感受而談,其實是很自由的。畢竟你有任何感受,腦海想什麼,誰會知道?即使對方feel到,無證無據亦奈你不何。而且,又有誰可以控制你的思想?但在行動上,我不懂如何界定有沒有自由,或者應該說,要自由就要付出相應代價。每個人都可以暢所欲言,做自己喜歡的事,但一定會有附帶後果,後果又影響之後的事,所有東西都是連鎖效應。如果可以做到不理會別人的看法、感受,自己亦不在乎得失,目空一切,其實人人都可以很自由,不止愛情,其實所有事情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