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不作警告打擊違泊 警司稱研新措施 違泊黑點放CCTV助執法

撰文:何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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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今日(10日)起,無限期在全港打擊違例泊車,會在不作警告下,將造成阻塞及危害道路安全的違泊車輛票控、甚至拖走。交通總部高級警司阮子健接受商台訪問時指,警方一直應用科技幫助執法,並與相關部門研究新方法,如在黑點安裝閉路電視等,相信有助減輕前線人員壓力及節省執法時間。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和智慧城市聯盟會長楊全盛今早在港台節目討論「智慧城市」,莫指香港有「智能泊車」的技術,惟政府沒有決心推行,牽涉到不同部門亦難以處理,冀有高層次的官員統籌跨部門工作並制訂法律。楊又批評,香港沒有誘因和法例令私人停車場分享車位數據。

報告建議由今年至2030年間,開始逐步實施智慧城市的管治架構。(資料圖片/吳煒豪攝)

創新及科技局委託顧問進行的「香港智慧城市藍圖顧問研究報告」上周五(7日)出爐,提及6大範疇逾40項建議,當中「智慧出行」提及「智能泊車」和「共享汽車」。「智能泊車」方面,顧問建議可用「物聯網」技術尋找泊車位,司機毋須在停車場兜圈。

應用程式找泊車位 省4成兜圈時間

楊全盛指,外國、以至深圳都有智能泊車的技術,駕駛人士可以用應用程式得知所在處附近的泊車空位,而新加坡更有法例規定停車場要公布相關資訊。有研究指可以節省車輛的4成兜圈時間,但香港沒有誘因和法例令停車場提供數據,故即使有相關技術、應用程式亦欠缺資訊支援。他又指,可能會有停車場擔心萬一系統出錯會受批評,亦憂慮公開「冇車位」會令人流減少。

莫乃光亦同意此非技術問題,重點是政府的決心。他指,現時不少連鎖停車場都有感應器,知道每一層有多少空位,但要去到該處才能得知。他表示,起動九龍東辦公室曾建議在觀塘、九龍灣等地區進行試行計劃,但牽涉到不同政策部門就難以處理。他認為,可立法要求停車場公開車位空缺資料,強調研究報告中亦提及政府要有「高層次」統籌,由政務司司長或財政司司長兼任主席的督導委員會制定決策,「智慧城市計劃辦公室」負責協調跨部門工作。

另外,有停車場與附近商場有連帶關係,業主認為「有車排隊代表受歡迎」,但莫乃光認為此會堵塞道路、帶來空氣污染,若有由政府主導,即使業主不願意亦要為公眾利益犧牲。

警方由今日起,無限期打擊違例泊車。(資料圖片)

不應因既得利益者反對而拖慢發展

此外,他們亦討論到「共享汽車」問題。莫乃光指,此涉及在不用汽車時借或租車予他人和「網約汽車」,前者要解決保險問題,而後者則涉「白牌車」違反法例。對於網約汽車,莫乃光指香港法例過時,有空間修改及更新,可效法新加坡做法,立例規管「網約」汽車、處理司機資格,又認為香港不修改法例的原因是有既得利益者反對,香港不應因為他們而拖慢發展步伐。他又反駁,在香港開發網約汽車服務非只幫到年賺幾千億的國際公司,新加坡經驗是本地公司都能與國際公司競爭。

楊全盛指,香港是法治社會,創新亦須守法,惟法律非一成不變。他說,共享汽車是世界大趨勢,不能逆轉,而白牌車要有法律框架規範、更新法例並要求有司機培訓,否則對使用者有風險。

聽眾問到電子道路收費和創科局問題,莫乃光指,自己支持電子道路收費,但最大阻力是既得利益團體,如立法會功能組別議員,又稱不要「諗到太政治化係議員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