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判囚】《環球》稱判例成里程碑 《紐約時報》籲提名和平獎

撰文: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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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以及周永康因2014年衝擊「公民廣場」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上訴庭昨(17日)判他們囚6至8個月。內地《環球網》以「香港不是江湖,那裡除擂台還有監獄」為題撰寫社評,指判例成為香港治理的一個里程碑,又指判決有助於規制反對派活動,屬符合香港公眾利益。社評又批評,有外國組織及傳媒的言論,屬唯恐香港不亂的輿論煽動。
美國《紐約時報》則有編輯署名撰文,建議諾貝爾和平獎評審委員會提名三子,希望該獎能幫助三子對抗中共巨人。

雙學三子被判囚6至8個月。(黃永俊攝)

社評指出,公開以暴力方式破壞香港法治、製造社會動亂的人終於坐牢,雖然刑期只有幾個月,惟判例將是香港治理的一個里程碑,屬法律的一次立威,往後在香港策動暴力示威的人,可能會按照此判例而被裁定有罪並入獄,暴力示威的成本立即提高。文章又認為,不是有人編出一個意識形態,有所謂「正義」便可胡作非為。

批外國組織、媒體輿論煽動

社評又批評,美國國會一委員會以及其他人權組織指責判決是政治上的「秋後算賬」,《紐約時報》在判決前撰社論稱判決將決定香港是否會出現「首名政治犯入獄」等聲音,均是外界唯恐香港不亂的輿論煽動,對於有人對黃之鋒等人被輕判時便稱司法獨立,重判便稱受北京影響,文章形容這是一些西方人宣揚的邏輯,赤裸裸地將價值判斷置於法律之上。

判決規制反對派活動符公眾利益

社評又指,政治注定會有反對派,惟反對派應該是有建設性,香港是須要依法開展活動、與「一國兩制」相契合的反對派,如昨日的判決有助於規制反對派活動,則符合香港公眾利益,值得歡迎。文章又指,或許永遠也改變不了「搞政治」的人,在香港凝聚共識不容易,因此把法律邊界描述清楚尤其重要。

《紐約時報》編輯:香港首批良心犯​

三子被改判入獄,引起國際關注,《紐約時報》編輯署名撰文,建議諾貝爾和平獎評審委員會在下月的提名期,提名三子,並形容他們為「香港首批良心犯(Hong Kong’s first prisoners of conscience)」。

該報評論版編輯Bari Weiss撰文指,他們在2014年雨傘運動中捍衛香港自由,抵抗日益具侵略性的北京政府,與其他異見人士如捷克哈維爾、緬甸昂山素姬一樣,被判入獄。Bari Weis讚揚三子為「勇敢三人組(courageous trio)」。

Bari Weiss認為判決具重大影響,三子不單被禁參選5年,更證明一國兩制只是「無意義的口號(an empty slogan)」。她續指,三子推動獨裁的中國政府履行其國際和政治承諾,已屬於最突出的領袖,希望諾貝爾和平獎能幫助三子對抗中共巨人。