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打瘀7歲女兒臉 案件押後下月再訊 准500元保釋

撰文:劉安琪
出版:更新:

45歲休班警於去年尾,涉嫌打傷7歲女兒的臉部致出現瘀傷。他因而被控一頂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案件今(16日)在沙田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押後至5月28日再訊,以得辯方索取文件。期間被告准以5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N.C.H.(45歲,報稱警察),被控於2023年12月13日,在荃灣海灣花園某室身為超過16歲而對女童X,一名7歲的兒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案件編號:STCC139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