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深圳灣模式租地 內地或需付至少64億「開發費」

撰文: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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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拋出高鐵一地兩檢方案之後,多項工程、營運細節仍然尚未公布,其中一個疑團就是香港段工程費用,內地一方是否需要攤分。
根據2007年深圳灣口岸安排,租借內地口岸的香港政府,當年要按比例向內地支付15億元人民幣「開發費」。如「反其道而行」,租借西九站部分區域的內地一方亦可能需要支付部分土木及機電工程費用,預料金額起碼達64億元。粗略估算,相關金額相當於上萬公屋單位的建築費用。
運輸及房屋局回覆指,會適時就有關事宜與內地當局展開商討。

高鐵工程已經完成超過九成,內地方可能要按比例分擔西九總站的建築費。(資料圖片)

高鐵總站一地兩檢方案,確定以租賃方式在站內部分區域實施內地司法管轄權,和深圳灣口岸模式剛好倒轉。翻查2007年資料,當年香港在深圳灣工程中,需向內地支付填海、徵地費用;金額方面,按港方用地佔口岸比例計算,實際金額約15億元。

西九總站工程起碼233億元 內地或要按比例分攤64億元

目前高鐵工程全部開支由本港納稅人「埋單」,但如參考「深圳灣模式」,以內地司法管轄區在西九所佔面積計算,內地方可能需要分攤逾60億元的西九總站建築費,絕非小數目。翻查港鐵批出的合約,至少有約233億元的工程費用,與西九高鐵站的土木及機電主要工程有關,其中包括西九龍總站爆破、樁柱 、結構工程,亦有站內升降機、扶手梯、機電設備等。內地口岸佔西九站總面積約四分之一,如以此作標準,換言之,內地方需向香港政府支付64.4億元。

64億元可以用作什麼?根據政府資料,現時每個公屋單位建築成本為58.9萬元,64億元即等於約10864個公屋單位的建築費。即使是近期樓市新盤「海之戀」的售價,一房單位售約559萬元計,內地向香港支付的土地開發費就可以買到超過1140個單位。

如內地需按比例分攤64億元建築費,金額相當於超過1000個公屋單位的建築費。(資料圖片)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範圍內的場地和空間由香港特區交予內地根據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使用和行使管轄權。就該使用權的取得、期限和費用(包括「內地口岸區」內有關建築物及相關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等事宜,由雙方簽訂合同作出規定,局方會適時就有關事宜與內地當局展開商討。

林卓廷:土地開發費要和《合作安排》一籃子討論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政府一直以「深圳灣口岸」安排作參考模式,但就絕口不提需向內地方收取土地開發費,形容政府做法「非常奇怪」。他續指,計算內地需要分攤的金額方法計算複雜,「咩計咩唔計,要好好釐清」,但相信金額「起碼要數十億」。對於港方即將和內地商討《合作安排》,林卓廷認為要將土地開發費「一籃子討論」。

另外,油尖旺區議會今日(27日)開會討論高鐵西九總站工程,港鐵指工程進度符合預期,預計明年第三季可以通車。至於區內連接柯士甸道及連翔道的「三層式」地下行車道系統,預計首階段最快可在今年9月起分階段通車,至於其餘路段則可在明年第一季開通。「三層式」系統中,跨區車輛會使用地下車道最底層,第一層則會用作接駁西九文化區、九龍站及尖沙嘴區。油尖旺區區議員孔昭華表示,期望工程完結後可改善區內塞車問題。

荃灣西新盤海之戀。(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