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允芝:要在適當時間就廿三條立法 林鄭須緩和社會氣氛營造時機

撰文:陳自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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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換屆前,前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曾被視作律政司長熱門人選之一,惟之後傳出有中央官員反對,最終司長一職由袁國強留任一段時間。譚允芝被問到中央反對她出任司長的說法,她直言「不好說」,「因為講唔埋(事件)裏面係點,大家都係估嘅啫。」
她又提到,一國兩制仍在摸著石頭過河的情況,因此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要完善制度維護國家主權是無可厚非,又指廿三條立法是憲制責任,政府要在適當時機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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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換屆已一周,譚允芝接受傳媒訪問時承認,早前曾有很多人向她提及司長一職,「唔好推住、再諗下」,又形容自己是被「拉入去的當事人」。「有時時不予我,有時人不予我,有時候係時勢選人」,譚允芝指,能否在公職崗位發揮作用,還要看天時、地利、人和。她又強調自己並不「恨」做官,但指如香港有用得着她的地方,她一定鞠躬盡瘁。

回歸以來5次釋法,內地官方及學者因而多次評論香港法治等問題,譚允芝認同內地與香港失去回歸初期的互信,各方試探底線,激化下產生極端表態。「例如你有佔中,佢咪有8.31囉,我唔係話『賴』提佔中嘅人,但事實的確如此。你愈要港獨,佢愈要釋法」。她呼籲要緩和氣氛,探索妥協的機會,又舉例指近期民主黨提出立場書是好的方向。

談到特首林鄭月娥,譚允芝形容林鄭月娥是少數肯站出來改善社會氛圍的人,呼籲外界給她空間,「嗰邊有溫和聲音,呢邊亦有溫和聲音,咁先有得傾。」

譚允芝指,一國兩制仍是摸著石頭過河的情況,而過程中需要完善是無可厚非,而完善制度並不代表要廿三條立法,但社會已就此討論多時,並同意立法是憲制責任,因此,在適當時機推行便是正確,至於何時是適當時機,就要根據事態發展而定。

她認同林鄭稱,在不利的環境下為23條立法只會「撼頭埋牆」的說法,認為要視乎事態發展、社會的氣氛決定是否適宜立法,而現時應通過關於民生的項目,緩和社會氣氛,才有機會營造23條立法的適合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