塱原自然生態公園農業區料第一季交地 復耕農民擔心設施未如理想

撰文:曾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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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塱原中央的農地於2019年12月被政府收回。在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下,農地將會發展成為自然生態公園作長遠保育。根據官方資料指出,公園將分為三個區域,當中「農業區」佔11公頃,讓農民以生態友善的模式耕作。
有打算回到塱原復耕的農民表示,去年12月曾獲邀進場視察,惟當時發現農業區的工程進度及規劃未如理想,亦未能滿足農民耕作的基本要求,部分田地的排水工程並未完成,惟當局預計在今年第一季便會完成工程,他們亦會回到農業區復耕,擔心屆時的配套或未能讓他們順利進行復耕工作。
長春社則指,當局至今仍未有公開農業區的未來運作模式及方向,建議應與農民保持溝通,交代日後運作細節,減少雙方出現預想落差的情況。漁護署表示,區內會設置配合農耕需要的留宿及貯物設施供農戶租用,在工程完成後,會盡快安排農戶在區內耕作。

Ken(化名)是其中一位打算回到塱原自然生態公園復耕的農民。他稱,去年12月初,當局曾安排一眾農民參觀農業區,但進場後卻發現內裏的排水系統未如理想,部分耕種所需的設計亦未落成。Ken形容,排水及疏水位置是耕種的命脈,而塱原地勢本來就有高低之分,水向地流,如排水位處理不當,會影響農民生計,「啲水向下流,如果排唔切水,就會浸死下游嘅田,兩三個月嘅心機,就會冇晒」。是次農業區的農田並非一人租用,若發生上述情況,他預計會引起農民間的衝突,故希望當局能設計獨立去水位置,如加設擋水板,從根本防止問題出現。

來水「中央處理」再分流 變相拉長喉管造價上升

Ken指出,除了排水位外,取水灌溉亦是一眾農民關心的設施。他解釋,過往塱原農民均從附近水井取水,但現時部分水井被當局指地下水不足而封閉,另設一個濾水廠把來水集中,並分流至新設的六個水塘作取水之用。他認為這個做法變相拉長傳輸水所用的喉管,據他目測,農地與水塘相距約700至800米,比起以往水井的位置較遠,喉管的造價亦因此至少上升三倍,他擔心會加重復耕農民的成本負擔。

據Ken目測,農地與水塘相距約700至800米,比起以往水井的位置較遠,喉管的造價亦因此至少上升三倍,他擔心會加重復耕農民的成本負擔。(李澤彤攝)

留宿設施需收地後一年才落成 若遇大雨將嚴重失收

對於未來農地會如何分配,Ken則表示當局至今仍未明確交代。他表示,現時若有30多名農夫預計會回到塱原復耕,扣除農業區其他設施後,他估計每個農民只能獲分配3斗地(每斗約7,260平方呎)。Ken續指,3斗地並不足夠讓農民維持生計,「因為要輪住耕,做一個循環,最快半個月收成一次,天氣凍嘅就要兩個月先收到一次」,故他稱至少需要6斗地才能生存。此外,Ken稱以往與當局溝通期間,多次要求耕住合一,惟留宿設施卻要在收地後一年才落成,「如果有大雨,水半個鐘就會浸過面,啲菜就會救唔返」,容易造成農民損失。

Ken表示,現時若有30多名農夫預計會回到塱原復耕,扣除農業區其他設施後,他估計每個農民只能獲分配3斗地(每斗約7,260平方呎)。Ken續指,3斗地並不足夠讓農民維持生計。(李澤彤攝)

政府曾公開指出農業區可讓農民以生態友善的模式耕作,Ken亦擔心,將來回到塱原復耕,會被當局要求轉型為有機種植。他認為要使用傳統種植模式的農夫轉型十分困難,因需要一段較長的摸索期,惟租期只有5年,擔心難以在這段期間成功回本。

長春社:政府應明確交代農業區安排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指,長春社主要負責該公園的自然保育部分,但參考過往復耕的項目後,他認為當局需要處理好農田的善後工作及一些基本安排,例如水、電及泥土,讓復耕的農民避免支付額外支出。對於有農戶擔心農業區設施未如理想,他則認為難以一概而論。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指,長春社主要負責該公園的自然保育部分,但參考過往復耕的項目後,他認為當局需要處理好農田的善後工作及一些基本安排,例如水、電及泥土,讓復耕的農民避免支付額外支出。(資料圖片)

吳希文以昔日塱原情況為例,他稱塱原本來是容易水浸的地方,除了利用雙魚河及石上河排水外,亦會利用水泵,適時協助把水排出,惟在一些極端天氣下,例如大風或風暴來襲等均會較難處理。3至5月間是旱季,未必會有足夠的雨水,亦會影響取水處的水量,部分農田或會有缺水問題。他建議部門應為惡劣天氣制定臨時應急方案,向復耕農戶派「定心丸」。他預計農業區會劃分濕耕、旱田及濕地,農民亦會因其耕種模式、耕種的品種、農田地形及大小等因素而有不同的需要,他希望部門能實行「因地制宜」安排規劃,進行適當的生態管理。

長春社保育經理許淑君則指出,以往塱原農民主要種一些本地菜,如生菜、通菜及西洋菜等,長春社亦與他們合作種植稻米及荷花。她形容,生態公園農業區做法新穎,以往農民復耕全為個人投資,惟這次卻由政府主導進行,因此充滿許多未知數。許淑君指,即將回到塱原的復耕農民感到擔心也屬正常,因農田設施未如理想或會增加其耕種成本,難以於五年租期內難以回本。她表示,負責管理農田設施的漁護署至今仍未有公開農業區未來的運作模式及方向,認為透明度低。她相信大部分農民提到的問題,均是源於署方未有公開發布資訊,以及溝通欠佳所致,建議當局應與農民保持良好溝通,以及交代日後的運作細節。

長春社保育經理許淑君形容,生態公園農業區做法新穎,以往農民復耕全為個人投資,惟這次卻由政府主導進行,因此充滿許多未知數。(發展局圖片)

對於有農民擔心排水及取水情況,她指出排水位需要因應每塊田的需要再作調節,「要落到去耕先知點整,但署方有責任幫農民去搞」;根據現有圖則,取水處的水道應比以往多一條,「以前邊度有就邊度拎,𠵱家多咗條,但流量多與少,就要以後先知」。由於整個公園以保育生態作前提,難免有農民擔心會被要求轉型至有機種植。許淑君認為,普遍復耕農民的年齡偏高,要他們重新適應一套新的耕作模式較為困難,因有機種植不論操作、收成份量或在時間上,均與傳統耕作不一樣,成本亦較貴,農民在轉型初期出現入不敷支的情況普遍。許淑君建議,漁護署應在農民進場前,向他們說明清楚整個農業區的規劃及未來方向,減少雙方出現預想落差的情況。

漁護署:農戶須以生態友善方式耕作

負責管理農業區的漁農自然護理署指,公園內「農業區」的農田將租予農戶耕作,「農業區」的工程主要包括建造貯物設施、灌溉水道和復修農田等,相關工程預計將於今年第一季內陸續完成。

在水利設施方面,署方指區內設有一條長約1.9公里的水道供灌溉及排水之用。該水道由西南至東北貫穿公園,沿途設置抽水槽,供農戶放置水泵抽水灌溉,在不同位置亦設有淺水池供農戶抽水灌溉。署方指,考慮到農業運作需要,區內設置配合農耕需要的留宿及貯物設施供農戶租用。留宿設施有水電供應,而貯物設施亦有電力提供。現有合適的裝卸點將會保留,供農民搬運農作物及所需物資,周邊合適位置亦設有流動廁所。

署方表示,所有於2018年「塱原農場作業調查」登記的農戶,均可申請在「農業區」內耕作。每個農戶獲分配的耕地面積,需視乎申請者數目而定。當「農業區」內所有工程及檢收程序完成後,署方會邀請已登記的農戶提交申請,並盡快安排農戶在區內耕作。所有合資格申請者,會於農地分配當日透過公開抽籤決定選地次序。署方會根據抽籤結果,安排合資格申請者選地。

署方強調,於「農業區」耕作的農戶須以生態友善方式耕作,避免使用非環保農藥及除草劑,盡量使用天然肥料、堆肥及種植綠肥等。署方歡迎農戶從事有機耕作,惟不會要求他們必須轉型至有機耕作,部份「農業區」會劃為「有機耕作區」,供希望申請有機認證的農戶租用。漁護署指,他們與土木工程拓展署多次與農民就「農業區」各項設施的規劃、建造耕作交換意見,如在農田附近興建額外的排水道及提供緊急用水泵等,以減低農田水浸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